证券代码:301059 证券简称:金三江 公告编号:2022-047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2年11月9日(星期三)14:30
2、 召开地点:肇庆高新区迎宾大道23号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赵国法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91,23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98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6,887,4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41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342,5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694%。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4,342,5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694%。其中:通过现场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342,5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694%。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赵国法先生、任振雪女士、罗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1.01、选举赵国法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1,2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42,5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赵国法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02、选举任振雪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1,2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42,5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任振雪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03、选举罗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1,2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42,5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罗琴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相建强先生、饶品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2.01、选举相建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1,2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42,5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相建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2.02、选举饶品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1,2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42,5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饶品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郝振亮先生、任志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3.01、选举郝振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1,2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42,5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郝振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3.02、选举任志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1,2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42,5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任志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条款修订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1,2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42,5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
(二)见证律师姓名:陈志康、杨宇豪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