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将上述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2.经核查,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3.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肖杰 张荣富 刘洋
夏阳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