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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医药: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0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22-091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公司拟聘请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97年12月31日组织形式: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彩田路2010号中深花园B座1001A、1003A

首席合伙人:陈叔军历史沿革: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改制于1982年11月1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函〔1982〕192号”文件同意设立的广州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1997年12月31日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注协字〔1997〕141号”文件批复改制设立,1998年1月22日获得深圳市财政局颁发的编号为44030005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22年2月7日,通过了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截至2022年10月31日,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3名、注册会计师16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4人,其他证券业务为1人。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1,252.7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0元。2022年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为1家制造业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12.91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裴来霞,1981年2月出生,2009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裴来霞女士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裴来霞女士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其他证券业务报告一份,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一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玉娇,1979年6月出生,202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吴玉娇女士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吴玉娇女士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一份。

拟项目质量复核人:陈叔军,1968年3月出生,1995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是本项目的项目质量复核人。陈叔军先生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陈叔军先生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一份、其他证券业务报告一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上期审计费用人民币248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将按照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机构名称: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008号创维大厦C902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为1年,本公司2021年审计业务主要由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体承办,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徐大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周文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韩文秀。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由于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安排无法充分满足公司需求,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拟更换公司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三)公司与前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变更事宜并确认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各方将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进行了审查,认为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及业务具备独立性与充分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11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深圳广深会计

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表示认可。经核查,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优质审计服务的专业服务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因工作需要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拟聘任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

为: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等实际情况,经充分沟通协商,同意公司改聘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五)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该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5.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6. 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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