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补充及
致歉公告
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安源女士、董事李岁党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晓科技”)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安源女士及公司董事李岁党先生出具的《股份情况声明及致歉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股份来源 |
安源 | 集中竞价 | 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11月4日 | 81.32 | 51,000 | 0.015% | 股权激励授予 |
李岁党 | 集中竞价 | 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4日 | 80.72 | 55,000 | 0.016% | 股权激励授予 |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安源 | 合计持有股份 | 223,593 | 0.067% | 172,593 | 0.05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5,899 | 0.017% | 4,899 | 0.0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67,694 | 0.050% | 167,694 | 0.050% | |
李岁党 | 合计持有股份 | 240,000 | 0.072% | 185,000 | 0.05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000 | 0.018% | 5,000 | 0.0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0,000 | 0.054% | 180,000 | 0.054% |
注: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
三、本次股份交易的致歉声明及其它情况说明
1.安源女士在本次股份减持期间,在2022年11月4日申报其股份交易情况时,由于成交笔数较多,误将其实际减持股份数51,000股申报为50,000股,致使公司当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中其减持数量与实际交易数量存在差异。安源女士已认识到其信息申报的错误,并主动向公司及董事会进行申报检讨,未来将进一步谨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应尽义务。
2.李岁党先生在本次股份减持期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达到55,000股,超过其计划减持数量5,000股。本次交易系李岁党先生操作失误造成,并非主观故意,其本人已深刻认识到了事项的严重性,并已主动向公司及董事会进行申报检讨,并向广大投资者致歉。未来将进一步谨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应尽义务。
3.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及时核实相关情况,高度重视股份交易事项。公司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
四、备查文件
安源女士、李岁党先生出具的《股份交易情况声明及致歉函》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