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股本增加从而使得5%以上股东陈德康被动稀释以及其主动减持公司股票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德康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16.30%减少至13.97%。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收到5%以上股东陈德康发来的《告知函》,其于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44,300股,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的0.15%。同时,受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影响,陈德康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1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德康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超过1%,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陈德康 | |||
住所 | 浙江省平湖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11月2日-2022年11月8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权益变动数量(股) | 权益变动比例(%) |
被动稀释 | 2022年11月8日 | 人民币 普通股 | 0 | -2.18% |
主动减持 | 2022年11月2日-2022年11月8日 | 人民币 普通股 | -544,300 | -0.15% |
合计 | - | - | -544,300 | -2.33% |
注:
1、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72,514,00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5)。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主动减持及非公开发行前 | 本次主动减持及非公开发行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陈德康 | 合计持有股份 | 52,572,504 | 16.30% | 52,028,204 | 13.9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2,572,504 | 16.30% | 52,028,204 | 13.9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养和实业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林弘立、林弘远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系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