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2-045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价格
发行数量:人民币普通股(A股)49,921,506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6.37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或“莎普爱思”)已于2022年1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限售期为36个月,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预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
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1、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12月17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
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21年1月4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1年7月5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
2021年11月29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等相关议案。
2021年12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等相关议案。
2022年9月23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确定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公司与林弘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等相关议案。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2021年11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1年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3号)核准了本次发行,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收到该批复并于次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49,921,506股
3、发行价格:6.37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7,999,993.22元
5、发行费用:人民币9,756,247.67元(不含税)
6、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08,243,745.55元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12月18日。本次发行价格原定为6.3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7.96元/股的百分之八十。
本次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22】566号《验证报告》。截至2022年10月25日止,认购对象上海养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和实业”)和林弘远已将申购资金缴入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金树街支行开设的0200291429200030632账户内,缴存的申购资金共计人民币317,999,993.22元。
2022年10月2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22】564号《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10月26日止,莎普爱思已向养和实业、林弘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921,50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
6.3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317,999,993.22元。坐扣承销保荐费3,400,000.00元(不含已预付承销保荐费用2,637,735.85元,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
6,037,735.8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4,599,993.22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汇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开立的账号为8110801012902543458的人民币账户17,999,995.65元、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浦东分行开立的账号为50131000913387590的人民币账户296,599,997.57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9,756,247.6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243,745.55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49,921,506.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58,322,239.55元。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11月9日收到中登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出具的股份登记证明,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的合规性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取得了发行人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当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股票配售过程以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前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的合规性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本次发行对象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2、律师事务所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签署的相关协议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序号 | 发行对象 | 认购股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认购比例 |
1 | 养和实业 | 47,095,761 | 299,999,997.57 | 94.34% |
2 | 林弘远 | 2,825,745 | 17,999,995.65 | 5.66% |
合计 | 49,921,506 | 317,999,993.22 | 100.00% |
(二)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养和实业和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林弘远。发行对象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养和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上海养和实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林弘立 |
成立日期 | 2015年6月23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2303421969204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资本 | 25,000.00万元 |
注册地 | 上海市崇明县三星镇宏海公路4588号22号楼105室(上海三星经济小区)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和存储支持服务,自有设备租赁,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养和实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8,249,8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1%;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上海谊和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3,365,5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4%;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同辉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辉医疗”)持有公司股份17,524,1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3%;养和实业合计控制公司股份119,139,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3%。
(2)股权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养和实业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3)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和经营成果
最近三年,养和实业主要从事的业务为投资管理、咨询,实业投资,医院投资管理。
(4)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2,357,856,273.94 |
负债总计 | 1,186,976,107.00 |
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70,880,166.94 |
项目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629,764,709.52 |
净利润 | 45,138,769.62 |
2、林弘远
(1)基本情况
林弘远先生,男,200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5030120010725****,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666号4楼。林弘远先生与林弘立先生合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养和实业100%股权,林弘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2)最近五年主要任职情况
起止时间 | 单位 | 职务 | 注册地址 | 产权关系 |
2019年5月至今 | 上海渝协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医院管理,从事医疗技术、医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不得从事诊疗活动),从事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企业形象策划,物业管理,商务咨询,机电设备、通讯器材、仪器仪表、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 | 持股30% |
2020年6月至今 | 上海新礼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医院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个人商务服务;市场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物业管理。 | 持股6% |
2021年8月至今 | 上海创硕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一般项目:生物科技、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交流、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药物临床试验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持股30% |
2022年7月至今 | 上海协程实业有限公司 | 执行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 持股44.44% |
董事 |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三)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养和实业以外,实际控制人林弘远与林弘立兄弟共同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上海谊和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林弘立、林弘远通过养和实业间接持有100%股权 | 医院管理,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医药咨询。 |
2 | 上海同辉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林弘立、林弘远通过养和实业间接持有100%股权 | 医院管理,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医药咨询。 |
3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2,259.25 | 林弘立、林弘远通过养和实业间接持有22.33%股权 | 滴眼剂、大容量注射剂、口服溶液剂、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栓剂、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原料药、冲洗剂、合剂的生产(凭许可证经营),胶囊剂、片剂、颗粒剂类保健食品生产(凭许可证经营),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限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印刷部经营),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妆品、日用百货的销售,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消毒产品的生产(凭许可证经营),消毒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4 | 上海渝协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6,000.00 | 林弘立直接持股70%,林弘远直接持股30% | 医院管理,从事医疗技术、医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不得从事诊疗活动),从事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企业形象策划,物业管理,商务咨询,机电设备、通讯器材、仪器仪表、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 |
5 | 上海新礼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 | 林弘立直接持股87%,林弘远直接持股6% | 医院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个人商务服务;市场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6 | 上海天伦医院有限公司 | 360.00 | 林弘立、林弘远通过渝协医疗间接持有93%股权 | 营利性医疗机构;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销售眼镜。 |
7 | 上海明好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协和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 | 林弘立、林弘远通过渝协医疗间接持有100%股权 | 医院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企业形象策划,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家政服务;销售通讯设备,仪器仪表,日用百货,软件,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产品,电气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电子元 |
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 | ||||
8 | 重庆明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重庆协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3,200.00 | 林弘立、林弘远通过渝协医疗间接持有51%股权 | 内科、外科(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妇产科(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儿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眼科、预防保健科(按行政许可核定期限从事经营)。 |
9 | 重庆明嫒国宾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林弘立、林弘远通过同辉医疗间接持有100%股权 | 医疗服务,诊所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远程健康管理服务 |
10 | 重庆国宾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 2,200.00 | 林弘立、林弘远通过同辉医疗间接持有100%股权 | 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按许可核定的范围、期限从事经营)。 |
11 | 上海婕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 | 林弘立、林弘远通过新礼医疗间接持有100%股权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2 | 上海揽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林弘立、林弘远通过新礼医疗间接持有100%股权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
活动)。 | ||||
13 | 上海群颂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 | 林弘立、林弘远通过同辉医疗间接持有100%股权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设备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4 | 上海勤礼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 | 林弘立、林弘远通过同辉医疗间接持有100%股权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四)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处罚、诉讼情况本次发行对象养和实业、林弘远以及养和实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业务范围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弘立、林弘远控制的上海天伦医院有限公司、重庆明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国宾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上海婕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范围有所重叠。但鉴于泰州医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从事医疗服务的企业均为地方性医院,主要从事所在地及周边居民的医疗服务业务,具有明显的地域性,泰州医院客户与上海天伦医院有限公司、重庆明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国宾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上海婕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地域上存在显著差异,故泰州医院与实控人控制的其他医院类资产不构成直接的同业竞争。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弘立、林弘远也于2020年10月12日作出了《关于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对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地方性医院资产的注入或处置作出了明确的承诺安排。
公司与控股股东养和实业及实际控制人林弘立、林弘远兄弟不会因为本次发行形成新的同业竞争,除养和实业及林弘远将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外,不会因本次发行而新增其他关联交易。
(六)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内,除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他关联方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均已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均出于经营需要,系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的等价有偿行为,价格公允,没有背离可比较的市场价格,并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年度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七)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八)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陈德康 | 境内自然人 | 52,572,504 | 16.30% |
2 | 上海养和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1,154,075 | 9.66% |
3 | 上海谊和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365,557 | 7.24% |
4 | 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972,390 | 6.50% |
5 | 上海同辉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524,167 | 5.43% |
6 | 胡正国 | 境内自然人 | 9,210,000 | 2.85% |
7 | 王泉平 | 境内自然人 | 5,511,000 | 1.71% |
8 | 谢雨皓 | 未知 | 3,152,031 | 0.98% |
9 | 王璐 | 未知 | 2,915,300 | 0.90% |
10 | 张忠发 | 未知 | 2,760,800 | 0.86% |
合计 | 169,137,824 | 52.43% |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上海养和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8,249,836 | 21.01% |
2 | 陈德康 | 境内自然人 | 52,572,504 | 14.11% |
3 | 上海谊和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365,557 | 6.27% |
4 | 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972,390 | 5.63% |
5 | 上海同辉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524,167 | 4.70% |
6 | 胡正国 | 境内自然人 | 9,210,000 | 2.47% |
7 | 王泉平 | 境内自然人 | 5,511,000 | 1.48% |
8 | 谢雨皓 | 未知 | 3,152,031 | 0.85% |
9 | 王璐 | 未知 | 2,915,300 | 0.78% |
10 | 林弘远 | 境内自然人 | 2,825,745 | 0.76% |
合计 | 216,298,530 | 58.06% |
(三)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然是养和实业,实际控制人仍然为林弘立、林弘远。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A股 | 0 | 0.00 | 49,921,506 | 49,921,506 | 13.40 |
二、无限售条件A股 | 322,592,499 | 100.00 | 0 | 322,592,499 | 86.60 |
股份总数 | 322,592,499 | 100.00 | 49,921,506 | 372,514,005 | 100.00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有效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导致公司增加负债以及或有负债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对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若公司拟调整高
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建设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建成运营后,有利于提升公司泰州医院在当地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四)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变化情况
控股股东养和实业和实际控制人之一林弘远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之外,不会因本次发行而新增其他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状况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仍将保持独立运作。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保荐代表人:赵志丹、康杰
项目协办人:陆剑伟
经办人员:蔡明、战永昌、林北辰、陈魁
联系电话:021-33388605、010-88085885
联系传真:021-3338970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玲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8层经办律师:沈诚敏、张明远、唐恬电话:010-58785588传真:010-58785566/5599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王国海签字会计师:严善明、章璐卿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电话:0571-88216707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王国海签字会计师:严善明、章璐卿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电话:0571-88216707传真:0571-88216999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564号《验资报告》;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八、报备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变更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11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