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
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1月8日发布的《关于对江苏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联瑞”)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2232002920,发证日期:2022年10月18日,有效期三年。
连云港联瑞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首次被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连云港联瑞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连续三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