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0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平安银行济南分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上述议案相关资料并充分分析讨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4亿人民币、期限不超过7年的并购贷款是出于公司黄金资产并购业务的需要。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事宜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陈衍景、王建平、邓旭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