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签订基本额度授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收到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现将相关内容披露如下: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贷款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贷款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借款方:本公司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基本额度授信最高限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该授信额度有效期为2022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日,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以银行放款当日利率要求为准。
2、本合同签约日期:2022年11月8日。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以本公司名下13套房产作抵押,本公司董事局主席丁芃、董事郑列列为本公司提供个人保证担保。
本合同已经本公司董事局审议批准(详见本公司11月10日披露的2022-064号公告),无需报股东大会审批。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履行将缓解本公司未来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
2.本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方形成依赖。
四、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0二二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