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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世食品: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9

证券代码:836826 证券简称:盖世食品 公告编号:2022-197

大连盖世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者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9日10: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15:00—2022年11月29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6826盖世食品2022年11月23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上海兰迪(大连)律师事务所李铮、石凡。

(七)会议地点

大连盖世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及股份登记工作,公司股本从88,554,084股变更为97,834,656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8,554,084元增加至97,834,656元,根据本次发行结果,公司拟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相关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2-179)、《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2-180)。

(二)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适应《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股东大会制度》(公告编号:2022-181)。

(三)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www.bse.cn)发布的《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2-182)。

(四)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监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2-183)。

(五)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184)。

(六)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防范财务风险,公司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185)。

(七)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186)。

(八)审议《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以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187)。

(九)审议《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188)。

(十)审议《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对《承诺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189)。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独立董事制度》(公告编号:2022-190)。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对《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2-191)。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192)。

(十四)审议《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www.bse.cn)发布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193)。

(十五)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2-194)。

(十六)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195)。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九);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办理登记手续,可以用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网络投票登记: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二)登记时间:2022年11月24日9:00-11:00,13:00-15:00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长城街道畅达路320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YING JING;联系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长城街道畅达路320号公司会议室;联系电话:0411-86277777-8027;邮政编码:116047

(二)会议费用:股东自行承担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大连盖世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大连盖世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大连盖世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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