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826 证券简称:盖世食品 公告编号:2022-190
大连盖世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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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大连盖世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现该情形之日起一个月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要求辞职的,董事会应当在一个月期限到期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撤换该名独立董事事项。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独立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章程或本制度要求的,提出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职至新任董事或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
(二)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三)重大业务往来,是指根据《上市规则》或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或者北交所认定的其他事项;
(四)任职,是指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
(五)本制度中“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大连盖世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