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泰神”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于2022年11月04日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11月08日上午10:00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3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 名,现场表决的董事3名,通讯表决的董事4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志文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中,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市场化竞价情况,以“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顺利进行,基于股东大会已批准的发行预案和授权,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
加认购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于茂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长周志文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