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促进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稀交所)资源整合,进一步发挥稀交所交易平台作用,增强公司在产品及产业链布局竞争优势,提升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定价话语权及盈利能力,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评估结果,通过参与司法竞拍方式收购兴边富民(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边富民)持有的稀交所39.94%股权。近日,公司以10,923万元的竞拍成交价成功竞得了兴边富民持有的稀交所39.94%股权。
一、稀交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00578014820
成立日期:2012年8月3日
注册资本:21645.021645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秀昆
注册地址:包头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98号金融广场1-401
经营范围:稀土、稀土制品及其它商品交易服务(不含国家限制
目录内商品);稀土产品及交易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信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稀土及相关产品销售;进出口贸易。股权结构(变更前):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62% |
2 | 国储物资调节中心 | 4.62% |
3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4.62% |
4 | 广东省广晟集团 | 4.62% |
5 | 内蒙古高新控股有限公司 | 4.62% |
6 | 四川省江铜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4.62% |
7 | 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4.62% |
8 | 新华指数(北京)有限公司 | 4.62% |
9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4.62% |
10 | 中钢贸易有限公司 | 4.62% |
11 | 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4.62% |
12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4.62% |
13 | 中核投资有限公司 | 4.62% |
14 | 兴边富民(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39.94% |
合计 | 100% |
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总资产 | 149,259,038.64 | 142,671,823.62 |
总负债 | 6,378,856.99 | 2,476,096.58 |
净资产 | 142,880,181.65 | 140,195,727.04 |
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1年度(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6,061,380.48 | 18,370,330.73 |
二、兴边富民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兴边富民(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592307718C成立时间:2012年3月30日注册地: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3号楼7707房间法定代表人:刘胜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投资管理。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刘胜 | 83.33% |
包头市兴石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2.50% |
亚太迪趣(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4.17% |
合计 | 100% |
三、资产评估及竞拍情况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包头德丞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司法裁定涉及的兴边富民(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稀交所股权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裁定涉及的兴边富民(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股权价值评估报告》。评估范围为稀交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包括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根据评估对象、评估目的、价值类型和资料收集情况等条件,评估机构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方法。
净利润 | 2,684,454.61 | -10,996,289.06 |
注:审计机构为内蒙古永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根据评估结果,稀交所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调整后账面价值为24,475.04万元,评估价值为27,348.53万元,评估增值2,873.49万元,增值率11.74%。兴边富民持有稀交所全部股权评估价值为10,923.00万元。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调整后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1 | 流动资产 | 8,194.61 | 26,373.56 | 29,057.96 | 2684.40 | 10.18 |
2 | 非流动资产 | 6,072.57 | 41.57 | 217.03 | 175.46 | 422.0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031.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固定资产 | 41.57 | 41.57 | 185.60 | 144.03 | 346.48 | |
无形资产 | 0.00 | 0.00 | 31.43 | 31.43 | - | |
资产总计 | 14,267.18 | 26,415.13 | 29,274.99 | 2,859.86 | 10.83 | |
3 | 流动负债 | 247.61 | 1,940.09 | 1,926.46 | -13.63 | -0.70 |
负债合计 | 247.61 | 1,940.09 | 1,926.46 | -13.63 | -0.70 | |
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14,019.57 | 24,475.04 | 27,348.53 | 2,873.49 | 11.74 |
公司通过竞拍取得兴边富民持有的稀交所39.94%股权的最终竞拍成交价为10,923万元。
四、收购稀交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购兴边富民持有的稀交所全部股权后,公司将成为稀交所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稀交所作为公司创新产品销售模式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稀交所交易平台作用,提升公司行业影响力、引领力、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定价话语权;有利于提升公司在产品及产业链布局方面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