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英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28;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10.85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10.83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2年11月16日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了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九届十三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根据《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英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85元/股调整为10.83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9号)核准,同意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1年3月10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英特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28”。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可转债发行方案,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
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及结果
1、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了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九届十三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9月21日为预留授予日,以人民币5.3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91.2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确定授予日后,21名激励对象全部完成了资金缴纳、权益登记工作。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
将按《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相关规定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因此,英特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2、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英特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A×k)/(1+k)=(10.85+5.30×0.30%)/(1+0.30%)≈10.83
注: P0为10.85元/股,增发新股价A为5.30元/股,每股增发新股率K为0.30%(912,000股/306,520,328股,以本次变动前的总股数306,520,328股计算)。
调整后的“英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0.8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1月16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