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11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详情请见 2022年11月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披露董事会回购股份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2年11月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11月3日登记在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1 |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42,507,079.00 | 30.17 |
2 |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10,529,953.00 | 7.54 |
3 | 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9,054,381.00 | 4.03 |
5 | 新乡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3,026,000.00 | 0.89 |
6 | 嘉实资本-河南中原古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资本嘉臻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3,000,000.00 | 0.89 |
7 | 嘉实资本-河南中原古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资本嘉臻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3,000,000.00 | 0.89 |
注:嘉实资本-河南中原古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资本嘉臻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瞿明淑分别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13,000,000股、9,533,700股。
二、公司2022年11月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1 |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79,430,139.00 | 27.04 |
2 |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10,529,953.00 | 7.88 |
3 | 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9,054,381.00 | 4.21 |
5 | 新乡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3,026,000.00 | 0.93 |
6 | 嘉实资本-河南中原古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资本嘉臻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3,000,000.00 | 0.93 |
7 | 嘉实资本-河南中原古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资本嘉臻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3,000,000.00 | 0.93 |
注:嘉实资本-河南中原古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资本嘉臻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瞿明淑分别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13,000,000股、9,533,700股。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