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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9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及七届监事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欣热电公司”)续签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为1年的互保协议。上述事项已经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2年11月4日,弘欣热电公司根据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平湖支行”)签订的编号为“JX02(国内)20220005”的《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向华夏银行平湖支行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编号为“02E52DL2200009”),信用证金额为人民币1,300万元,付款期限为见单后365天。

公司与华夏银行平湖支行签订了编号为“JX02(高保)20220008”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弘欣热电公司自2022年8月11日至2023年7月14日期间与华夏银行平湖支行签订的编号为“JX02(融资)20220009”的《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的人民币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为前述合同项下发生的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29,740.00万元(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23,296.96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0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12.31)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5.47%、

4.29%和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编号为“JX02(国内)20210005”的《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

2、编号为“02E52DL2200009”的《华夏银行国内信用证》;

3、编号为“JX02(高保)20220008”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编号为“JX02(融资)20220009”的《最高额融资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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