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425证券简称:乐创技术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安志琨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房产出售合同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仔细审阅,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是为减少日常性关联交易,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侵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亦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审议时,董事会应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我们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康长金、毛超、蒋金晗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