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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物流: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9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中国 · 上海

目 录

会议须知 ...... 2

会议议程 ...... 4

会议议案 ...... 5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及授权委托书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三、本次会议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四、会议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当天晚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公司董事会聘请了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全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根据目前上海疫情情况,现场会议的防疫要求将按照会议召开日上海市防疫政策执行,相关防疫政策将通过参会股东登记的预留邮箱和电话通知,不符合防疫政策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届时将无法参加现场会议,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七、股东要求大会发言的,请通过《股东参会回执》进行问题和意见反馈,届时会上将统一回复。

八、会议结束后,股东如有建议或问题,可与董事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1-22365112,联系传真:021-22365736,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空港六路1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2年11月23日(星期三)13:30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458号上海虹桥机场华港雅阁酒店副楼三楼金合欢厅主持人:董事长冯德华先生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3.关于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股东交流

四、宣读出席会议股东人数及持股情况的说明

五、股东和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会议休会(统计现场投票情况)

七、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八、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提高公司IPO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的具体内容参见附件1,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浦东综合航空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变更募投用途;

2.备用发动机购置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投入新项目;

3.公司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将募集资金提供给子公司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实施新的募投项目;

4.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议案审议事项范围内,签署具体交易文件并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事宜,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本议案。

附件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2-032)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议案二: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在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存贷款业务、飞机融资租赁服务等方面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进行合理预计,议案的具体内容参见附件2和附件3,现提请审议以下事项:

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与东方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3.与东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4.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项下的具体交易文件,并根据签署的交易文件具体执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本议案。

附件2:关于签署货运物流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2-023)

附件3: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22-031)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议案三:关于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金融服务协议应当明确协议期限、交易类型、各类交易预计额度、交易定价、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等内容。依照上述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参见附件3。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本议案。附件3: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22-031)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2-032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浦东综合航空物流中心建设(以下简称“物流中心项目”)、备

用发动机购置(以下简称“备发项目”)

? 新项目名称:引进2架飞机项目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截至2022年9月30日,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变更物流中心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06,998.58万元,拟变更备发项目预计节余的募集资金6,642.11万元,以及上述两个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约4,445.91万元,合计118,086.60万元。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预计于2022年底完成飞机的引进并投入运营。

? 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7号)核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8,755,556股,发行价格为15.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3,575,118.1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717,418.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5,857,700.00元。该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9663号验资报告。

(二)变更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变更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浦东综合航空物流中心建设107,192.58107,192.58
2全网货站升级改造48,526.7348,526.73
3备用发动机购置44,742.2644,742.26
4信息化升级及研发平台建设40,124.2040,124.20
合计240,585.77240,585.77

(三)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拟变更物流中心项目和备发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引进2架飞机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1.物流中心项目:拟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原物流中心货站新建物流中心,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07,192.58万元,原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2.备发项目: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子公司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货航”),拟引进两台GE90备用发动机,为公司飞机安全飞行和机队安

全稳健运营提供切实保障,项目投资总额44,742.26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物流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备发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拟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至实施变更时产生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也将用于引进2架飞机项目。

(四)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为通过融资租赁方式从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租赁”)引进2架飞机项目。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向东航租赁支付引进2架飞机项目的融资租赁款118,086.60万元,不足部分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本项目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21次普通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及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中货航与东航租赁签订《飞机融资租赁框架协议》,并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预计;同时,为提高管理效率,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核并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项下的具体交易文件,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项目名称物流中心项目备发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a)107,192.5844,742.26
累计投入(b)194.0038,100.15
剩余/预计节余募集资金 (c)=(a)-(b)106,998.586,642.11
占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的比例(d)=(c)/(a)99.82%14.85%
现金管理收益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金额(e)4,445.91
拟变更募投用途的金额(f)=(c)+(e)118,086.60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5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冯德华先生、汪健先生、方照亚先生、范尔宁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同意:一是物流中心项目(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变更募投用途;二是备发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投入新项目;三是公司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将募集资金提供给中货航以实施新的募投项目;四是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五是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议案审议事项范围内,签署具体交易文件并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事宜,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物流中心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 项目概况

物流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拟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原物流中心货站新建物流中心。物流中心项目于2019年4月获得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出具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2. 投资概算

物流中心项目投资总额为107,192.58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61,520.28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38,665.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0.00万元,基本预备费5,024.2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682.64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

序号投资项目金额(万元)投资比重
1土建工程61,520.2857.39%
2设备购置及安装38,665.3836.07%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0.000.28%
序号投资项目金额(万元)投资比重
4基本预备费5,024.284.69%
5铺底流动资金1,682.641.57%
总投资107,192.58100.00%

3. 项目计划进度

物流中心项目原计划从开工建设到建设完工的周期为2年。其中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约为9个月,生产人员招募、培训周期约为6个月。

4. 项目实际投资进度

截至2022年9月30日,物流中心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4万元,为项目前期的零星支出,占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比例为0.18%。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择机推进该项目的建设。

5. 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存储

截至2022年9月30日,物流中心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6,998.58万元,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物流中心项目变更的具体原因

1.原拟定物流中心项目的原因

近年来,伴随第三方物流市场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崛起,物流仓储市场需求也迅速增加。同时,传统物流低附加值产品向现代物流高附加值产品的转变,对物流仓储条件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原计划通过建设物流中心项目,整合上下游跨境物流产业链,提升服务收益水平,增强公司航空物流一体化服务集成能力。同时,物流中心仓储面积将有所增加,可以进一步拓展公司仓储租赁业务,提升公司航空物流基础设施,强化“货站+仓储+航空”综合服务能力,创造品牌效应。

2.公司拟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物流中心货站(简称“原货站”)的功能定位是“货站功能”,原募投项目是计划在原货站处新建物流中心(简称“新物流中心”),新物流中心建成后将“去货站功能”,实现“仓储功能”,从而满足东航物流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的物流仓储需求。对于原货站所承载的货站功能,公司原计划在浦东机场T3航站楼附近新建配套货站进行承接。因建设实施计划调整等原因浦东机场

T3航站楼于2022年1月开工建设,预计建设完成尚需较长时间,公司配套货站的建设也需较长时间。在此情况下,原货站的货站功能短期内无法转移,原募投项目也因此尚未启动。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择机推进原募投项目的建设。

(三)备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预计节余情况

1.项目概况

备发项目实施主体为中货航。为保证未来B777机队合理的备用发动机需求,公司需引进两台GE90备用发动机,为公司飞机安全飞行和机队安全稳健运营提供切实保障。备发项目投资总额44,742.26万元,其中备用发动机购置及安装43,473.88万元,基本预备费1,268.39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

序号投资项目金额(万元)投资比重
1备用发动机购置及安装43,473.8897.17%
2基本预备费1,268.392.83%
总投资44,742.26100.00%

2.备发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已完成了第一台GE90备用发动机的购置;第二台备用发动机已签署了购置协议并支付了全部合同价款,根据协议约定该台备用发动机预计将于2022年第四季度交付。备发项目预计将节余募集资金6,642.11万元。

3.募集资金预计节余的主要原因

基于过往双方良好的商业合作记录并经过商业谈判,公司在购置备用发动机时的成交价格低于预计投资金额,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支出,预计将形成资金节余。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新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调整用于向东航租赁支付引进2架B777F货机的融资租赁款。

按照波音公司最新发布的产品目录单价,本项目拟引进的2架B777F货机的目录总价为7.7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5.02亿元(按1美元兑换7.0998元人民币计算),实际购机价款经订约各方按公平原则磋商后厘定,低于产品目录价格。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向东航租赁支付引进2架飞机项目的融资租赁款118,086.60万元,不足部分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B777F飞机标准构型的基本参数如下:

型号引入数量类型机长(米)翼展(米)垂尾 高度(米)最大起飞重量(吨)典型巡航速度 (马赫)满载航程 (海里)最大 业载(吨)
B777F2宽体63.764.818.6347.50.844,970102.0

引进2架飞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中货航,公司将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将募集资金提供给中货航以实施本项目。其中,以募集资金进行委托贷款的金额不超过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金额,公司将在上述贷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多次向中货航划款;贷款期限为自借款日起不超过6个月(可提前还款),贷款利率为中货航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借款利率;本次委托贷款仅限用于支付引进2架飞机的融资租赁款,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为保证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将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二)投资计划

本次引进的2架全货机采用两年期人民币融资租赁,租期2年,期初支付融资金额的20%(即期初首付款),租期融资租赁款按季度支付。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引进2架飞机项目的融资租赁款,具体包括期初首付款和部分租期融资租赁款项。本次引进的飞机预计将于2022年第四季度交付。

(三)必要性分析

1. 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提升国际航空货运能力

2020年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我国国际航空货运能力,既着力保通保运保供、支撑国内经济,又推动增强我国物流行业国际竞争力。在行业长期发展过程中,客机腹舱始终是我国航空货运的主要运输方式之一,在新冠疫情前承担了82%的国内航线运量和49%的国际航线运量,但随着新冠

疫情爆发,国际客班大面积停飞和国内客运航班数量的下降导致客机腹舱运力供给大幅下滑,愈加凸显了全货机对于国家供应链安全、保通保供保运工作和应急物流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作用。此次引进2架全货机是公司提升国际航空货运能力的重要举措。

2.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以“一个平台、两个服务提供商”为战略发展目标,即“快供应链平台、航空物流地面综合服务集成商、航空高端物流解决方案提供商”,通过“自我发展为主,借力发展为辅”的方式,构建具有核心能力的“干仓配”物流产业生态,实现成为最具创新力的航空物流服务提供商的战略目标。鉴于公司“十四五”期间以上海为主枢纽、以广深为次枢纽、以北京、成渝为“双翼”的战略布局,东航物流亟需扩充公司机队的规模,扩大航线网络服务的范围。本次拟引入的飞机将纳入公司现有机队统一调配和管理,扩大公司的机队规模,提高运输能力,扩容主要航线运输量,完善公司航线网络,增加航空物流收入。新引进飞机将投入上海、深圳等地,在现有航网基础上,提高上海至北美、欧洲、东南亚等地区的热门航线密度,与地面服务网络形成联动,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华东地区的领先市场地位。同时,为满足华南地区旺盛的航空物流需求,公司将持续加大在深圳机场的全货机运力投入,继续加强深圳次枢纽建设,完善华南地区货运航线布局,进一步提升在华南市场的市场份额。

3. 有助于优化机队结构,提升经营效率

B777F飞机是目前最先进的装载能力在100吨级的双发飞机,搭载两台GE90-110型发动机,在满载102吨时可飞行4,970海里,从国内出发可通达欧美主要城市,是中远程跨洋洲际航线最受欢迎的机型,技术先进,运行满足环保要求。新引进B777飞机有助于优化机队结构,统一机型,形成规模效应,有效降低油耗和维护成本,提高公司航空速运业务的竞争力。

(四)可行性分析

1. 具有充足的运行保障资源

中货航运行B777F机型已超过10年,拥有丰富的运行保障资源。机组方面,公司具有经验丰富的飞行人力资源队伍,且每年通过从航校招收飞行学员进行补充,有能力满足公司“十四五”机队规划需要;运行保障方面,公司飞机维修和

工程管理工作委托专业供应商执行,其设施设备完善,人员充足。同时,公司拥有充足的签派、性能、地面操作等运行所需的人员,后续还将通过外部引进方式陆续补充,以满足公司新增飞机的运行需求。

2. 具有丰富的运营资质认证和行业领先的质量管理体系

航空物流行业的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严格、质量标准极高且流程复杂严谨。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和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坚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中货航是国内首家从事航空货邮服务的专业货运航空企业,积累了二十多年的丰富质量控制经验和安全运行口碑。公司通过了IATA的运行安全审计(IATA Operational Safety Audit,IOSA),具有十余年专业航空货运IOSA注册运营人资格,其安全管理体系通过了中国民航局的补充运行合格审定。公司建立了覆盖整个物流服务环节的质量控制体系,始终秉承高标准,为客户提供优质航空物流服务,坚持以PDCA(质量管理的四个阶段,即计划(plan)、执行(do)、检查(check)与处理(act))循环为基本要素,推动公司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同时搭建了完善的营运安全管理和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持续高水平的安全经营状态。

3. 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

凭借丰富的管理经验、专业的服务能力、高效的物流效率、优质的品牌信誉及多年行业运营发展所建立的领先优势,公司客户覆盖面不断扩大,积累了优质、稳定、多元化的客户资源。客户群体不仅包括国内外大中型制造企业客户、货代公司、专业物流公司等,还与跨境电商物流企业、行业直客等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同时与多家全球前二十五大货代公司建立了总部合作机制。公司行业直客涵盖生鲜商超、高科技、消费品、生物医药、精密仪器、航空器材等细分领域。

(五)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全货机的引进和运营能够提高公司载运能力,优化机队结构,增加公司运力供给水平。基于2017-2021年期间公司B777飞机运营效率进行测算,在引进2架B777全货机后,每个完整年度预计可为公司增加可供货邮吨公里约7.38亿吨公里。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十四五”期间,我国航空物流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一方面,随着全球贸易格局调整加速,产业链格局向区域化、多元化转型,稳定供应链成为各国产业发展、经济复苏的重要举措。疫情持续反复进一步加大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对航空物流精准把握产业链重构机遇,提高安全通达性和自主可控力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着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加快提升,生物制药、高端电子、精密设备等战略新兴产业加速发展,要求航空物流适应现代产业体系对多元化、专业化服务的需求。同时,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要求航空物流提高服务品质,随着城乡居民消费不断升级,对品质化、精细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日益增长,跨境电商、快递、医药、冷链生鲜等将蓬勃发展,要求航空物流优化供给结构、改善供给质量、丰富供给产品,以高品质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更好发挥航空物流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并实现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

此次引进2架全货机,将进一步扩充机队规模,提高运输能力,完善公司航线网络,增加航空物流收入,有利于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二)新项目的风险提示

1. 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航空物流行业与宏观经济增长速度呈现较强的正相关关系,同时也与下游客户所处行业及其增速、产业结构变化密切相关。因此,前述要素的变动将会影响航空物流行业的服务总量进而影响行业内公司的经营业绩。在经济处于扩张时期,货物运输需求增加,航空物流业繁荣;反之,在经济处于紧缩时期,货物运输需求减少,航空物流业衰弱。综上所述,宏观经济的波动情况将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对我国航空物流行业的整体发展以及该项目效益产生一定影响。

2. 航油价格波动风险

航油成本是全货机主要的成本支出项之一,航油价格波动是影响项目效益的

重要因素。近年来,受世界经济发展状况、地缘政治博弈、美元汇率涨跌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国际原油价格经历了较大幅度的波动,航油价格也随之发生较大变动。随着国际经济与政治局势愈发复杂,未来航油价格走势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虽然公司已采取各种节油措施降低单位燃油消耗量,控制燃油成本,但如果未来航油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项目效益仍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3. 航空安全风险

保障航空安全是航空物流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便捷服务、获得良好市场声誉的前提条件。航空安全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复杂性远高于其他物流行业,若发生飞行不安全事件,将对公司业务和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在安全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运行标准,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安全管控能力。

4. 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风险

航空物流业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自然灾害、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国际地缘政治动荡、战争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都会对市场需求和公司的生产运营带来一定影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变化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航空物流业务将根据防疫政策要求做相应调整,未来疫情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仍具有不确定性。

五、新项目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引进的飞机已取得民航局批复的规划文件。

六、关联交易事项说明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中货航拟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从东航租赁的全资子公司引进2架飞机,租期2年,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向其支付飞机融资租赁款118,086.60万元,不足部分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航租赁及其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中履行了相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直接对手方为东航租赁的两个全资子公司东航沪七十一飞机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及东航沪七十二飞机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其作为本项目引进2架飞机的所有权人和出租人。东航沪七十一飞机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东航沪七十二飞机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系东航租赁全资子公司,东航租赁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相关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东航租赁

名称: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09月22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库区集中辅助区三层318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郭丽君

注册资本:400,009.1297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占65%,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占35%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95.53亿元,资产净额

54.25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6.58亿元,净利润5.37亿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资产总额370.29亿元,资产净额56.11亿元;2022年半年度营业收入

1.08亿元,净利润0.17亿元。

2.东航沪七十一飞机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6月4日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库区集中辅助区三层318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金云球股权结构:东航租赁持股100%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飞机及飞机设备的融资租赁(限SPV)和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及租赁财产的进出口业务;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东航沪七十二飞机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6月4日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库区集中辅助区三层318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金云球股权结构:东航租赁持股100%经营范围:飞机的融资租赁(限SPV)和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及租赁财产的进出口业务;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租赁交易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中货航于2021年11月29日与关联方东航租赁签订了《飞机融资租赁框架协议》,中货航拟于2022年至2024年以融资租赁方式引进若干架货机,东航租赁为上述计划引进的全部或部分飞机提供飞机融资租赁安排。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临2021-018)。

1.交易的主要内容

2022年8月,中货航(以下称“承租人”)与东航租赁下属的项目公司东航沪七十一飞机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及东航沪七十二飞机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出租人”)签署了《飞机融资租赁协议》,约定以融资租赁方式引进2架B777货机,租期2年,主要内容如下:

融资金额:飞机价款的100%;

期初首付款:即期初租金,融资金额的20%,应在起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或

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日期(但不晚于第一个租金支付日)向出租人支付;

租期融资租赁款:即租期租金,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的除期初租金以外的款项,包括摊销本金和利息等两部分,按季度支付;

回购价款:本协议项下的租赁期届满之日,承租人为回购飞机而应向出租人支付的飞机回购价款,总计为100元人民币。

飞机交付:在飞机制造商向出租人交付飞机的同时,出租人应向承租人交付飞机。

违约责任:承租人未能按时支付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到期应付融资租赁款项后15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支付的,将构成违约,出租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承租人执行应履行的支付责任。

《飞机融资租赁协议》及所涉及的任何事项适用中国法律,并按照中国法律解释。因《飞机融资租赁协议》引起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一致同意提交上海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经公司对合格供应商提供的本次拟融资租赁引进的2架飞机的融资方案进行综合评估,东航租赁的融资租赁方案优于其他方的融资租赁方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东航租赁拥有较为雄厚的资本实力,经营稳定,其融资手段和渠道不断拓展,可以为公司提供较优的融资价格;同时,东航租赁具备从事大规模飞机融资租赁交易的资质和能力,其业务团队在飞机租赁领域经验丰富,且与本公司业务交流顺畅。根据东航租赁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往的合作记录,东航租赁能够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符合当前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计划,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议案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该议案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事项系上市公司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5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冯德华先生、汪健先生、方照亚先生、范尔宁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2:关于签署货运物流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2-023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货运物流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股份”)签订的《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东航股份续签该框架协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框架协议的基本情况

2019年8月30日公司与东航股份签订的《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东航股份续签该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4月14日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机场机场大道66号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注册资本:1,887,444.0078万人民币股权结构: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10%股权经营范围:国内和经批准的国际、地区航空客、货、邮、行李运输业务及延伸服务;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器维修;航空设备制造与维修;国内外航空公司的代理业务;与航空运输有关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服务(意外伤害保险)。电子商务(不涉及第三方平台等增值电信业务);空中超市(涉及许可证配额及专项许可的商品除外);商品的批发、零售(涉及国家限制及许可证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865.48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513.73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671.27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14亿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总资产2,837.92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436.41亿元,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26.65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60亿元。

关联关系:东航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东航股份发生过业务往来,其均能严格履行约定,以合理的价格向公司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或接受公司提供的服务后按约支付价款。

东航股份具有在相关业务中的经营资格,且熟悉公司的业务运作,有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东航股份签订《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根据上述协议,东航股份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向公司提供经营货运物流业务过程中所需的日常性保障服务:机务维修及其附属保障服务;货运维修及其附属保障服务;信息技术保障服务;清洁服务;培训服务;物业租赁服务;其他日常性保障服务。公司向东航股份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提供其经营业务过程中所需的日常性保障服务:机坪驳运服务、货站操作服务与安检服务;其他日常性保障服务。

双方同意于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相关年度,双方应按照各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年度交易金额上限执行。

东航股份向公司提供的货运物流业务保障服务和公司向东航股份提供货站业务保障服务的费用以实际服务提供情况和双方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各类服务单价结算。结算周期依据双方具体签署的业务协议执行。一方在收到并确认另一方出具的付款通知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双方协商确定的合理期限内,经银行转账或其他合法支付方式向另一方支付。

(二)定价原则

本协议项下,东航股份向公司提供的货运物流业务保障服务的定价和/或收费标准,须参照市场价确定,由双方公平磋商厘定;公司向东航股份提供货站业务保障服务的定价和/或收费标准,须参照市场价确定,由双方公平磋商厘定。上述所称“市场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市场价按以下顺序并考虑航材原材料成本、航材保障区域、信息技术设备成本、保障区域、保障设备成本、人工成本及具体保障要求等因素后确定(如有):(1)在该类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交易情况下提供该类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或(2)在中国境内在正常交易情况下提供该类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

双方将指定部门或其指定人员主要负责核查同类型服务的报价及条款。

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服务的定价和/或收费标准,不低于该方在正常情况下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的定价和/或收费标准。

公司与东航股份在货运物流业务保障和货运物流服务方面发生的交易是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的,有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东航股份具有在相关业务中的经营资格,且熟悉公司的业务运作,有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2次例会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货运物流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冯德华先生、汪健先生、方照亚先生、范尔宁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议案审议前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是因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的价格、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签订框架协议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3: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2-031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与关联方签订了框架协议并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在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存贷款业务、飞机融资租赁服务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5次普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如下两个议案:

1.《关于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冯德华先生、汪健先生、方照亚先生、范尔宁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

决,该议案同意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财务”)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上述议案审议前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东航财务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冯德华先生、汪健先生、方照亚先生、范尔宁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同意:一是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二是与东方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进出口”)签订《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三是与东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实业”)签订《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四是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项下的具体交易文件,并根据签署的交易文件具体执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在上述议案审议前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在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了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公司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互利、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亦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

面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2年 预计金额2022年1-9月份 实际发生金额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航集团”)及其子公司1,034,000625,288
上海科技宇航有限公司8,800681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4,600407
Air-France-KLM(法荷航)1,4000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3000
合计1,049,100626,376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中国东航集团及其子公司86,00027,529
上海科技宇航有限公司1,1007
Air-France-KLM(法荷航)5,500441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6,0001,176
合计98,60029,153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财务”)日最高存款额1,000,000万元日最高存款额817,034万元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东航财务日最高贷款额1,000,000万元0
飞机融资租赁服务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租赁”)890,000597,182
存款利息收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2,485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与中国东航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提供劳务、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具体交易内容关联人2023年度预计金额上限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2022年9月30日与关联人累计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接受劳务客机货运业务、飞行员训练服务、修理服务等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股份”)971,00050.55%618,69646.77%
东航进出口6,0000.31%2,0010.15%
东航实业6,0000.31%4,0460.31%
中国东航集团27,0001.41%5450.04%
中国东航集团及其子公司小计1,010,00052.58%625,28847.27%
提供劳务货站操作、同业项目供应链等东航股份82,0003.15%26,1991.48%
东航进出口6,0000.23%1,3300.08%
中国东航集团及其子公司小计88,0003.38%27,5291.56%

注:

①接受东航股份提供的劳务主要包括公司在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交易模式下向东航股份支付的运输服务价款。在客机货运与客运物理上无法切分的背景下,公司对东航股份客机所承载的货运业务(含腹舱、客改货等各种货运业务)进行独家经营,并纳入自身整体货运业务体系,从而实现客机货运业务与全货机货运业务一体化经营,有利于丰富航线网络,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并提高经营效率,同时可以解决公司与东航股份在航空货运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问题。该项业务不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

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非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合并计算”的规定,中国东航集团系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与上述中国东航集团同一控制范围内的企业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关联交易类别内部调剂使用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3年度预计金额上限本年年初至2022年9月30日与关联人累计发生额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东航财务日最高存款额1,250,000万元日最高存款额817,034万元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东航财务日最高贷款额1,300,000万元0
与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其他金融服务东航财务200,000605
飞机融资租赁服务东航租赁650,000597,182

2.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上海科技宇航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度预计金额上限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2022年9月30日与关联人累计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接受劳务修理服务10,0000.52%6810.05%
提供劳务同业及特种项目供应链1,1000.04%70.00%

(2)Air-France-KLM(法荷航)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度预计金额上限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2022年9月30日与关联人累计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接受劳务修理服务6000.03%00.00%
提供劳务货站操作5,5000.21%4410.02%

(3)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度预计金额上限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2022年9月30日与关联人累计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接受劳务航空运力采购等1,0000.05%00.00%
提供劳务货站操作、同业项目供应链等7,0000.27%1,1760.07%

(4)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度预计金额上限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2022年9月30日与关联人累计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接受劳务数据服务1,0000.05%4070.03%

(5)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度预计金额上限本年年初至2022年9月30日 日最高存款额
存款日最高存款额400,000201,352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介绍

1.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6年8月9日住所: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2,528,714.9035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68.42%股权,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1.21%股权,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19%股权,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09%股权,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5.09%股权

经营范围:经营集团公司及其投资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的全部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694.66亿元,净资产1,103.05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840.96亿元,净利润-62.18亿元。

关联关系:中国东航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东航集团及其下属各控股子企业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2.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6日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686弄3号15楼

法定代表人:徐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中国东航集团持有53.75%股权,东航股份持有25%股权,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1.25%股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之间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77.09亿元,净资产26.25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49亿元,净利润1.40亿元。

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4月14日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机场机场大道66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1,887,444.0078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中国东航集团持有40.10%股权

经营范围:国内和经批准的国际、地区航空客、货、邮、行李运输业务及延

伸服务;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器维修;航空设备制造与维修;国内外航空公司的代理业务;与航空运输有关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服务(意外伤害保险)。电子商务(不涉及第三方平台等增值电信业务);空中超市(涉及许可证配额及专项许可的商品除外);商品的批发、零售(涉及国家限制及许可证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865.48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513.73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671.27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14亿元。

4.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09月22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库区集中辅助区三层318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郭丽君

注册资本:400,009.1297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中国东航集团持有65%股权,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35%股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95.53亿元,净资产54.25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6.58亿元,净利润5.37亿元。

5.东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1年01月21日

住所: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志杰

注册资本:38,473.68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中国东航集团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从事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与零售,通信网络设备工程(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酒店管理,旅馆,餐饮服务,物业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从事机械设备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从事机电设备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及零部件安装及维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自有设备租赁,仓储业(除危险品),汽车销售,机动车维修,金属材料(除贵金属),通用设备,地面设备维护,劳务服务(不含中介),社会经济咨询,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7.17亿元,净资产10.23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7.63亿元,净利润0.14亿元。

6.东方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6月9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闻居路1333号B区七层719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飞飞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中国东航集团持有55%股权,东航股份持有45%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航空器及零附件,机上用品,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特种车辆的进出口;仓储;寄售;报关;集团产品内销;承包境外航空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外);仓储租赁,航空器材及其他设备租赁(金融租赁除外);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食品经营(仅限预包装食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汽车、化妆品、日用百货、厨房设备、卫浴设备、针纺织品、服装、箱包、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0.55亿元,净资产5.63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86亿元,净利润1.17亿元。

关联关系:东航股份、东航财务、东航租赁、东航实业、东航进出口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东航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7.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18日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裕民大街7号

法定代表人:黄荣顺

注册资本:292,620.9589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具体服务项目以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为准);计算机软、硬件工程项目的承包;计算机软件、硬件、外设、网络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租赁及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商业信息、旅游信息咨询;系统集成、电子工程和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41.11亿元,净资产192.30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4.76亿元,净利润6.11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东航集团的高级管理人员席晟先生在中航信担任非执行董事,中航信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8.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航空”)

成立日期:2006年3月23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东路8号

法定代表人:王均金

注册资本:196,614.4157万元人民币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航空配餐,飞机零配件的制造,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纺织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品),金属材料,仪器仪表,

机械设备,汽车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438.59亿元,净资产101.00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17.67亿元,净利润-4.98亿元。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东航集团的董事李养民先生在吉祥航空任董事,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9.Air-France-KLM(以下简称:法荷航)

法荷航系一家在泛欧交易所上市的公众公司(French public company(société anonyme) with a Board of Directors),法定代表人为Jean-MarcJanaillac,注册地址为2 Rue Robert Esnault-Pelterie, 75007 Paris,注册资本为2,570,536,136欧元。法荷航主要经营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航空运输企业的本和权益,即其可以对法国或其他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航空运输企业进行投资。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法荷航总资产为306.83亿欧元,净资产为-38.16亿欧元;2021年营业总收入为143.15亿欧元,净利润为-32.94亿欧元。

关联关系:公司的董事汪健先生在法荷航任董事,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10.上海科技宇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宇航”)

成立日期:2004年09月28日

住所:上海市浦东机场机场大道66号

法定代表人:成国伟

注册资本:7300万美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股权结构:东航股份持股51%,ST ENGINEERING AEROSPACE LTD.持股49%

经营范围:飞机的检查、维护、大修及相关改装工作;零部件的维护、修理、翻修、测试及相关的维修业务;航空器材销售和维修;飞机维修相关的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服务;飞机维修工具的租赁;维修场地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及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6.71亿元,净资产5.76

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28亿元,净利润-0.29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东航集团的高级管理人员成国伟先生在科技宇航任董事会主席,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1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

成立日期:1988年07月08日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注册资本:2,178,986.0711万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监会等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3,599.85亿元,净资产2,345.01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749.05亿元,净利润174.76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东航集团的董事兼任广发银行董事,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中的主要关联方均发生过业务往来,其均能严格履行约定,以合理的价格向公司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或接受公司提供的服务后按约支付价款。

上述关联方均具有在相关业务中的经营资格,且熟悉公司的业务运作,有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与中国东航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1.金融服务业务

(1)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东航财务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协议约定,东航财务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贷款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并就各项服务约定交易限额。

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以及部分营业回笼款项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存入其在东航财务开立的账户;东航财务应根据其自身的资金能力,尽量优先满足公司的贷款需求,公司向东航财务申请贷款,应由双方签订贷款合同,明确贷款金额、贷款用途和贷款期限等事项;协议约定的存、贷款服务交易金额限额如下:

年份存款限额(亿元)贷款限额(亿元)
2023年125130
2024年140145
2025年150155

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东航财务可接受公司委托,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对外经济担保和信用鉴证等金融服务,在公司获准发行公司债券情况下提供公司债券发行方面的服务,以及东航财务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但提供实际服务时,双方应签订具体合同。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东航财务的其他金融业务额度为每年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

(2)定价原则

存款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利率的规定,由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并参考独立第三方金融机构报价公平协商确定。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类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也不低于当时东航财务向中国东航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类同期存款的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应以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基准利率为参考,按照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参考独立第三方金融机构报价公平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不高于当时东航财务向中国东航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类同期融资的利率。东航财务向公司提供存款、贷款以外的其他金融服务收取手续

费、佣金,凡中国人民银行或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收费标准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东航财务将与公司指定部门或其指定人员主要负责核查独立第三方提供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的报价及条款。

(3)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东航财务应及时将自身风险状况告知公司,配合公司积极处置风险,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公司不得继续向东航财务新增存款:

①东航财务同业拆借、票据承兑等集团外(或有)负债类业务因东航财务原因出现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的情况;

②东航财务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重大信用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市场债券逾期超过7个工作日、大额担保代偿等);

③东航财务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监管指标持续无法满足监管要求,且主要股东无法落实资本补充和风险救助义务;

④风险处置预案规定的其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东航财务任一监管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发生挤兑事件、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重要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等。

2.客机货运业务

2020年9月29日,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货航”)与东航股份签署了《关于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独家经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客机货运业务的协议书》(以下简称《客机货运业务协议书》),独家经营期限为自2020年1月1日至2032年12月31日,《客机货运业务协议书》已经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14次普通会议和2020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客机货运业务协议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21-018)。

3.飞机融资租赁业务

子公司中货航与关联方东航租赁签署了《飞机融资租赁框架协议》,中货航拟于2022年至2024年以融资租赁方式引进若干架货机。协议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飞机融资租赁框架协议》已经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21次普通会议和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飞机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21-018)。

4.货运物流业务保障服务和货运物流服务

(1)主要内容

①与东航股份

经公司2022年8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2次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与东航股份签订了《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货运物流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2-023)。

②与东航进出口

公司拟与东航进出口签订《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根据上述协议,东航进出口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向公司提供经营货运物流业务过程中所需的日常性保障服务:报关服务;外贸进出口代理及外贸运输服务;机供品采购代理服务;保税仓储服务;招标代理咨询服务;其他日常性保障服务。

公司向东航进出口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提供其在经营业务过程中所需的日常性保障服务:航空特货服务;货站操作服务;同业项目供应链服务;其他货运物流服务。

③与东航实业

公司拟与东航实业签订《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根据上述协议,东航实业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向公司提供经营货运物流业务过程中所需的日常性保

障服务:货运物流相关车辆及设备服务,包括双方认可的各类货运物流相关车辆及设备的供应、租赁和维护保养服务等;物流货站系统服务,包括全自动智能物流立体库的建设和维护保养服务等;物业管理服务,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维修养护和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范围内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范围内环境管理和安保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弱电工程和维护服务、客户服务等;酒店服务,包括住宿及餐饮服务、会务保障服务等;地面交通运输服务,包括通勤保障服务、车辆租赁服务等;其他日常性保障服务。公司向东航实业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提供其经营业务过程中所需的日常性保障服务:多式联运服务;货站操作服务;同业项目供应链服务;其他货运物流服务。

(2)定价原则

关联人提供的货运物流业务保障服务的定价和/或收费标准,须参照市场价确定,由双方公平磋商厘定。公司向关联人提供货运物流服务和货站业务保障服务的定价和/或收费标准,须参照市场价确定,由双方公平磋商厘定。前述所称“市场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市场价按以下顺序并考虑原材料成本、保障区域、保障设备成本、人工成本及具体保障要求等因素后确定(如有):①在该类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交易情况下提供该类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或②在中国境内在正常交易情况下提供该类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相关服务的定价和/或收费标准,不低于在正常情况下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的定价和/或收费标准。交易双方将指定部门或其指定人员主要负责核查同类型服务的市场平均价及条款。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货运物流业务保障和货运物流服务方面发生的交易是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的,有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

(二)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1.与吉祥航空的航空运力采购及航空物流服务关联交易

(1)交易内容

公司向吉祥航空采购航空运力,以丰富公司航线产品的多样性。同时,公司

向其提供货站操作、多式联运和同业项目供应链服务。

(2)定价原则

公司向吉祥航空采购航空运力的价格是根据其对外公布价而定。公司向吉祥航空提供货站操作和多式联运服务的价格是根据双方签订的业务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内容而定,针对航空公司客户,货站使用单价按照机场级别不同采用市场调节价及政府指导价定价。公司向吉祥航空提供同业供应链服务,服务价格将根据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2.与科技宇航的航空器材维修及航空物流服务关联交易

(1)交易内容:公司向科技宇航采购维修服务,并向科技宇航提供同业项目供应链服务。

(2)定价原则:经招投标方式确定。

3.与中航信的信息技术服务关联交易

(1)交易内容:公司向中航信采购数据服务主要包括货运系统 、承运人营销系统及新货站系统等服务。

(2)定价原则:采用成本加成的方式,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4.与法荷航的航空器材维修服务以及货站操作服务关联交易

(1)交易内容

公司向法荷航采购航材部件包修及备件服务,其具备承担航材部件包修和备件服务业务的专业资质和能力,维修管理经验丰富、维修能力全面、维修资源广泛,满足公司采购相关服务的要求。同时,公司向法荷航提供货站操作服务。

(2)定价原则:公司采购航材部件包修及备件服务的价格是根据与可比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比较并经由竞争性谈判确定。公司向其提供货站操作服务时,针对航空公司客户,货站使用单价按照机场级别不同采用市场调节价及政府指导价定价。

5.与广发银行的存款关联交易

(1)交易内容:公司拟在关联方广发银行进行存款业务。

(2)定价原则:公司在广发银行的存款系正常的商业银行存款,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方均具有在相关业务中的经营资格,且熟悉公司的业务运作,有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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