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11月7日,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
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
裁定书》((2022)京01破申134号)及《决定书》((2022)京01破285号),
裁定受理安徽子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子诺”)对公司的重整
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
? 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博天”,股票代码仍为603603,股票价格的
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 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
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仍为“*ST博天”,股票代码仍为603603;
3、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年11月8日;
4、日涨跌幅限制: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因经审计的 2021 年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0)。2022年11月7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京01 破申 134 号)及《决定书》((2022)京01破285号),裁定受理安徽子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博天”,股票代码仍为603603,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重整期间原则上股票不停牌。公司将分阶段披露重整事项的进展,确需申请停牌的,公司将按规定办理,并履行相应披露义务。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因法院已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已同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之规定,若公司2022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
(1)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
(5)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6)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7)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四、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9层公司战略与证券部
咨询电话:010-82291995
电子信箱:zqb@poten.cn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