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1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批准《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将规划期各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调整为“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60%”,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原《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应不再执行。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证券代码:601225 |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 公告编号: 2022-040 |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