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芳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5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字:

杨德明 邹育兵贺 强

2022年11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