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科创公函上证科创公函上证科创公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202220222022】】】】0239023902390239号号号号
关于对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暨公司无控股股东及无实
际控制人的问询函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暨公司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股东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统称为《一致行动协议》)于2022年11月5日到期且不再续签,上述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公司由原三名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同日,相关股东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本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如下事项。
1、公告显示,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于2015年5月首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并于2019年6月续签。2022年11月5日,《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且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关系解除。请公司说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背景及考虑因素,上述三人是否在公司生产经营的战略方向、管理层的人事安排等方面存在分歧,三人是否存在其他一致行动或利益安排。
2、公告显示,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公司股权结构分散,单个股东的持股比例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请公司向相关方函询并说明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其他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相关的协议或口头约定,是否存在管理层控制、多个股东共同控制或管理层与股东共同控制的情形,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寻求公司控制权的意向或进一步安排;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及对公司控制权及其稳定性的影响。
3、公告显示,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自发行人设立以来一直为发行人的核心人员。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三人持股比例分别为13.9%、12.15%和11.95%,同时于发明之兄弟于进明持股比例为2%。于发明与于进明共同持股14.15%,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三人将致力于保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稳定,并致力于保持高级管理层人员的稳定。请公司结合目前董事会成员的具体构成及选派方式、具体决策机制、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结构、三会的决议机制、管理层的提名、选举等制度)等,详细分析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内及未来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管理及核心技术团队稳定等是否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是否会出现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如是,请说明你公司拟采取的防范及应对措施。
4、根据前期信息披露,股东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于进明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将于2022年11月7日上市流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一致行动协议解除相关方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请公司结合相关股东前期承诺
情况,核实相关股东
在未来是否具有减持股份的计划或意向股东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是否为了分散减持或存在规避减持股份相
关承诺的情形。
5、
股东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是否为了分散减持或存在规避减持股份相公司三季报显示
13,710.42万元,
公司三季报显示同比下降
利润-96.33万元,
同比下降同比下降
额32,713.22万元
同比下降,
23,158.97万元,
,较年初增加
标变化情况,
较年初增加具体分析
趋势与存货、
具体分析在建工程不一致的原因
续性;(2)
在建工程不一致的原因请公司股东
重大负面事项、
请公司股东重大经营风险
请
重大经营风险律师对上述问题
导机构
律师对上述问题对上述问题逐项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对上述问题逐项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披露
请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披露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对外披露
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对外披露
在未来是否具有减持股份的计划或意向
在未来是否具有减持股份的计划或意向股东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是否为了分散减持或存在规避减持股份相
股东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是否为了分散减持或存在规避减持股份相公司三季报显示
,2022年前三季度,
公司三季报显示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
同比下降
50.45%;实现
同比下降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
同比下降
101.59%。同时,
同比下降 | 公司三季度末存货余 |
,
较年初增加43.13%;
,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 |
较年初增加
66.73%。(1)
较年初增加 | 请公司结合主要财务指 |
具体分析
2022
具体分析 | 年前三季度公司业绩下滑以及业绩变动 |
在建工程不一致的原因
,并说明业绩
在建工程不一致的原因 | 下滑是否具有持 |
请公司股东
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
请公司股东 | 说明公司是否存在 |
重大经营风险
,
重大经营风险 | 是否存在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
律师对上述问题
1至4
律师对上述问题 | 逐项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
对上述问题逐项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
对上述问题逐项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披露
,于2022年11月
请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披露 | 11 |
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对外披露
。
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对外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公司
二〇
科创板公司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在未来是否具有减持股份的计划或意向
,上述
在未来是否具有减持股份的计划或意向股东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是否为了分散减持或存在规避减持股份相
股东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是否为了分散减持或存在规避减持股份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公司三季度末存货余
公司三季度末存货余在建工程期末余额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请公司结合主要财务指
请公司结合主要财务指年前三季度公司业绩下滑以及业绩变动
年前三季度公司业绩下滑以及业绩变动下滑是否具有持
下滑是否具有持说明公司是否存在
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是否存在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
是否存在其他应说明的事项逐项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持续督
逐项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日之前,以
科创板公司
管理部
科创板公司二二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