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国光电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电气”、“上市公司”、“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以来持续督导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赵亮、马峥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2年10月14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马峥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

2、察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看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三会”文件;

4、查阅和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各事项均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内部决议程序,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情况良好。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并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重大问题。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设立了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对相关支付凭证、对账单进行了妥当的保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重大问题。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合同及相关财务凭证,对公司高管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高管进行访谈,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了解近期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经营的重大问题。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国光电气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2022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本次现场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国光电气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运作良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的相关要求。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亮马 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