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4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苹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监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