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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 腾信创新股票代码: 300392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特思尔大宇宙(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住所/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四层401内B157室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签署日期:2022年11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腾新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信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腾信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腾信股份 | 指 |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392 |
信息披露义务人/特思尔大宇宙 | 指 | 特思尔大宇宙(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本报告书 | 指 |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特思尔大宇宙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腾信股份36,623,520股股份转让给福建平潭辰辉能源有限公司的行为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特思尔大宇宙(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四层401内B157室 |
法定代表人 | 中山国庆 |
注册资本 | 340万美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797554974G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07年01月17日至2027年01月16日止 |
主要股东 | 大宇宙数码营销开曼有限公司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居留权 |
中山国庆 | 男 | 董事长 | TS0864769 | 日本 | 日本 | 无 |
周琪 | 女 | 董事 | 230202197409140323 | 中国 | 中国 | 无 |
山下荣二郎 | 男 | 董事、总经理 | TZ1253214 | 日本 | 日本 | 无 |
古原广行 | 男 | 监事 | TS4166417 | 日本 | 日本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
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形。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经营需要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腾信股份36,623,520股股份转让给福建平潭辰辉能源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腾信股份的任何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特思尔大宇宙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6,623,520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54%。本次权益变动后,特思尔大宇宙将不再持有上市公司的任何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协议转让方式出售上市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福建平潭辰辉能源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2.75元/股的价格转让其直接持有36,623,520股腾信股份的股份,占腾信股份9.5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福建平潭辰辉能源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3.1元/股的价格转让其直接持有36,623,520股腾信股份的股份,占腾信股份9.54%。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1. 股份转让方:特思尔大宇宙(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 股份受让方:福建平潭辰辉能源有限公司
(二) 协议签订时间
2021年11月3日
(三)转让股份的种类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四)转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1. 转让股份的数量:36,623,520股
2. 转让股份的比例:占总股本的9.54%
(五)转让价款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元,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13,532,912元,支付方式为现金。
(六)付款安排
受让方应当在本补充协议的签署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股份转让价款以立即可用资金形式全额汇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应在双方的有权代表正式签署及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出售的36,623,520股腾信股份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不需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特思尔大宇宙(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特思尔大宇宙(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中山国庆(签署)
2022年11月4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特思尔大宇宙(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中山国庆(签署)
2022年11月4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 | |||||
股票简称 | *ST腾信 | 股票代码 | 30039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特思尔大宇宙(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四层401内B157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 | 无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 | 否 |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 赠与 其他 □ | □ □ | □ | 协议转让间接方式转让执行法院裁定 (请注明)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持股数量:36,623,520 持股比例:9.54%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 变动数量:0 变动比例: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14年 方式:均为IPO前取得和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 | 否 |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 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 是 | □ | 否 |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 | 是 | □ | 否 | □ | |
是否已得到 批准 | 是 | □ | 否 |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 “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特思尔大宇宙(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
中山国庆(签章)
日期: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