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3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2022年11月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发出表决票6张,收回有效表决票6张。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黎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参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本议案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黎曙、李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4位董事表决一致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