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我们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完成2021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对其相关资料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其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委员签名:
郑石桥 周永麟
葛 坚 YAN,Aimin
李俊英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