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86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章程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自本章程生效实施之日起原公司章程自动废止。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