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目 录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2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1.关于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4日14:00会议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2888号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审议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股东发言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五、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
六、推选计票和监票人员
七、投票表决
八、休会
九、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依法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五、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一般以10人为限,超过10人时,可抽签决定有权发言者。发言顺序按照登记时间先后安排。
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两分钟。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并尽量简明扼要。股东如欲了解超出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范围的其他信息,可在会后向董事会办公室咨询。
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大会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股份总数。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34))。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项提案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在计票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九、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十、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一、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关于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信息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 是 |
执业资质 | 证书序号:000360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 | 姚庚春 |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 157人 |
上年末从业人员类别及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796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 533人 |
3、业务规模
上年度业务收入 | 129,658.56万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115,318.28万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38,705.95万元 | |
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 年报审计客户数量 | 76家 |
审计收费总额 | 11,134.50 万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 |
与公司同行业审计家数 | 5家 |
注:“上年度”指2021年度。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状况 | 投资者保护能力 | |
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 | 11,500.00万元 | 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 17,640.49万元 |
其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
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2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均已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整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周书奕 | 2012年 | 2001年 | 2015年 | 2022年 | 4家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潘明波 | 2017年 | 2015年 | 2018年 | 2020年 | 1家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强雪静 | 2009年 | 2009年 | 2017年 | 2020年 | 6家 |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中兴财光华拟收取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78万元,两项合计为268万元。
本年度审计费用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及地域、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本期审计费用与2021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