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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谊众: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5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上海谊众股票代码:688091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4

议案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特别提醒:新冠疫情形势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强烈建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前往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严格遵照届时会议地点所在区域疫情防控政策,履行必要的隔离要求、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未履行疫情防控政策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有权依据相关政策拒绝其入场。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准备好健康码等健康证明,并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公司将依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身体无异常症状者且符合会议地点所在区域疫情防控政策的方可参会,请予以配合。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1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劲松先生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现场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 审议会议议案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9 - 21日实施并完成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划,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5,8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6股,共计转增38,088,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43,888,000股。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5,800,000股变更为143,888,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05,800,000元变更为143,888,000元。公司拟对《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80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388.8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580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388.8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章程》(2022年10月)已于2022年10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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