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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典制药:1-1募集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3

股票简称:九典制药 股票代码:300705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 Jiudian Pharmaceutical Co., Ltd.

(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1-1-1

声 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如果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发生严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偿债能力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大风险。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债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强,较易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较低。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一)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釆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1-1-3

3、现金分红的具体政策

(1)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2)公司原则上应当每年度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等事项发生,应当釆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3)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 1 年内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事项,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根据章程,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1-1-4

(二)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现金分红(含税)

现金分红(含税)6,128.001,009.12844.8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合并)20,424.588,225.985,506.59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30.00%12.27%15.34%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7,981.97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385.72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0.11%

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7,981.97万元,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70.11%,符合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四、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产品研发风险

公司始终将产品及技术的开发作为核心竞争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公司进一步创新和发展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0,980.02万元、8,167.75万元、14,626.25万元和 12,853.00万元,2019年至2021年,研发费用总体呈增长趋势。如果公司因国家政策的调控、开发资金投入不足、药物创新效果不明显等不确定性原因,使人力、物力投入未能成功转化为技术成果,将存在产品或技术开发失败的可能性,形成研发风险。

1-1-5

(二)经营风险

1、公司收入依赖少数产品的风险

公司收入主要来自药品制剂,报告期内药品制剂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71.16%、81.46%、83.51%和82.99%,其中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泮托拉唑钠制剂、奥硝唑制剂等主要产品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4.58%、60.14%、65.95%和66.86%,占比逐年提升。上述产品在全国或部分地区实施集中带量采购,产品销量预期增加。若公司未来未能紧跟市场需求变化、持续推出其他更具有发展潜力的新产品,或公司的竞争对手在产品创新方面投入更多的资金和资源等,则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将出现放缓或下滑,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

2、药品带量采购未中标或中标价格下降幅度较大的风险

我国医药卫生体制和医疗保险制度正处在积极推进改革阶段,医院药品招投标采购等系列药品价格调控政策正在逐步制定和不断完善,医药市场的竞争进一步加剧。现阶段我国药品的招标政策实行以政府主导、以国家、省医保局为单位的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公司产品中标情况直接影响公司制剂产品的销售。若公司现有中标产品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项目中未中标或者中标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将对公司未来相关产品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药品一致性评价未及时完成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02号)》等相关规定,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

目前公司仿制药品种较多,上述政策涉及公司多个产品,完成相应一致性评价工作需要较高成本,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完成相关药品的一致性评价,将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甚至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生产某种药品,进而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1-1-6

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2020年初,国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大传染性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为控制新冠疫情的迅速扩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指挥与部署下,各地政府均出台了严格有效的防疫管控措施。目前,国内的疫情状况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但局部地区仍存在疫情反复的情况,如果我国当前的新冠疫情防疫成效不能保持或情势加剧,则可能对公司人员出行及材料购置、生产组织、物流运输、合同签订、产品交付和接收以及产品在终端医院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客户经营业务无法顺利进行的极端情况。并且虽然我国当前的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国外新冠疫情形势严峻,部分国家对贸易物流采取限制措施,将会对公司的海外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上升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长,应收账款相应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4,062.59万元、17,721.83万元、26,714.38万元和39,533.41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为97.78%,若主要客户经营状况、行业结算方式等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坏账或进一步延长应收账款回收周期,从而给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销售费用进一步增加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40,858.85万元、50,925.51万元、83,211.18万元和 81,785.8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4.22%、52.06%、

51.12%和51.14%。报告期内,公司共推出12个新的药品制剂产品,并有多个药品制剂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目前仍有多个药品制剂产品正在申请中。为促进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成长,现有产品市场份额的提升与新产品的市场导入、推广,公司将通过丰富推广方式进行产品推广,公司的产品推广活动可能会使公司的销售费用进一步增加。如果公司产品推广目标不能有效达成,或销售增长规模不能消化销售费用的增加,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1-1-7

(四)环境保护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制药行业,使用原辅料种类多、数量大,原料药生产工艺复杂,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噪音等均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2019年公司曾因环保问题受到浏阳市环境保护局的处罚,虽然公司已及时整改完成,且该处罚不属于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但仍不排除公司未来可能因发生意外、疏忽或其他原因而使公司污染物排放无法满足国家标准的风险,进而受到处罚的情形。预计国家和社会对环保要求将日益提高,如国家颁布并实施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将使得公司进一步扩大环境保护相关设施设备的投入,从而增加公司运营成本并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募投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单位产能投入较高及收益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高端制剂研发产业园口服固体制剂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在实施前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论证,但本次募投项目单位产能投资及成本相比于前次募投项目和现有业务较高,且在项目实际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仍存在因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销售渠道及市场开拓情况、竞争环境、竞争对手的发展、市场容量、新的替代产品的出现、生产经营、产品价格变动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募投项目不能按期竣工或者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2、募投项目产能无法完全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达产后将为公司新增口服固体制剂年产能61,510.00万片,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建设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建成运营时,可能存在市场环境、技术、行业政策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的情况,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力、客户拓展未能实现预期目标,导致公司面临新增产能无法被消化的市场风险,从而对公司盈利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经测算,本次募投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公司年新增折旧摊销金额为1,952.86万

1-1-8

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完全达产后,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实现预期收益,项目收益不能覆盖相关费用,则公司将存在短期内因固定资产折旧摊销对净利润增长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4、药品注册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生产的部分药品尚未取得药品注册证书,药品注册属于行政审批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出现药品注册进度或审批结果不及预期,甚至导致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无法取得注册证书的风险。

(六)与本次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1、违约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为六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如果在可转债存续期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将有可能影响到债券利息和本金的兑付。

2、未提供担保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风险。

3、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和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的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4、发行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政治、经济政策、投资者的投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因公司股票价格走势低迷或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偏好等原因导致本次可转

1-1-9

债到期未能实现转股,公司必须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还本息,将会相应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

5、转股后摊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风险

本期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产生收益,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后,如果投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过快,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6、本次可转债转股的相关风险

进入可转债转股期后,可转债投资者将主要面临以下与转股相关的风险:

(1)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达到赎回条件,公司有权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公司行使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2)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规定:“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触及向下修正条件时,结合当时的市场状况等因素,分析并决定是否向股东大会提交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公司董事会并不必然向股东大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因此,未来在可转债达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时,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可能面临公司董事会不及时提出或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的风险。

(3)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价格达到一定条件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可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由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可能对原股东持股比例、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潜在摊薄作用,可能存在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同时,在满足转股价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向下修正的幅度,股东大会有权审议决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幅度。

1-1-10

因此,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幅度存在不确定性。

7、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评级,信用等级为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等因素变化,从而导致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发生不利变化,将增加投资风险。

五、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1-1-11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 2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信用评级 ...... 2

三、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 2

四、特别风险提示 ...... 4

五、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10

目 录 ...... 11

第一节 释义 ...... 14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7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7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17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29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 30

五、认购人承诺 ...... 31

六、债券受托管理相关 ...... 31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3

一、技术风险 ...... 33

二、经营风险 ...... 33

三、财务风险 ...... 35

四、环境保护的风险 ...... 36

五、安全生产风险 ...... 36

六、募投项目风险 ...... 36

七、与本次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 36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7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37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38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40

1-1-12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做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 41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 45

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56

七、发行人的主要业务及产品情况 ...... 83

八、公司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 94

九、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99

十、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和资质情况 ...... 108

十一、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111

十二、发行人境外经营的情况 ...... 111

十三、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和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 111

十四、公司债券发行和偿债能力情况 ...... 112

第五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114

一、合规经营情况 ...... 114

二、资金占用情况 ...... 117

三、同业竞争情况 ...... 117

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 118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26

一、财务报告及审计情况 ...... 126

二、财务会计资料 ...... 126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 135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36

五、报告期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 140

六、财务状况分析 ...... 145

七、盈利能力分析 ...... 175

八、现金流量分析 ...... 193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 195

十、技术创新性分析 ...... 196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 198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 ...... 199

1-1-13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01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20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及审批情况 ...... 201

三、募集资金拟投项目情况 ...... 201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11

一、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21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213

三、前次募集资金运用专项报告结论 ...... 222

第九节 有关声明 ...... 223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23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224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25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 226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 227

六、发行人律师声明 ...... 228

七、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29

八、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 230

九、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 231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233

一、备查文件 ...... 233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和时间 ...... 233

募集说明书附录 ...... 235

附件一、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 235

附件二、公司无形资产详细情况 ...... 246

附件三、公司药品注册批件详细情况 ...... 268

1-1-14

第一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九典制药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九典有限湖南九典制药有限公司,原名湖南维康制药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普道医药湖南普道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九典宏阳湖南九典宏阳制药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典誉康湖南典誉康医药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汇阳信息湖南汇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旺典投资长沙旺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善典赞海南上善典赞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朱志宏投资的公司
上善道和海南上善道和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朱志宏投资的公司
宏典盛世深圳宏典盛世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关联方
德默制药德默制药(浙江)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本次发行九典制药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西部证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协议《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公司章程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

1-1-15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9月30日
最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最近三年及一期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9月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版)
医保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险药品目录(2021年版)
处方药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才可以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OTC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药品注册国家药监局依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药品制剂为适应治疗或预防的需要,按照一定的剂型要求所制成的,可以最终提供给用药对象使用的药品
原料药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s,即药物活性成分、具有药理活性可用于药品生产的物质
药用辅料指在制剂处方设计时,为解决制剂的成型性、有效性、稳定性、安全性加入处方中除主药以外的一切药用物料的统称
植物提取物是以植物为原料,按照对提取的最终产品的用途的需要,经过物理化学提取分离过程,定向获取和浓集植物中的某一种或多种有效成分,而不改变其有效成分结构而形成的产品。按照提取植物的成分不同,形成甙、酸、多酚、多糖、萜类、黄酮、生物碱等;按照性状不同,可分为植物油、浸膏、粉、晶状体等
中间体在化学药物合成过程中制成的中间化学品
中成药是以中草药为原料,经制剂加工制成各种不同剂型的中药制品,包括丸、散、膏、丹等各种剂型。是我国历代医药学家经过千百年医疗实践创造、总结的有效方剂的精华
中药饮片是中药材经过按中医药理论、中药炮制方法,经过加工炮制后的,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的中药
专利药/原研药拥有专利保护的药品,通常指代原研药、原创性药物,经过对化合物层层筛选和严格的临床试验才得以获准首次上市的药品
仿制药指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上市,并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仿制药和被仿制药具有同样的活性成分、给药途径、剂型和相同的治疗作用
GMPGMP是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缩写,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MP证书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IFinDiFinD是一种面向机构客户提供研究、投资决策服务的金融数据终端,核心功能包括不同金融品种的多维信息,若干宏观行业数据库以及资产管理系统、估值模型等研究工具。
GSPGSP是Good Supplying Practice的缩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证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1-1-16

MAH拥有药品技术的药品研发机构、科研人员、药品生产企业等主体,通过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并获得药品上市许可批件,并对药品质量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承担主要责任的制度。
CXOCXO是医药合同外包服务的统称,主要包括CRO、CDMO、CMO。
CRO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即合同研究组织,通过合同形式为医药企业及相关机构在基础医学研究和临床医学研发过程中提供专业化研究服务的商业化机构。
CMOContract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主要是接受制药公司的委托, 提供产品生产时所需要的工艺开发、配方开发、临床试验用药、化学或生物合成的原料药生产、中间体制造、制剂生产(如粉剂、针剂)以及包装等服务的商业化机构。
CDMOContract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即定制研发与生产业务,通过合同形式为医药企业及相关机构提供委托工艺研发及定制生产的商业化机构
国家药监局、NMP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现英文简称为 NMPA
CDECDE是Center for Drug Evaluation的缩写,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FDAFDA是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的缩写,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ANDA仿制药上市申请
KFDA韩国食品药物管理局
卫计委、卫健委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现已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要求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品,要在质量和疗效上与原研药品能够一致,临床上与原研药品可以相互替代
带量采购在招标公告中,招标方在招标公告中会公示所需的采购量,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除了要考虑价格,还要考虑自身产能能否承担起相应的采购供应量,促使投标方在竞标过程中采用以价换量的方式降低药品价格。

本募集说明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1-17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nan Jiudian Pharmaceutical Co., Ltd.
法定代表人朱志宏
注册资本(股本)32,856.3058万元
注册地址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
股票简称九典制药
股票代码300705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电话0731- 82831002
传真0731- 88220260
互联网网址www.hnjiudian.com
电子信箱jiudianzhiyao@163.com
经营范围药品、二类医疗器械、消毒剂、化工产品、卫生用品、化妆品、保健品、保健食品、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一类医疗器械、中医药、生物制品、植物提取物的研发;化学药品制剂、化学药品原料药、生物药品、消毒剂、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固体饮料的制造;药用辅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中药提取物、中成药、生物制品、卫生用品、化妆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的生产;药品、医药原料、生物制品、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消毒剂、植物提取物、医药辅料、保健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保健食品、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工产品的销售;中成药、中药饮片的批发;医疗用品及器材的零售;生物技术开发服务、咨询、交流服务、转让服务;中药饮片加工;药用辅料的技术研发、咨询、技术转让;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文献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化学工程研究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核准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已经公司2022年6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6月1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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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含37,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可转债存续期限

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规划及募投部署,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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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8、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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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9、转股价格的调整及其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后转股价,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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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1、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经申请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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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后,对所剩可转债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间内,如下描述情况任意一种出现时,发行人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者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本次可转换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3、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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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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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享有其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信息知情权;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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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本息;7)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4)除法律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本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5)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 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7)公司董事会、债券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8)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9)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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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11)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3)债券受托管理人;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7,000万元(含3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资金投入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高端制剂研发产业园口服固体制剂项目37,980.8937,000.00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19、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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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21、可转债评级事项

本次可转债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22、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三)承销方式与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采用余额报销方式承销。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发行费用

项目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

保荐及承销费【】
律师费用【】
会计师费用【】
资信评级费用【】
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发行手续费等【】
合计【】

上述费用为预计费用,视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可能会增减,费用总额将在发行结束后确定。

(五)承销期间的时间安排

日期交易日发行安排停牌安排
【】T-2日披露《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等文件正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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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交易日发行安排停牌安排
【】T-1日网上路演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正常交易
【】T日披露《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股东优先配售(缴付足额资金) 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确定网上中签率正常交易
【】T+1日披露《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正常交易
【】T+2日披露《中签号码公告》 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正常交易
【】T+3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正常交易
【】T+4日披露《发行结果公告》 向发行人划付募集资金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到重大突发事故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六)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八)违约情形、责任及争议解决

1、违约情形

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者利息,以及本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相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事项。

2、违约责任

发生违约情形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对于逾期未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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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其他违约事项及具体法律救济方式请参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或纠纷,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约定,在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志宏
注册地址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
电话(0731)82831002
传真(0731)88220260
联系人曾蕾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电话(029)87406043
传真(029)87406134
保荐代表人江伟、徐飞
项目协办人贺斯
项目组其他人员邹扬、黄清阳、熊静仪、阳欢欢、刘芳、李昕蕾、陈杰

(三)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丁少波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359号佳天国际新城A座17层
电话(0731)82953778
传真(0731)82953779
经办律师朱志怡、徐樱、吴涛

1-1-30

(四)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电话(027)86791215
传真(027)86791215
经办注册会计师舒畅、蔡永光、谢珍珍

(五)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注册地址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F
电话(021)63501349
传真(021)63500872
经办评级师翁斯喆、黄梦姣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七)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164

(八)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东新街支行

户名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700012129027312664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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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合法取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人)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接受其约束。

(二)同意《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四)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六、债券受托管理相关

任何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本募集说明书仅列示了本次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审阅《受托管理协议》全文。《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置备于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1、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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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武文轩电话:021-68886906传真:021-68886906

2、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2022年9月,公司与西部证券签订了《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详见:“附件一: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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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技术风险

(一)产品研发风险

具体内容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特别风险提示”之“(一)产品研发风险”。

(二)知识产权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拥有113项专利、262个商标等知识产权,上述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公司的知识产权不能得到充分保护,相关核心技术被泄密,并被竞争对手所获知和模仿,则公司的竞争优势可能会受到损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另外,虽然公司已采取措施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但也不排除行业内的其他参与者指控公司侵犯其商标、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纠纷会耗费公司大量人力物力,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研发人才流失的风险

医药行业为人才密集型行业,高素质人才和专业研发团队是项目成功的基础。研发项目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资源及研发资源,从而积累丰富的研究经验。公司人才团队的稳定及对在研项目的研发进度影响较大,若公司研发人才流失,人才团队出现不稳定因子,导致以往积累的开发经验和技术优势可能难以保持,影响研发项目的进度,将对公司的研发成果转化带来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公司收入依赖少数产品的风险

具体内容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特别风险提示”之“(二)经营风险” 之“1、公司收入依赖少数产品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

医药行业是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扶持的朝阳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市场规模迅速扩张。国内医药企业数量众多,但行业集中度较低,企业规模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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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数量有限,中小规模的企业之间竞争较为激烈。此外,外资医药企业在高端药品市场的占有率较高,给国内医药企业造成了一定的竞争压力。近年来,医药行业总体市场容量不断扩大,但增速出现阶段性放缓。随着未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如果公司不能在产品结构、研发等方面保持优势,积极开拓新的市场领域,将会使公司在维持并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时面对更激烈的市场竞争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三)质量控制风险

医药产品关系到社会公众健康,国家对药品的生产工艺、原材料、储藏环境等均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在药品生产、运输、储藏过程中,外部环境变化可能对药品本身成分、含量等产生影响,从而使药品的功效、质量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若公司仍因管理纰漏或运输、储藏不当等致使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不但会产生赔偿风险,还会影响公司的信誉和持续经营,甚至造成法律纠纷,并存在被主管部门处罚的可能性,上述事件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药品带量采购未中标或中标价格下降幅度较大的风险

具体内容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特别风险提示”之“(二)经营风险”之“2、药品带量采购未中标或中标价格下降幅度较大的风险”。

(五)药品一致性评价未及时完成的风险

具体内容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特别风险提示”之“(二)经营风险” 之“3、药品一致性评价未及时完成的风险”。

(六)产品调出国家基本药物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风险

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对国家基本药物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施行动态调整机制,公司主要产品中部分属于国家基本药物或国家医保用药,部分列入了各省医保增补目录,若国家目录或者地方目录调整后的新目录中不再包含公司现有的主要产品,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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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具体内容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特别风险提示”之“(二)经营风险”之“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上升风险

具体内容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特别风险提示”之“(三)财务风险” 之“1、应收账款上升风险”。

(二)销售费用进一步增加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具体内容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特别风险提示”之“(三)财务风险” 之“2、销售费用进一步增加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三)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7.48%、74.85%、78.50%和78.29%,毛利率水平较高。由于公司产品种类较多,不同种类产品毛利率差异较大,不同的产品组合可能会导致公司毛利率水平产生波动。若未来医药制造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新产品获批和推广不足、原材料和直接人工上涨、产品议价能力降低等使得公司毛利率水平下滑,将影响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四)所得税税收优惠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九典宏阳、普道医药是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普道医药的技术转让收入均享受免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如果公司在其后的经营中不能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或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将不能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存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3,639.82万元、15,311.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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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47.85万元和 26,452.0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03%、30.41%、

21.02%和24.43%。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存货账面价值可能会继续增加。如果未来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大幅度波动,或因下游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而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公司将可能计提存货跌价损失,从而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环境保护的风险

具体内容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特别风险提示”之“(四)环境保护的风险”。

五、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部分原料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物质。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机械操作等,对安全操作要求较高。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但仍不排除因人员操作不当、机器设备故障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等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

六、募投项目风险

具体内容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特别风险提示”之“(五)募投项目风险”。

七、与本次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具体内容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特别风险提示”之“(六)与本次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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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328,563,058万股,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权性质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128,515,68039.11
1、境内自然人持股128,515,68039.11
二、非限售流通股200,047,37860.89
1、国有法人股1,634,6120.50
2、境内非国有法人股5,504,9001.68
3、境内自然人120,941,50536.81
4、境外法人795,3890.24
5、境外自然人183,0800.06
6、基金理财产品等70,987,89221.61
三、总股本328,563,058100.00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限售股数量(股)
1朱志宏117,474,00035.75%88,105,500
2段立新48,561,00514.78%36,420,754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医药健康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9,480,0702.89%-
4陈丽芳6,917,1952.11%-
5旺典投资4,271,4001.30%-
6中国工商银行-华安安信消费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362,8001.02%-
7吕巨波3,178,0000.97%-
8郑霞辉2,438,4370.74%1,828,828
9朱志云2,295,0000.70%1,721,249
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0,0000.61%-
合计199,977,90760.87%128,07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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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4家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湖南普道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南普道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5月19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实收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主要生产经营地长沙高新开发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栋8层805房
股东构成九典制药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药品研发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

总资产10,695.1810,335.15
净资产1,559.61291.62

1-1-39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营业收入4,441.491,120.24
净利润1,007.79-775.65

注:2022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2、湖南九典宏阳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南九典宏阳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6月26日
注册资本23,372.95万人民币实收资本23,372.95万人民币
主要生产经营地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内
股东构成九典制药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原料药、药用辅料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52,529.0050,289.17
净资产27,617.6624,493.00
营业收入27,612.6625,232.43
净利润2,914.16756.32

注:2022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3、湖南典誉康医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南典誉康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实收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主要生产经营地长沙高新开发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栋2-3层
股东构成九典制药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药品销售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1,482.131,158.63
净资产207.372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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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营业收入2,227.641,555.98
净利润-34.33-102.74

注:2022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4、湖南汇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南汇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8日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实收资本500.00万人民币
主要生产经营地长沙高新开发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栋4层403房
股东构成九典制药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软件开发和软件技术服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2,293.362,417.27
净资产240.99266.37
营业收入464.02274.38
净利润-91.1389.73

注:2022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朱志宏先生持有公司117,474,000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75%。报告期内,朱志宏先生一直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权未发生变化。朱志宏先生: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1980年至1984年,就读于湖南师范大学;1984年至1986年,任南县一中教师;1986年至1989年,就读于兰州大学;1989年至1996年任职于湖南医药工业研究所;1997年至2000年任职于长沙维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01年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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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投资的其他企业

除控股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志宏先生投资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上善道和44.96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2上善典赞23.10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及权属纠纷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志宏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朱志宏117,474,00035.75%9,599,5208.17%2.92%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志宏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无其他权利限制及权属纠纷情况。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重大违法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做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做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承诺方承诺 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段立新、樊行健、范朋云、

段立新、樊行健、范朋云、其他承诺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2020年04月18日至履行完毕正在履行

1-1-42

承诺方承诺 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李敏、 李树民、刘鹰、 汤胜河、熊英、 杨洋、 郑霞辉、朱志宏、朱志云束;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本人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支持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朱志宏其他承诺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2020年04月18日至履行完毕正在履行
朱志宏、朱志云、朱志纯股份锁定承诺本人或本人配偶在担任九典制药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时向九典制药申报本人所持有的九典制药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九典制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或本人配偶从九典制药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职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九典制药股份;如本人或本人配偶在九典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九典制药股份;如本人或本人配偶在九典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九典制药2017年10月10日至履行完毕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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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 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份。

股份。
朱志云、朱志纯、刘鹰股份锁定承诺本人或本人配偶在担任九典制药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旺典投资权益份额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旺典投资权益份额总数的25%;本人或本人配偶从九典制药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职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旺典投资权益份额。2017年10月10日至履行完毕正在履行
段斌、 梁胜华、卢尚、 杨洋股份锁定承诺本人在担任九典制药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旺典投资权益份额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旺典投资权益份额总数的25%;本人从九典制药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职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旺典投资权益份额。2017年10月10日至履行完毕正在履行
段立新、郑霞辉、李敏、 范朋云、熊英股份锁定承诺本人在担任九典制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时向九典制药申报本人所持有的九典制药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九典制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从九典制药董事、高级管理职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九典制药股份。2017年10月10日至履行完毕正在履行
朱志宏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若实施减持,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2017年10月10日至履行完毕正在履行
朱志云、朱志纯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2017年10月10日至履行完毕正在履行
段立新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2017年10月10日至履行完毕正在履行

(二)本次发行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1、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的承诺

(1)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

1-1-44

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支持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志宏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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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可转债认购的承诺针对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若本人或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二、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股份减持情形,本人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等决定具体认购金额。若认购成功,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自认购本次可转债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

三、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四、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的约束。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一致行动人违反上述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或本次可转债的,因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

1、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现任全体董事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任期提名人选聘情况

朱志宏

朱志宏董事长2021.1.15-2024.1.14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段立新副董事长2021.1.15-2024.1.14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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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任期提名人选聘情况
郑霞辉董事2021.1.15-2024.1.14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朱志云董事2021.1.15-2024.1.14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阳秋林独立董事2021.1.15-2024.1.14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周从山独立董事2021.1.15-2024.1.14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向静独立董事2021.1.15-2024.1.14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任期选聘情况
段斌监事会主席2021.1.15-2024.1.14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梁胜华监事2021.1.15-2024.1.14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卢尚职工代表监事2021.1.15-2024.1.14职工代表大会

3、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共有5名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任期选聘情况

郑霞辉

郑霞辉总经理2021.1.15-2024.1.14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杨洋副总经理2021.1.15-2024.1.14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刘鹰副总经理2021.1.15-2024.1.14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曾蕾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1.1.15-2024.1.14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熊英财务总监2021.1.15-2024.1.14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4、核心技术人员

本公司共有4名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
肖稳定药物研究院院长、普道医药董事兼总经理
谭军华总工程师
何莉技术总监
王湘武九典宏阳生产中心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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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历

1、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现任全体董事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朱志宏先生: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1980年至1984年就读于湖南师范大学;1984年7月至1986年7月任南县一中教师;1986年至1989年就读于兰州大学;1989年至1996年任职于湖南医药工业研究所;1997年至2000年任职于长沙维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01年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

段立新女士: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89年毕业于湖南教育学院;1983年至1991年南县一中任教师;1991年至2000年任职于湖南医药工业研究所;2001年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普道医药董事长。

郑霞辉先生:196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4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化学系;1984至1987年任湖南省军区干部文化学校教员;1988年至1992年任益阳市江南化工厂技术副厂长;1993年至1999年任益阳应用化学研究所副所长,兼任益阳旭日精细化工厂厂长;2000年至2002年任南宁新天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九典宏阳执行董事、汇阳信息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朱志云女士:196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注册采购师。1989年至1992年任南县牧鹿湖医院医师;1992年至2001年任长沙汽车电器厂医师;2001年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供应总监,兼任普道医药董事。

阳秋林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业会计学士,二级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湖南省会计学科带头人。1987年6月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1987年7月至今历任南华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会计系主任、财务处副处长、审计处副处长、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处长)、审计处处长、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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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正处级)、会计研究中心主任;2017年11月至今任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湖南兴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周从山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湖南省化工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石油学会常务理事。2001年6月获得兰州大学物理化学专业博士学位;2002年1月至今任职于湖南理工学院;现任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院院长;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向静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6年获得西南交通大学博士学位;1995年至1997年历任广州华信商品期货公司期货经纪人、客户部主任;1997年至2009年历任广东广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职员、投资部经理、总经办主任兼董事会秘书;2009年至2010年任博大恒通投资顾问(深圳)有限公司研究员;2010年至2016年历任深圳市和辉信达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研究部副总监;2016年至2017年任深圳弘天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至2020年12月任深圳市华威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任深圳市中电智慧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1年2月至2022年10月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至今任深圳拓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深圳好博窗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3月至今任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段斌女士: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0年毕业于湖南广播电视大学;1987年至1993年任职于长沙汽车客运公司统计员;1994年至1999年任湖南泓信实业有限公司会计;1999年至2005年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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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鼎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5年至2010年任湖南泓文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普道医药监事、九典宏阳监事。

梁胜华女士:1977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2000年7月至2001年2月任湖南省医药总代理有限公司质检员;2001年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监事、注册总监,兼任典誉康监事。

卢尚先生: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1年毕业于湖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至2004年任职于湖南中和制药有限公司;2005年任湘潭老山堂生物保健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助理;2005年至2006年任湘潭飞鸽药业有限公司工艺员;2006年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职工监事、生产部部长,兼任汇阳信息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共有5名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郑霞辉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之“1、董事”。

杨洋先生: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2007年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典誉康执行董事、总经理。

刘鹰先生: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毕业于湖南大学;1998年至2005年任职于安乡县农业局;2005年至2009年自主创业;2009年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熊英女士: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湖南省委党校毕业;1979年至1989年任湘潭市工商银行会计科核算员;1989年至1999年任湖南省建设物资机械总公司会计科副科长;1999年至2003年任湖南省生物药品公司财务部经理;2003至2007年任湖南亚大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7年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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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蕾女士:198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毕业于湖南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2010年至2011年任长沙长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11年至2014年任湖南金旺铋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4年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核心技术人员

本公司共有4名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肖稳定先生: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目前在职攻读生物与医药专业工程博士学位。2010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职于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2010年12月至2011年5月,任职于湖南方盛华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9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药物研究院院长,兼任普道医药董事兼总经理。

谭军华先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至2001年,任职于益阳市农药厂;2001年至2003年,任职于南宁新天医药科技开发公司;2003年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总工程师。

何莉女士: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2007年6月至2008年3月,任职于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3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技术总监。

王湘武先生: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任职于平江县第二中学;2009年6月至2019年11月任职于公司,历任九典制药车间助理、车间主任、技术部长、研究所所长,现任九典宏阳生产中心总监。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兼职及其控制企业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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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公司任职任职单位职务
阳秋林独立董事南华大学会计研究中心主任
湖南兴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从山独立董事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院院长
向静独立董事深圳拓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深圳好博窗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及近三年及一期的持股变动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报告期各期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姓名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朱志宏

朱志宏11,747.4035.758,391.0035.758,391.0035.768,721.0037.16
段立新4,856.1014.783,468.6414.783,468.6414.784,113.6417.53
郑霞辉243.840.74174.170.74174.170.74232.230.99
朱志云229.500.70163.930.70163.930.70218.570.93
熊英58.580.1841.840.1841.840.1841.890.18
谭军华45.430.1432.450.1432.450.1454.640.23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的股份存在的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朱志宏117,474,00035.75%9,599,5208.17%2.92%
段立新48,561,00514.78%1,875,7203.86%0.5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通过旺典投资间接拥有公司股份。旺典投资为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其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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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旺典投资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合伙人 姓名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出资额比例出资额比例出资额比例出资额比例

刘鹰

刘鹰149.1649.55%198.8849.55%265.1652.22%353.5554.29%
朱志云41.0713.64%54.7613.64%73.0114.38%97.3514.95%
段斌37.1112.33%49.4912.33%49.499.74%49.497.60%
杨洋20.886.94%27.846.94%37.117.31%49.497.60%
朱志纯13.924.63%18.564.63%24.754.87%33.005.07%
李艳21.006.98%28.006.98%28.005.51%28.004.30%
梁胜华9.603.19%12.803.19%17.073.36%22.763.49%
卢尚5.011.66%6.681.66%8.901.75%11.871.82%
张人杰3.251.08%4.331.08%4.330.85%5.780.89%
合计301.00100.00%401.33100.00%507.82100.00%651.27100.00%

截至2022年9月30日,旺典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271,400股,持股比例为1.30%,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除上述情况之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奖金组成,依据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确定;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

最近一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金额(万元)
1朱志宏董事长96.22
2段立新副董事长70.95
3郑霞辉董事、总经理99.14
4朱志云董事67.92
5阳秋林独立董事5.75
6周从山独立董事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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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职务金额(万元)
7向静独立董事5.75
8段斌监事会主席4.80
9梁胜华监事27.69
10卢尚职工监事40.46
11杨洋副总经理99.99
12刘鹰副总经理71.48
13熊英财务总监62.17
14曾蕾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43.95
15肖稳定核心技术人员82.68
16谭军华核心技术人员73.80
17何莉核心技术人员43.22
18王湘武核心技术人员38.83

(六)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2022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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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标的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激励对象不超过72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人员)。

(4)授予价格: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3.94元/股。

(5)归属期安排

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3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5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3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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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确定以2022 年3月28日为授予日,以授予价格为13.94元/股,向7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5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该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姓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占该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段立新副董事长150.0028.30%0.64%
郑霞辉董事、总经理15.002.83%0.06%
杨洋副总经理14.002.64%0.06%
熊英财务总监10.001.89%0.04%
曾蕾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2.002.26%0.05%
其他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67人)329.0062.08%1.40%
合计530.00100.00%2.2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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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包含公司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段立新女士,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人员。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上表中的公司股本总额为2022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之前的股本总数,即23,468万,公司2022年5月实施了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股本总额为32,856.25万股。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报告期内重大违法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医药行业主要主管部门是国家药监局,负责对全国医药市场进行监督管理。与此同时,国务院多个部门与国家药监局共同对医药行业进行监督与管理,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部门、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在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各部门的相应主要监管职能如下表所示:

部门主要职能
国家药监局(简称NMPA)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是药品的直接主管部门,其关于药品管理相关的职责主要包括: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管理。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6、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
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医疗保障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组织制定药品、医疗服务等的医保目录、价格政策和支付标准;制定药品等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等采购平台建设。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协负责拟订国家卫生健康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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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对医药行业的发展规划、投资项目立项、医药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宏观规划和管理,制定医保目录药品与垄断性药品的价格政策,监督价格政策的执行,调控药品价格总水平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拟订并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建设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和支付范围等,参与编制《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该职能于2018年3月后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履行。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负责对医药制造行业在投资、生产方面需符合的环保要求进行管理和监督。

2、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

医药行业是关系民生的重要行业,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形成了较为严格的监管体制,具体如下:

(1)主要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名称发布单位实施日期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版)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2.01.01
《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05.2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21.01.22
《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01.12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2020.09.01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07.01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020年修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07.01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2020年修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07.01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2020年修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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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名称发布单位实施日期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19年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12.01
《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2019.11.26
《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2019.09.25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国务院办公厅2019.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国务院2019.03.02
《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12.28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2018年修正)国务院2018.09.18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017年修订)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11.17
《关于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08.15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016年修订)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07.13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卫计委、发改委等九部门2015.02.13
《关于药品注册审评审批若干政策的公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11.11
《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09.01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原卫生部2011.07.01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10年修订)原卫生部2011.03.01
《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01.07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05.01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12.10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06.01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0.10.01

(2)行业管理体制

1)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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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12月1日生效的最新《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是指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行生产药品,也可以委托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行生产药品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委托生产的,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应当签订委托协议和质量协议,并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履行药品上市放行责任,对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质量负责。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按照规定赋予药品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追溯标识,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施药品追溯,及时准确记录、保存药品追溯数据,并向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提供追溯信息。

2)药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

我国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资质进行管理,企业进行药品生产前需要取得相关证照。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规定,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其次,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此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除依据上述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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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规定,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应当符合药用要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3)药品注册管理制度根据于2020年7月1日实施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药品注册是指药品注册申请人依照法定程序和相关要求提出药物临床试验、药品上市许可、再注册等申请以及补充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基于法律法规和现有科学认知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等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活动。申请人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后,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注册证书有效期为五年,药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持有人应当持续保证上市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并在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申请药品再注册。

药品注册按照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进行分类注册管理。中药注册按照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等进行分类。化学药注册按照化学药创新药、化学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等进行分类。生物制品注册按照生物制品创新药、生物制品改良型新药、已上市生物制品(含生物类似药)等进行分类。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药品的细化分类和相应的申报资料要求,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注册药品的产品特性、创新程度和审评管理需要组织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境外生产药品的注册申请,按照药品的细化分类和相应的申报资料要求执行。4)国家药品标准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规定,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药品标准的,按照经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执行;没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应当符合经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国家药品标准是指国家为保证药品质量所制定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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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包括国家药监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负责标定国家药品标准品、对照品。5)药品定价制度2015年5月4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计委、人保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根据《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为用药者提供价格合理的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务院药品价格主管部门关于药品价格管理的规定,制定和标明药品零售价格,禁止暴利、价格垄断和价格欺诈等行为。

6)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我国对药品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是国际通行的药品管理模式。通过加强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引导公众科学合理用药,减少药物滥用和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保护公众用药安全。

7)药品委托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药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在因技术改造暂不具备生产条件和能力或产能不足暂不能保障市场供应的情况下,可将其持有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委托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委托生产制度目的在于可充分利用现有生产条件,减少重复投资和建设,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医药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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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结构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的,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应当签订委托协议和质量协议,并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药品委托生产质量协议指南,指导、监督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履行药品质量保证义务。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不得委托生产;但是,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8)关联药品审批制度

2017年11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审评审批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46号)》,要求取消药用辅料与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以下简称“药包材”)审批,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在审批药品制剂注册申请时一并审评审批。

2019年7月,国家药监局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要求药品所使用的原料药、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以下简称“原辅包”)应与药品制剂注册进行关联审评审批。自2017年起,我国已开始原料药、药用辅料、药包材与制剂一并审评审批,该正式文件的落地,为药品关联审批进一步提供了理论依据。

9)药品临床试验制度

药物临床试验是指以药品上市注册为目的,为确定药物安全性与有效性在人体开展的药物研究。药物临床试验分为Ⅰ期临床试验、Ⅱ期临床试验、Ⅲ期临床试验、Ⅳ期临床试验以及生物等效性试验。根据药物特点和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包括临床药理学研究、探索性临床试验、确证性临床试验和上市后研究。药物临床试验应当在具备相应条件并按规定备案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开展。其中,疫苗临床试验应当由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定条件的三级医疗机构或者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或者组织实施。

为鼓励创新,加快新药创制,满足公众用药需求,落实申请人研发主体责任,2018年7月2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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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程序的公告》(2018年第50号),对药物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的有关事项作出调整:在我国申报药物临床试验的,自申请受理并缴费之日起60日内,申请人未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否定或质疑意见的,可按照提交的方案开展药物临床试验。

10)一致性评价201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已批准上市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意见》同时指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方面予以适当支持,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2018年1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已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并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与一致性评价实现联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纳入目录,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将逐步被调出目录。对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不再统一设置评价时限要求。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含基本药物品种在内的仿制药,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3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企业经评估认为属于临床必需、市场短缺品种的,可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出延期评价申请,经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研究认定后,可予适当延期。逾期再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11)药品集中采购制度2018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明确了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2019年11月2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深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坚持“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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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合一”的方向,促使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2020年1月1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明确“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不再选取部分地区开展试点,由全国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采购联盟,联盟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自愿参加”。2020年4月第二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在全国各省市正式实施。

12)“两票制”“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根据《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4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率先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实行“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推开。“两票制”的推行旨在规范药品购销秩序,压缩药品流通环节,降低渠道成本。达到逐步降低药价的目的。

3、行业发展主要政策

主要政策发布单位发布日期有关内容
《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2022年对国家经济发展、国计民生等诸多方面做出规划。其中医药行业维持创新、医保基金高效使用的主基调不变,强调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并对中医药、疫苗、医疗服务等行业提出持续发展的要求。当下我国医药行业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2022年政府将给予创新型企业更多税收等方面支持,药械创新将追求更高目标。2022年将延续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75%提高至100%,促进高科技创新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关注重点企业强链补链,推动国际合作培养人才,促进创新药企“me-too”“fast-follow”向“me-better”“first-in-class”转型预计医药产业链国产替代进程加快。此外,《报告》指出保障疫苗研发及供应力度以及支持中医药改革,预计在疫苗研发、生产领域以及中医药创新等领域加大投入力度。
《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重点发展针对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心血管疾病、糖尿病、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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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政策发布单位发布日期有关内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等9部门呼吸系统疾病、耐药微生物感染等重大临床需求,以及罕见病治疗需求,具有新靶点、新机制的化学新药。发展基于反义寡核苷酸、小干扰RNA、蛋白降解技术(PROTAC)等新型技术平台的药物。根据疾病细分进展和精准医疗需求,发展针对特定疾病亚群的精准治疗药物,发展有明确临床价值的改良型新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21年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完善创新药物、疫苗、医疗器械等快速审评审批机制,加快临床急需和罕见病治疗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促进临床急需境外已上市新药和医疗器械尽快在境内上市。
《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2020年共八个部分 28 条,提出了“1+4+2”的总体改革框架。药品方面,加强监管、鼓励创新;医疗方面,防控制度优化、提高医疗可及性;支付方面,提高支付能力、效率。
《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为促进药品医疗器械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提高产业竞争力,满足公众临床需要,就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提出以下意见:改革临床试验管理、加快上市审评审批、促进药品创新和仿制药发展、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2016年《纲要》提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降低运行成本,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健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妇幼健康、公共卫生、肿瘤、精神疾病防控、儿科等薄弱环节能力建设。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有效防控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病和精神疾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意见》明确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原则上首选原研药品,也可以选择国际公认的同种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原则上应采用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方法进行一致性评价。落实药品生产企业是一致性评价工作的主体,并且政府通过医药支付适当支持、集中采购优先选用等方式鼓励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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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政策发布单位发布日期有关内容
《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2016年主要目标包括到2020年医药产业创新能力明显提高,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90%以上重大专利到期药物实现仿制上市,临床短缺用药供应紧张状况有效缓解。促进创新能力提升、推动重大药物产业化位列主要任务。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2016年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加强医药技术创新,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生物药、高性能医疗器械等,推动重大药物产业化,加快医疗器械转型升级,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学诊疗设备、医用材料的国际竞争力;推动健康科技创新,推进医学科技进步,发展医学前沿技术,加强关键技术突破,重点部署创新药物开发、医疗器械国产化等任务,显著增强重大疾病防治和健康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务院2015年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理顺药品价格,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提高药品质量,确保用药安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采取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措施,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综合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探索创新,进一步提高医院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药品集中采购要有利于以药补医机制,加快公立医院特别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有利于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有利于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有利于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公平竞争,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促进我国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提高服务可及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地制订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立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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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政策发布单位发布日期有关内容
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预计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需求将大大提高。

(二)行业最近三年及一期监管政策的变化

1、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萌芽于2015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其明确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允许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申请注册新药,在转让给企业生产时,只进行生产企业现场工艺核查和产品检验,不再重复进行药品技术审评。试点工作在依照法定程序取得授权后开展。2016年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是该制度落地的标志。其明确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四川等10个省(市)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并为开展试点工作制定了具体方案。

经过试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正式确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2、药品注册管理制度

2020年1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颁布了修订后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新办法规定由国家药监局主管全国药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建立药品注册管理工作体系和制度,制定药品注册管理规范,依法组织药品注册审评审批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下分设药品审评中心、中检院、药典委、药品核查中心、药品评价中心等部门具体负责各自领域内的药品注册管理相关工作。依据新办法规定,中国境内以药品上市为目的进行的申请可分为药物临床试验、药品上市许可、再注册申请以及补充申请。申请人应当为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等。

药品注册按照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进行分类注册管理,境外生产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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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的注册申请,按照药品的细化分类和相应的申报资料要求执行。中药注册按照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等进行分类。化学药注册按照化学药创新药、化学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等进行分类。生物制品注册按照生物制品创新药、生物制品改良型新药、已上市生物制品(含生物类似药)等进行分类。

申请人在完成支持药品上市注册的药学、药理毒理学和药物临床试验等研究,确定质量标准,完成商业规模生产工艺验证,并做好接受药品注册核查检验的准备后,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按照申报资料要求提交相关研究资料。经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仿制药、按照药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形,经申请人评估,认为无需或者不能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符合豁免药物临床试验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直接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豁免药物临床试验的技术指导原则和有关具体要求,由药品审评中心制定公布。非处方药符合条件的,可以豁免临床试验直接提出非处方药上市许可申请。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药品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药品生产活动全面负责。

因不再适应药品生产行业现状,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取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简称“GMP认证”)证书的事前审批。

当前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检验主要采取“轻事前审批,重事后监管”的思路,对药品上市许可证持有人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持有人不定期进行不预先告知的现场检查。企业需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持续满足GMP标准。

(三)行业近三年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方面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细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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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制造业是指将原料经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新的医药类产品的行业。一般可按药品性质和专利属性两种方式划分,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序号大类类别具体情况
1按药品性质划分原料药是指进一步加工化学药品制剂、生物药品制剂所需的成分,主要分为大宗原料药,特色原料药和专利原料药。
化学药品制剂是指直接用于人体疾病防治、诊断的化学药品,包括片剂、针剂、胶囊、药水、软膏、粉剂、溶剂等剂型的小分子药品。
生物药是指主要成分为生物大分子的药品制剂,主要包括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的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
中药饮片是指中药材按中医药理论、中药炮制方法,经过加工炮制后的,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的中药。
中成药是指以中药材为原料,按规定的处方和制剂工艺将其加工制成一定剂型的中药制品。
2按专利属性划分仿制药是指在创新药的专利保护期到期后(原研药),其他厂家可以生产的,与原研药在剂量、安全性、效力、质量、作用以及适应症上相同的一种仿制品。仿制药的创新程度低,成本低,但利润相对也低。
创新药是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的药物。医药企业从无到有,全新研发的新型药品,先后经历10到15年的时间,耗资可达数十亿美元。

(2)行业发展情况

1)行业发展概况

全球医药市场由化学药和生物药两大板块组成。随着人类疾病谱的持续变化、人口总量不断增加、全球医药市场规模逐年增加。2020年全球医药市场总量为12,988亿美元,预计到2026年将达到17,920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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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Frost&Sullivan,《全球创新药物市场行业研究》近年来,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升、国家医保支出不断加大以及居民健康意识持续提高,中国医药行业快速发展,我国医药行业市场规模逐年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1年,我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达29,288.50亿元,2018年至2021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4.82%。

注:2012-2017年数据为主营业务收入,2017年之后为营业收入,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2)原料药行业发展情况原料药处于医药产业链的上游,原料药行业的发展与医药行业的整体发展密不可分,全球药品市场的不断扩大直接带动原料药市场规模的逐年上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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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原料药行业收入于2016年达到峰值,行业收入达5,034.90亿元。此后,由于我国环保政策持续收紧,技术落后、环保不达标的中小原料药企业被关停或被迫退出市场,原料药行业收入呈现下降趋势,但原料药行业整体运行更加规范。在环保政策趋严的背景下,原料药项目审批严格,行业进入壁垒不断提高,环保投入充分、运营规范的原料药优质企业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工信部、IFinD3)化学制剂行业发展情况化学药品制剂行业是医药制造业最重要的分支之一,是居民日常生活中使用最广泛的类别,其药品数量、品种多,居我国医药工业的龙头地位,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对医药卫生健康的标准需求越来越高;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为医药制造业下游需求提供支撑。随着国内需求和出口量不断增加,我国化学药品制剂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2019年我国化学药品制剂主营业务收入达到8,576.1亿元,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口基数、人口结构老龄化、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医疗保险的扩容等因素奠定了中国医药制造业尤其是化学药品制剂行业的需求刚性和未来需求增长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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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工信部

2、行业发展趋势

(1)医药制造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近年来,国家发布了《国务院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文件,着重强调了智能制造是我国制造业的主攻方向,是落实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制造业紧跟世界发展趋势、实现转型升级的关键所在。

医药制造业是一个高科技、创新型行业,智能制造对医药工业企业的持续发展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变得越来越重要,数字化、智能化正成为发展先进医药工业的主攻方向。目前,医药制造业在数字化、智能化发展上已取得了“点”上的突破,但大部分企业在生产管理、生产加工的数字控制、产品的质量保证等方面,与数字化、智能化融合仍不够深入。

《“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的发布,明确提出以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医药研发、推动信息技术与生产运营深度融合、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完善信息化追溯体系、积极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从而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和医药制造能力的系统升级。

2019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药品智慧监管的行动计划》,202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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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指出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药品监管能力,在政府监管方式变革的引领下,实现制药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从而更好的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原料药行业绿色化发展

化学制药工业由于使用原料种类、数量繁多,原料利用率相对较低,产生的“三废”量大且成分复杂,成为了工业污染较为严重的行业,被列为国家环境保护重点治理的行业之一。

2021年国家对原料药行业的环保政策不断收紧、持续加码,2021年1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原料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推动生产技术创新升级、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等主要任务。自2016年后,环保政策不断推进,各医药企业的环保意识不断加强,企业投入也逐年增大,面对越来越大的环保压力,大部分制药企业从源头上着手,通过工业技术改进、原材料替代、生产线及生产设备改造、提高原辅料回收利用等方式降低环境风险。

随着《“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关于推动原料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等政策的出台,对医药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设立了推动化学原料药等重点行业“一行一策”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存量企业及园区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提高绿色制造水平等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这一系列的政策对原料药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将进一步加快新形势下原料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步伐,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3)企业“由仿入创”步伐加快

近年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医药发展态势和竞争格局产生深远影响。2021年以来,我国医改持续深化,化药仿制药带量采购、高值耗材集采、医保目录谈判等政策持续加速推进,政策进度及强度不断加大。医改以鼓励创新,提高药品及器械质量为中心思想,仿制药企业利润被大幅压缩,在这一趋势下,企业加速了其创新转型的进程。

2021年国内企业共有44款国产创新药获批上市,创历史新高。在持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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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强度研发投入的作用下,国产创新药步入密集上市和批量商业化阶段。产品类型看,包括17个化学药、15个生物药(含6个疫苗)和12个中药,从治疗领域看,产品适应症覆盖面很宽,包括肿瘤、免疫类疾病、病毒感染、细菌感染、高血脂、糖尿病、麻醉等诸多领域,其中抗肿瘤药仍数量最多,共有14个品种获批。

(4)“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发展

在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驱动下,销售端利润不断被压缩,成本控制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另外,由于原料药企业的生产环境和工艺不同,不同企业生产的同一品类产品之间会存在纯度、质量等不同,使得制剂产品的副作用、毒性等方面出现重大差异,进而对制剂生产企业产生较大的影响。制剂生产企业通常会对原料药企业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并在列入名单之前对其生产环境、工艺、产品纯度和杂质进行严格检验。若要更换或添加原料药供应商,制剂生产企业需要对新供应商重新进行检验和分析,时间、资金成本较高。布局原料药和对应化学药品制剂,可以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将成为重要的发展趋势。

(四)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集中情况

1、医药制造业整体竞争格局

我国医药制造业市场规模大,市场竞争整体激烈,制药行业的集中度较低。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1年底,我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为8,337个,生产同一类产品的企业数量众多,企业间竞争激烈,市场化程度高;从企业规模看,行业内大、中、小型企业呈金字塔分布,小型企业居多。

2、化学药品制剂行业竞争格局

从行业上看,化学制剂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研发能力的强弱直接决定了企业未来经营的方向。无论是仿制药还是创新药的研发,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药品的研发和评审具有周期长、风险大的特点,加之销售渠道建设、药品生产运营等都需要有持续的现金流支撑。

从技术上看,国内化学药品制剂行业中,仿制药和改剂型药品高达九成以上,自主研发的药品种类和数量严重不足。目前,我国化学药品制剂行业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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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快速分化、结构升级、淘汰落后产能的阶段,具有医药自主创新能力以及拥有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会在未来化学制剂竞争市场上处于优势地位。

3、原料药行业竞争格局

近年来,政府愈加重视原料药行业的规范治理,陆续出台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集中带量采购”以及环保核查等相关政策法规,使得我国医药市场的规范程度和进入壁垒逐渐提高,行业集中度提升。具体来看:首先,不合规的中小企业陆续被市场淘汰,为优质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其次,随着“一致性评价”政策落地,原料药直接关联制剂审评审批,更换原料药厂商的成本加大,使得原料药企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至关重要;最后,国家集采导致制剂降价幅度较大,进而压缩上游原料药企业利润空间,部分中小型原料药企业未能形成规模效应,因此难以满足下游制剂客户对“高质量、低成本”原料药的需求。因此,在当前政策背景下,原料药行业壁垒加大,市场出清速度加快,原料药行业集中度提高,提高了行业集中度。

(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行业竞争地位

(1)药品制剂

近年来,公司药品制剂销售规模逐年增长,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泮托拉唑钠肠溶片、奥硝唑片及分散片、琥珀酸亚铁片、洛索洛芬钠片、枸橼酸氢钾钠颗粒等主导产品销售情况良好,特别是外用制剂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销售增速快,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日益凸显。

公司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为独家医保剂型,主要用于骨性关节炎、肌肉疼痛以及创伤引起的肿胀、疼痛等骨骼肌肉疾病。与同类适应症口服制剂相比,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可避免口服给药引起的首过效应,以及口服非甾体镇痛抗炎药对胃肠黏膜、心血管和肝脏所造成的刺激和损害,较适用于那些由于各种原因不宜口服给药的患者;与传统膏药相比,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具有透气性良好、强力渗透、透皮吸收快速、可反复使用且无膏体残留、不易沾染衣物、安全性高等明显优势。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作为局部外用贴膏剂,包容药量大,给药剂量准确,具有高渗透性,能保证优异的起效速度和起效强度,贴敷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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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相容性好,安全性高,具有明显的临床优势和广阔的市场前景。同时,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与工艺优化,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公司在消炎镇痛、消化系统、抗感染等治疗领域形成了丰富的产品储备,其中消炎镇痛领域有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洛索洛芬钠片等;消化系统领域有泮托拉唑钠肠溶片、参苓口服液、胶体果胶铋干混悬剂、铝碳酸镁咀嚼片等;抗感染领域有奥硝唑分散片、地红霉素肠溶片等。近年来,公司药品制剂每年新立项15-20个,成功申报10个左右。

根据米内网查询显示,公司主导产品在中国城市公立、县级公立医院2021年和2022年1-6月销售额排名及市占率情况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2022年1-6月排名市场份额占有率2021年排名市场份额占有率
1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1100.00%1100.00%
2泮托拉唑钠肠溶片224.10%218.86%
3奥硝唑分散片186.10%185.29%
4琥珀酸亚铁片45.29%43.47%
5洛索洛芬钠片234.15%313.06%
6枸橼酸氢钾钠颗粒236.07%44.35%
7肝复乐胶囊213.77%230.29%
8地红霉素肠溶片185.87%187.60%
9盐酸左西替利嗪片412.09%313.53%

注:数据来源于米内网,公司产品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为独家剂型。

(2)原料药、药用辅料

公司系国内品种较多、规模较大的化学原料药和药用辅料生产企业之一,公司凭借出色的原料药和药用辅料制造技术及优秀的成本控制能力,已在国内外同行品牌中形成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消费者认可度,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与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为奥硝唑、盐酸左西替利嗪等原料药国内主要规模生产的GMP企业,占有国内大部分市场,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近年来,公司每年原料药新立项10-15个,成功申报8个以上,目前已形成覆盖消炎镇痛、消化系统、心脑血管、抗过敏和补益安神等领域的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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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化的优质生产企业,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成功完成67个原料品种开发,目前在研品种达30个以上。

药用辅料方面,着力发展高端辅料,目前形成了生物疫苗用注射级辅料、外用制剂用辅料和口服固体制剂用辅料系列,公司生物疫苗用注射级辅料质量高且品类多。公司致力于全系列辅料品种的研发,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共有73个辅料品种登记号。公司依靠先进的工艺技术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了国外官方的认证和国内外多家知名公司的现场审计,产品销售至欧洲、韩国、印度、南美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3)CXO业务

公司凭借多年的研发底蕴和生产技术优势,可承接开展CRO、CMO以及CDMO等各类服务,可与行业内的制药公司、不同形式的MAH公司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聚焦社会资源和资金资源,达成合作共赢,并在深度协作的模式下继续提升在未来发展阶段的核心竞争力。

2、发行人竞争优势

(1)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之初一直高度重视产品研发及技术储备工作,目前公司主导产品及主要品种均为自主研发,并成功实现产业化,成为企业发展的源动力,研发实力及产业化能力得到可靠验证。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志宏先生自公司创立即为研发带头人,在长期的研发过程中,公司培养带动了一大批科研力量,建立了一支以博士、硕士、海外归国人才为主体的超400人的研发技术团队。公司是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设有药物研究院,其被认定为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公司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型凝胶膏剂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南省呼吸道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

公司是“湖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长沙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目前,公司拥有较为丰富的研发项目储备,多个在研新产品正处于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以及申报生产等各个阶段,能够对现有产品线进行补充,并形成产品系列优势。基于丰富的产品积累,公司可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市场需求变化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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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以及医药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科学规划,不断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促进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专利113项,其中发明专利41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外观设计专利64项、各类国内注册商标262项、著作权登记证书59项,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

(2)产品结构优势

医药行业的政策壁垒较高,产品生产均须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另外行业政策密集出台影响着整个市场环境的变化,如“带量采购”、“一致性评价”和“两票制”等,医药企业面临较大的政策风险。公司始终坚持“高技术、新产品、专利药”的产品战略,截至2022年9月30日已取得109个制剂品种的批准文号,完成了67个原料药品种的备案登记,73个药用辅料品种的备案登记,形成“药品制剂+原料药+药用辅料”的一体化发展布局。公司主导产品均系自主研发,在研产品和已申报产品近百个,将极大地丰富公司产品管线。公司在消炎镇痛、消化系统、心脑血管、抗过敏和补益安神等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特别是消炎镇痛类外用贴(膏)剂的研发和生产,已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

(3)产业链优势

公司通过使用高品质的自产原料药、药用辅料和中药浸膏,制成制剂,形成了从原料药到制剂,从中药提取到中成药的完整产业链。

公司原料药研发、生产经验丰富,拥有现代化研发实验室,优秀的研发团队,已形成拥有小试到中试到规模化生产的完整产业平台。生产线生产设备先进,检验设施完善,管理规范,质量稳定可靠。公司一直注重原料药的工艺优化和设备改进,形成了独特的原料药生产技术及生产的精细化管理模式,从而在确保质量的同时,打造了原料药的低成本优势。公司地红霉素及左羟丙哌嗪原料药国内市场占有率高,并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优势;奥硝唑、盐酸左西替利嗪等原料药覆盖了国内主要市场。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开发的原料药品种有67个,具有产品多、系列全的特点,公司已成功开发和生产了药用辅料73个,如磷酸盐系列(磷酸氢二钾、磷酸二氢钾、磷酸二氢钠及不同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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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的磷酸氢二钠)、微晶纤维素、乳糖、麦芽糖、辛酸钠、硫酸铵、无水磷酸氢钙、注射用蔗糖等药用辅料,竞争优势凸显。公司主要制剂产品部分使用自产的原料药、药用辅料生产,部分原料药正在研发中,从源头上确保了制剂品质的高标准和一致性;同时可以保证原料药供应稳定,不受制于上游原料药厂家,更不会形成主导制剂产品原料药被其他企业垄断的局面;再者,原料药、药用辅料自产,使得公司制剂产品相比国内同类产品,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

(4)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十分重视产品质量,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客户满意、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公司具备较为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物料管理制度、厂房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及记录。从药品研发至产品出厂发货至客户仓库全过程符合GMP要求,并全过程由质量部监督按GMP执行情况,发现偏差能立即纠正,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公司配备了先进的可进行数据追踪的检验仪器,药品研发、原辅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成品等所有质量控制数据可溯源,能保证检验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公司所有产品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有严格的风险管理措施,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能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药品,产品出厂合格率100%。

公司所产原料药质量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左羟丙哌嗪、盐酸左西替利嗪、培比洛芬、氟比洛芬原料药通过韩国KFDA的官方认证,防风通圣散干膏、艾叶乙醇提取物等部分植物提取物也通过韩国KFDA的官方认证,有尿囊素等多个原料药品种通过了欧美客户GMP审计,成为了这些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这些高标准的质量要求及全面质量控制为公司产品的可持续生产提供了保障。

(5)营销网络优势

公司积极推进营销网络建设工作,成立了临床事业部、OTC事业部、原辅料事业部和国际拓展部,各事业部独立考核,并组建了遍布全国的营销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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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了覆盖全国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营销网络。公司营销团队绝大部成员已在市场磨炼与积累多年,客户资源丰富,且团队稳定、执行力强。在制剂产品方面,公司建立了完整有效的经销商选择和管理体系,有利于充分利用经销商在不同区域、品种方面的销售实力。公司与全国范围内的医药商业公司开展经销合作,采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产品销售策略,注重高技术、高附加值、拥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产品推广,结合公司产品在剂型、规格、生产工艺等方面差异化竞争特点,加强了公司在各省市药品集中采购招标过程中的竞争优势,提升了公司产品品牌形象。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对终端渠道的掌控能力,降低推广费用,公司于2022年开始在部分省区开展自营团队建设。

在原料药、药用辅料和植物提取物方面,公司已拥有包括药品生产企业、医药贸易公司在内的国内外客户网络,依靠过硬的产品质量、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和及时的售后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充分信赖,建立了长久友好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原料药主导品种琥珀酸亚铁、铝碳酸镁、西甲硅油、奥硝唑、盐酸左西替利嗪、左羟丙哌嗪、磷酸盐、地红霉素等占据了国内主要市场,多个原料药品种已与客户达成战略合作,并已出口美国、欧洲、韩国、印度、俄罗斯、南美等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6)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拥有一批经验丰富、职业素养优秀、专业水平过硬的研发、生产、营销和管理核心团队,与公司一起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突破。在发展过程中,公司坚持外部引进与内部培养相结合,积极推进各类人才梯队的建设和培养,不断完善“管理”和“专业”人才发展双通道,形成了丰富的人才组合梯队,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六)主要竞争对手

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企业名称成立年份注册资本(万元)基本情况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53,006.60该公司是国内藏药生产龙头企业,主要从事新型藏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现拥有GMP药厂、GSP营销公司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余家,拥有141个药品批准文号,产品涵盖骨骼肌肉系统、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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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成立年份注册资本(万元)基本情况
系统、消化系统、心脑血管、呼吸系统、泌尿系统、妇科、皮肤科、儿科等领域。其中以奇正消痛贴膏为代表的外用止痛药物系列已在国内畅销多年并行销海外,临床有效率高,销售额在中国外用止痛药物市场连续多年名列前茅。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56,745.90该公司是一家以药品、医疗器械、健康食品生产经营为主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A股上市公司,拥有百余种骨科、心病科、脑病科、麻醉科产品,其中包括通络祛痛膏、壮骨麝香止痛膏、培元通脑胶囊、丹鹿通督片、胃疼宁片、参芪降糖胶囊、芬太尼透皮贴剂等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和国家医保产品、基药产品。目前控股、参股10余家企业,拥有多个科研、生产基地。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1995年50,000.00该公司是专注于国际领先高端靶向制剂技术和生物制药领域的高科技制药企业,是中国最大的靶向药物、现代外用透皮膏贴剂药物研发和产业化基地。其于2008年率先通过日本厚生省注射剂GMP认证,氟比洛芬酯注射液已连续12年应用于日本临床,累计超过千万支;拥有数百项发明专利申请,其中PCT国际专利申请超过三分之一;取得了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肺病新药发现和高端制剂技术创新中心、北京市脂质靶向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多个研发资质认定;拥有3个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品种,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北京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多项国家和省市级荣誉。
浙江施强制药有限公司2010年18,000.00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集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其现代化生产基地位于中国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桐庐园区,占地面积1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设计年产能超百亿元。公司先后获得澳大利亚TG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MP和中药保护品种等多项资质认证证书,多次被评为杭州市药品生产企业监督等级AA级企业,公司主打产品——复方玄驹胶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独家生产、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市场占有率稳居国内同类药品之首,新产品山海丹颗粒,对多种心脑血管疾病具有良好的治疗效果。
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2000年38,000.00该公司现有主体车间建筑面积3360m2,其中洁净区面积1,773.5m2,生产规模为片剂5亿片/年,胶囊3亿粒/年,颗粒剂5,000万袋/年,散剂1,000万袋/年。主要设备通过省招标局向国际招标,引进德国、英国、意大利、美国等国际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在国内处领先水平。公司致力于新型药物制剂产业化,并以缓、控、速释等新型制剂的生产作为企业的专业定位,重点发展内分泌系统用药、泌尿系统用药、消化系统、以及心血管等四大系统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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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行业技术壁垒或主要进入障碍

1、政策性壁垒

医药行业在我国属于特许经营行业,在行业运行的各个环节都会受到国家药监部门的严格监管。同时,国家也出台了各种监管政策来规范药品生产企业的运行,以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和行业有序发展。比如实行药品批文注册制度、药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制度,并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药品定价、药品流通监督管理、药品注册管理、药品广告审查等进行规范。这些制度规范构成了医药行业的政策性壁垒。

2、资金与技术壁垒

医药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行业,在药品研发过程中会经历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中试与生产、科研成果产业化等一系列开发阶段,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和资金技术的支撑,对制药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生产工艺的要求极高,因此医药行业存在较高的资金、技术壁垒。

3、品牌壁垒

医药行业的品牌效应显著,消费者在某一药品的质量及药效有了一定的主观认识以后便会加大对该品牌药品的忠诚度,形成了品牌效应的基础。当消费者对现有的制药企业的产品产生了较高的品牌忠诚度后,新进入的制药企业就需要付出昂贵的营销成本来打开市场。加之近几年来,在食品医疗卫生等领域出现的一些安全和健康问题,这些事件的发生都提升了消费者的品牌意识,先入为主的医药企业则具有相当大的优势。

4、客户壁垒

公司特色原料药、制剂、中成药及植物提取物的下游客户为国内外医药行业的知名企业,要成为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必须拥有过硬的技术实力和产品质量,需要熟悉国内外医药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投入相应的人才、设备、资金等资源使自身符合国内药监部门和产品出口国药政部门的标准和质量要求,并通过客户的现场审计,最终才能成为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而大多数制剂企业对某一种原料药或中间体一般只会有两到三家合格供应商。因此,医药行业对供应商选择的高标准构成了行业的客户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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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知识产权壁垒

药品知识产权是指一切与药品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智力劳动成果的财产权,为了保护药品知识产权,我国对于药品生产企业有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先后出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政策法规对药品知识产权给予保护,拥有药品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制药企业能够获取相应药品的独占收益。

(八)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间的关系及上下游发展情况

医药行业的上游是原料药、基础原料、中药材种植及饮片制造业、包装材料和制药装备制造业,下游行业主要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个人用户等。

化学原料药是生产化学药品制剂的基础原料。原料药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化学药品制剂的品质。化学原料药来源于医药化工行业,与制药相关的化工原料价格波动也会对化学药品制剂的价格造成影响。中药材是生产中成药的基础原料,中药材的质量直接影响到中成药的品质。中药材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中成药生产的成本。

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个人用户等。下游行业对公司所处行业有较大的牵引和驱动作用,其需求状况直接决定了医药制造业的发展状况。医院通过提供医疗服务来保证患者享有安全有效的医药产品,国家医保体系则是医院药品最大的付费主体。近年来,国家颁布一系列医疗体制改革措施,逐步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有效促进了整个医药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也推动了医药产品市场规模的稳步增长。

七、发行人的主要业务及产品情况

(一)主营业务、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和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药品制剂、原料药、药用辅料,同时公司将以研发和技术为驱动,致力于“药品制剂+原料药+药用辅料”的一体化发展,并充分利用在行业内积淀的研发、生产等优势,为行业内相关企业提供CXO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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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制剂

报告期内,公司药品制剂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产品用途
1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用于以下疾病及症状的消炎、镇痛:骨关节炎、肌肉痛、外伤后的肿胀疼痛。
2泮托拉唑钠肠溶片适用于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氏综合征。
3奥硝唑分散片用于治疗由厌氧菌感染引起的多种疾病;男女泌尿生殖道毛滴虫、贾第氏鞭毛虫感染引起的疾病(如阴道滴虫病等);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肠、肝变形虫感染引起的疾病;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科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4琥珀酸亚铁片适用于缺铁性贫血的预防和治疗。
5洛索洛芬钠片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症、肩关节周围炎、颈肩腕综合征、牙痛的镇痛和消炎及急性上呼吸道炎的解热和镇痛。
6枸橼酸氢钾钠颗粒适用于溶解尿酸结石,预防尿酸结石的复发。
7肝复乐胶囊健脾理气,化瘀软坚,清热解毒。适用于肝瘀脾虚为主证的原发性肝癌,症见上腹肿块,胁肋疼痛,神疲乏力,食少纳呆,脘腹胀满,心烦易怒,口苦咽干等。
8地红霉素肠溶片用于治疗感染。如呼吸道感染、皮肤感染等。
9盐酸左西替利嗪片用于治疗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慢性特发性荨麻疹。
10瑞舒伐他汀钙片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和其它非药物治疗仍不能适当控制血脂异常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症。

2、原料药

报告期内,公司原料药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产品用途
1塞克硝唑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肠阿米巴病、肝阿米巴病、贾第鞭毛虫病。
2磷酸二氢钠1.用于低磷血症预防和治疗。亦作为全静脉高营养疗法磷添加剂,预防低磷血症。2.尿路感染的辅助用药,本药能使尿液酸化,从而增强杏仁酸乌洛托品和马尿酸乌洛托品的抗菌活性,并能消除尿路感染时含氨尿液的气味和混浊。3.含钙肾结石的预防。本药能使尿液酸化,增加钙的溶解度,阻止尿中钙沉积,从而预防含钙肾结石的复发。4.高钙血症的治疗。近年来已不常用本药治疗高高钙血症,而应用其他更为安全和有效方法。5.与磷酸氢二钠组成复方制剂,为容积性导泻药;适用于成年患者外科手术前或肠镜、钡灌肠及其它肠道检查前的肠道清洁准备。6.亦可用作药用辅料,为PH调节剂和缓冲剂。
3氯雷他定第二代抗组织胺药物,对外周神经H1受体有高度的选择性,作用强,时间长。属长效三环类抗组胺药,竞争性地抑制组胺H1受体,抑制组胺所引起的过敏症状。无明显的抗胆碱和中枢抑制作用。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以及缓解慢性荨麻疹及其他过敏性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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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产品名称产品用途
病的症状
4左羟丙哌嗪镇咳祛痰药,为中枢非成瘾性外消旋羟丙哌嗪的左旋体,其效果与外消旋羟丙哌嗪相间,但副作用明显降低,几乎无羟丙哌嗪的中枢镇静作用,对心血管和呼吸系统不产生任何明显作用,无药物依赖性,耐受指数较外消旋羟丙哌嗪高、持效更久。
5奥硝唑用于治疗由厌氧菌感染引起的多种疾病;男女泌尿生殖道毛滴虫、贾第氏鞭毛虫感染引起的疾病(如阴道滴虫病等);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肠、肝变形虫感染引起的疾病;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科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3、药用辅料

报告期内,公司药用辅料主要系列及其用途如下:

序号系列名称产品用途
1生物疫苗用注射级辅料在注射剂中主要作为溶剂、防冻剂、PH调节剂、缓冲剂、乳化剂、吸附剂、助虑剂、助悬剂等。
2外用制剂用辅料在外用制剂中主要作为透皮促进剂、溶剂、助溶剂、增塑剂、抗氧剂、PH调节剂、乳化剂、遮光剂、消泡剂等。
3口服固体制剂用辅料在固体制剂中主要作为填充剂、粘合剂、崩解剂、润滑剂、助流剂、增压剂、泡腾剂、成膜剂、调色剂、矫味剂、分散剂、芳香剂、表面活性剂等。

4、CXO业务

公司在高度重视自身研发能力、确保内生增长的同时,紧盯行业发展动态。2021年,公司凭借多年的研发底蕴和生产技术优势,开始开展了CXO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业务名称具体内容
1CRO主要是接受制药公司委托完成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等专业化的研发任务。
2CMO主要是接受制药公司委托定制化生产原辅料、制剂等,承担药物研发阶段及商业化阶段生产任务。
3CDMO通过合同形式接受医药企业及相关机构委托提供工艺研发及定制生产任务。

(二)发行人的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分为原辅材料、包材及其他物资的采购与生产设备、检测仪器设备、公用工程设备等采购。

公司主要原辅包材包括化工原料、原料药、中药材、包材等,针对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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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司根据生产需求制定采购计划。根据药品生产GMP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对产品质量稳定可靠性的不懈追求,公司对供应商的选择较为慎重,经过多年来的比较、筛选、招标等方法选择了一批符合公司质量要求的供应商;建立了完善的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公司原辅包材均从合格供应商采购;新增供应商需要由供应、生产、质量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对其进行现场审计讨论确定,公司还建立了供应商评价体系,从质量、价格、交货期等方面对供货商进行评价分级。

公司在生产设备及检测仪器设备等采购方面,首先由设计部门或使用部门提出技术及性能要求,然后由采购部门实行调研、产品说明书评价、性能比较和用户走访,最后竞价选择。确保所采购设备及仪器性能稳定、经久耐用、价格合理,并根据使用情况不断地完善供应商档案,以便后续采购进行选择。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总体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组织生产。每年年初根据公司年度销售计划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年中公司会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业务管理部门根据销售预计及市场反馈情况,向生产部门提交月度出货计划,生产部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和月度出货计划制定月度生产计划,组织安排生产,生产车间具体执行。整个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GMP标准进行。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整个生产过程的现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操作符合批准的操作规程和GMP的要求,质量管理部门同时负责制定物料、中间体和成品的内控标准和检验操作规范,对涉及产品质量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并对生产所用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试剂、中间体、成品等进行留样及检测,审核成品发放前批生产记录,决定成品发放。

3、销售模式

公司原料药和药用辅料一方面直接对国内药品生产企业销售,另一方面还进行出口,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药品注册及认证制度的差异,除直接销往国外客户以外,部分原料药通过国内外贸易经销商进行海外推广及销售;植物提取物主要直接销售给国外药品或保健品生产企业,具体市场推广途径包括网络平台、国内外展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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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制剂方面,分为处方药的销售和非处方药的销售,处方药的销售终端为医院、基层卫生院等医疗机构;非处方药的销售终端为零售药店及诊所。目前药品制剂的销售主要采用“合作经销”销售模式。合作经销模式即公司从营销能力、销售渠道、信用等多方面遴选优质的医药商业公司(具有GSP资格)作为经销商,与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协同医药商业公司合作开发、共同维护医院和零售药店等终端客户的模式。

4、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开发和技术引进为辅的研发模式,围绕已有品种所形成的特色系列,巩固现有优势品种,且对潜力品种系列形成补充,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进行新药研发。同时,公司对已有产品生产工艺持续优化,使新产品和技术得以快速转化为生产力,满足市场的需要。公司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亦高度重视产学研合作,先后与众多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固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拓展了技术创新的信息渠道,打造了以企业为主体,以科研院所为依托的技术创新机制,共同进行项目研发,充分利用外部资源提升公司科研水平。另外,公司还结合市场形势和公司自身情况,在适当时机收购其他企业具有竞争力和良好市场前景的品种,通过研发转化为自有品种。

5、CXO服务模式

公司设立商务合作部,负责CXO一站式服务的商务对接,其中包括CRO业务、CMO业务、CDMO业务。针对CXO业务公司专门配备了独立的项目组,负责项目生产及研发工作的开展以及疑难问题的及时解决。此外,商务合作部全程跟进项目进展情况,随时反馈项目进度,确保项目的顺利交付。

(三)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情况,以及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比

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

项目单位2022年 1-9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药品制剂片剂产能万片72,750.0089,238.0087,000.0087,000.00
产量万片72,079.5180,292.5755,438.2852,837.57
销量万片74,772.1879,604.6150,119.3352,83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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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2022年 1-9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产能利用率

产能利用率%99.0889.9863.7260.73
产销率%103.7499.1490.4199.99
贴膏剂产能万贴5,625.005,100.002,175.00900.00
产量万贴4,931.774,094.262,075.18849.93
销量万贴4,296.944,107.422,115.12737.10
产能利用率%87.6880.2895.4194.44
产销率%87.13100.32101.9286.72
胶囊剂产能万粒21,202.5028,270.0026,100.0026,100.00
产量万粒15,535.9024,800.4024,688.7820,362.41
销量万粒15,139.7026,070.2022,842.0521,201.13
产能利用率%73.2787.7394.5978.02
产销率%97.45105.1292.52104.12
口服液、口服溶液剂产能万支2,775.003,200.002,490.002,490.00
产量万支1,011.931,983.921,259.901,449.35
销量万支1,193.801,858.591,336.831,568.19
产能利用率%36.4762.0050.6058.21
产销率%117.9793.68106.11108.20
煎膏剂(膏滋)、糖浆剂产能万瓶281.25375.00347.50320.00
产量万瓶64.6482.4667.15131.61
销量万瓶54.9884.4988.31115.38
产能利用率%22.9821.9919.3241.13
产销率%85.06102.46131.5287.67
原料原料药产能900.001,000.001,000.001,000.00
产量545.45617.50687.32769.69
销量533.34705.96532.64688.44
产能利用率%60.6161.7568.7376.97
产销率%97.78114.3377.5089.44
药用辅料产能9,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
产量7,637.379,818.506,553.557,716.88
销量7,552.959,381.676,421.407,555.28
产能利用率%84.8698.1965.5477.17
产销率%98.8995.5597.9897.91

注:公司生产管理采用以销定产方式,销量带动产量增加。原料药销售量为生产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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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产品所耗用的原料药与公司对外销售原料药之和。

2、报告期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时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2年 1-9月1第一名19,918.0412.46%
2第二名8,815.855.51%
3第三名8,801.425.50%
4第四名8,121.485.08%
5第五名4,933.543.09%
合计50,590.3331.64%
2021年度1第一名19,592.9412.04%
2第二名9,604.485.90%
3第三名9,506.355.84%
4第四名8,838.775.43%
5第五名4,390.842.70%
合计51,933.3831.91%
2020年度1第一名6,788.906.94%
2第二名5,705.845.83%
3第三名5,407.745.53%
4第四名4,914.755.02%
5第五名2,339.622.39%
合计25,156.8525.71%
2019年度1第一名5,878.506.36%
2第二名3,212.643.48%
3第三名2,695.232.92%
4第四名2,403.642.60%
5第五名2,288.162.48%
合计16,478.1717.83%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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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主要原材料、能源的采购情况,以及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及占比

1、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原辅材料采购类别较为分散,所采购化工原辅材料种类较多,包括大宗类的化工原辅料和专用性较强的中间体等,报告期内主要原辅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白砂糖1,426.174.78%2,816.999.32%2,405.1113.39%11,257.6440.78%
LNYY2,099.187.03%2,210.757.32%515.622.87%324.461.18%
PNLD661.372.22%1,326.214.39%610.133.40%582.002.11%
JMZA952.043.19%808.402.68%0.010.00%1,189.864.31%
压敏胶带817.812.74%769.542.55%216.661.21%-0.00%
二甲基亚砜711.082.38%716.632.37%136.540.76%142.770.52%
水刺基材572.801.92%693.602.30%481.382.68%230.580.84%
200mm纸盒728.532.44%689.912.28%284.031.58%147.090.53%
阿司帕坦480.581.61%559.731.85%452.632.52%101.620.37%
甘油502.791.68%446.061.48%139.980.78%95.990.35%
MJ47387.871.30%429.961.42%182.501.02%107.330.39%
乳糖164.260.55%377.051.25%144.710.81%83.060.30%
流延聚丙烯基材316.661.06%341.201.13%165.420.92%98.020.36%
铝塑复合膜袋365.631.23%331.411.10%132.780.74%6.720.02%
木糖醇342.771.15%328.111.09%118.090.66%193.650.70%
乙酸乙酯272.560.91%317.161.05%108.690.60%319.821.16%
重楼86.450.29%312.781.04%583.343.25%165.270.60%
磷酸156.500.52%296.890.98%140.070.78%182.250.66%
乙醇170.070.57%233.160.77%196.121.09%550.331.99%
空心胶囊168.820.57%214.290.71%266.431.48%207.960.75%
加替环合酯----1,512.428.42%629.7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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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

合计12,577.0538.14%14,219.8347.06%8,792.6548.93%16,616.1460.20%

2、报告期内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过程中需要的主要能源为水、电和蒸汽,均来源于园区内的公共配套设施供应,各项能源供应均稳定正常。报告期内主要能源耗用情况如下:

采购内容项目2022年 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采购量(吨)192,305.00246,612.00145,590.00208,261.00
平均采购价格(元/吨)2.982.442.763.15
采购金额(万元)57.3460.0640.1565.59
采购量(万千瓦时)1,642.061,749.111,378.311,241.52
平均采购价格(元/千瓦时)0.770.650.630.68
采购金额(万元)1,257.781,138.60865.62849.68
蒸汽采购量(吨)22,633.6832,300.4822,172.6322,003.64
平均采购价格(元/吨)261.06250.40240.19241.40
采购金额(万元)590.86808.81532.57531.17

3、报告期内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时间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
2022年 1-9月
第一名1,451.804.86%
第二名1,275.974.28%
第三名1,235.464.14%
第四名1,113.293.73%
第五名863.722.89%
合计5,940.2419.90%
2021年度第一名1,711.595.66%
第二名1,676.105.55%
第三名1,042.423.45%
第四名997.253.30%
第五名944.293.12%
合计6,371.6521.08%
2020年度第一名2,421.65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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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
第二名1,232.436.86%
第三名1,140.196.35%
第四名1,006.325.60%
第五名741.704.13%
合计6,542.2936.41%
2019年度第一名3,424.2612.41%
第二名2,563.179.29%
第三名1,633.545.92%
第四名1,212.354.39%
第五名1,028.403.73%
合计9,861.7235.73%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中所占的权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没有关联关系,也未持有上述客户和供应商的权益。

(六)发行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避免事故的发生,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等制度。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安全管理机构组织,总经理对整个公司生产、仓储、后勤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负主要领导责任;成立以副总经理为主直接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制,成立设备管理部负责人负责厂房建筑、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器装置、锅炉以及各防爆设施等安全状态的直接责任制,明确安全检查范围和职责,责任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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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得到严格贯彻和执行,未发生与安全生产方面相关的事故。

2、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处理

公司废水产生主要包括: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产及生活污水。各种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处理

公司废气主要包括备用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车间生产工艺产生的含尘废气、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臭气等污染物,公司分别采取喷淋吸收、活性炭吸附等进行处理,并按照要求定期组织环境监测。

(3)固废处理

公司一般固废主要为生产车间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中药渣,公司将委托给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企业处理。

对于危险固体废弃物,公司设有固废房,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达到一定的量后与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联系,经环保部门审批后转运、处理。

(4)噪音处理

公司在设备选择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空调机、空压机及锅炉引风机等动力设备采用隔音、吸音及减振等治理措施。

3、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合法合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的与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有关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被处罚 单位处罚决定书处罚时间处罚部门处罚内容
1九典制药(浏环罚字[2019]245号2019.10.04浏阳市环境保护局(现已更名为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1、停产整治 2、罚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2普道医药高(消)行罚决字[2021]0022号2021.01.29长沙市高新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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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被处罚 单位处罚决定书处罚时间处罚部门处罚内容
3九典制药高(消)行罚决字[2021]0023号2021.02.01长沙市高新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
4九典制药高(消)行罚决字[2021]0024号2021.02.01长沙市高新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
5九典制药浏(消)行罚决字[2021]第0136号2021.07.23浏阳市消防救援大队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上述处罚的具体情况参见“第五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之“一、合规经营情况“之“(一)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因安全生产或环保问题而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八、公司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研发投入情况和研发形成的核心技术情况

1、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研发投入12,852.9914,626.258,167.7510,980.02
营业收入159,917.49162,766.4997,815.9192,406.1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8.04%8.99%8.35%11.88%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维持在较高的水平。公司作为以研发为发展导向的制药企业,自设立以来,每年在药品研发方面需进行大量投入以保持公司的持续竞争优势。

2、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公司拥有较为丰富的研发项目储备,多个在研产品正处于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以及申报生产等各个阶段,能够对现有产品线进行补充,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共104项,其中已进入注册程序的在研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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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品种名称适应症研发所处 阶段注册分类进展情况
1酮洛芬巴布膏消炎镇痛已申报生产化药3申报生产,CDE审评中
2铝镁加咀嚼片消化系统已申报生产化药3申报生产,CDE审评中
3对乙酰氨基酚干混悬剂解热镇痛已申报生产化药4申报生产,CDE审评中
4枸橼酸托法替布片抗类风湿药已申报生产化药4申报生产,CDE审评中
5非洛地平缓释片抗高血压已申报生产化药4申报生产,CDE审评中
6雷贝拉唑钠肠溶片消化系统已申报生产化药4申报生产,CDE审评中
7PDX-02消炎镇痛已批准临床化药2已批准临床
8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普道)慢性乙型肝炎已申报生产化药4申报生产,CDE审评中
9乙酰半胱氨酸颗粒呼吸系统已申报生产化药4申报生产,CDE审评中
10非洛地平片抗高血压已申报生产化药3申报生产,CDE审评中
11他达拉非片男性勃起功能障碍已申报生产化药4申报生产,CDE审评中
化学原料药产品
序号品种名称适应症研发所处 阶段注册分类进展情况
1铝镁加消化系统已申报备案登记化药3申报生产,CDE审评中
2盐酸阿考替胺消化系统已申报备案登记化药3申报生产,CDE审评中
3氟比洛芬消炎镇痛已申报备案登记化药4申报生产,CDE审评中
4他达拉非男性勃起功能障碍已申报备案登记化药4申报生产,CDE审评中
5氟比洛芬钠消炎镇痛已申报备案登记化药4申报生产,CDE审评中
6右旋酮洛芬氨丁三醇消炎镇痛已申报备案登记化药4申报生产,CDE审评中
7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慢性乙型肝炎已申报备案登记化药4申报生产,CDE审评中
8洛索洛芬钠消炎镇痛已申报备案登记化药4申报生产,CDE审评中
9培比洛芬消炎镇痛已申报备案登记化药4申报生产,CDE审评中
10托匹司他抗痛风已申报备案登记化药4申报生产,CDE审评中
11熊去氧胆酸治疗胆结石已申报备案登记化药4申报生产,CDE审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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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料产品
序号品种名称研发所处阶段进展情况
1肉豆蔻酸异丙酯已申报备案登记申报生产,CDE审评中,已公示
2硅藻土已申报备案登记申报生产,CDE审评中,已公示
3苯乙烯-异戊二烯-苯乙烯三嵌段共聚物(SIS)已申报备案登记申报生产,CDE审评中,已公示

3、公司研发形成的重要专利、非专利技术及其应用情况

公司注重实现研发成果的有效转化,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运用自身科研优势,承担了多个重大科研项目,并获得较多科研成果,对行业技术工艺创新和产业化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公司经过多年的生产、研发经验积累,基本形成了从新药设计技术、药物合成技术、植物提取技术、释药体系开发技术、药品质量控制研究技术到生产、质量检测技术的完整技术链。其中药物合成技术中的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及手性药物等合成技术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原料药的质量对药物制剂的安全有效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其有关物质、残留溶剂和纯度直接影响着药物制剂的质量。如何将原料药中的有关物质和残留溶剂去除,提高其纯度,不是靠简单的提纯工艺即能满足要求,它涉及到许多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的综合利用,涉及到传统工艺的创新和变革。公司经过诸多技术人员历经十多年的探索和总结,完善和提高了原料药生产的核心技术:

溶媒回收技术(设备设计、工艺参数的确定);分离提纯技术;低温蒸馏技术;手性药物定向合成技术;设备与工艺的配套技术;非均相反应技术等;从小试到大生产的产业化转化技术。以上技术的应用,大大提高了药物合成中的收率,缩短了反应时间,减少了副反应,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了环境污染。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将多项新技术、新工艺应用到现有产品及新产品开发中,经过自主研发及引进、消化吸收,最终实现产业化,公司核心技术及其应用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应用产品技术来源是否 取得专利
1蜂花粉双重破壁提取技术复方南五加口服液自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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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名称应用产品技术来源是否 取得专利
2大环内酯类药物制备技术地红霉素自研
3硝基咪唑类药物的合成技术奥硝唑、塞克硝唑自研
4手性药物的合成技术左羟丙哌嗪、盐酸左西替利嗪自研
5薄膜包衣技术地红霉素肠溶片、泮托拉唑钠肠溶片消化吸收 再创新
6低温蒸馏技术中药提取物消化吸收 再创新
7高浓度废水预处理技术废水预处理消化吸收 再创新
8新型凝胶膏剂的成形技术椒七麝巴布贴、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消化吸收 再创新
9新型凝胶膏剂的透皮释放技术椒七麝巴布贴、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消化吸收 再创新
10酸碱梯度除杂技术瑞舒伐他汀钙消化吸收再创新
11异构体的共性分离技术瑞舒伐他汀钙自研申请中
12多通道在线液体电化学检测技术铝碳酸镁咀嚼片自研
13新型催化反应技术盐酸咪达普利自研

(二)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情况

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稳定的研发团队,研发及技术人员主要分布于研发部和技术部,紧密围绕公司的生产经营开展研发工作。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人员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研发人员数量(人)438460384353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27.56%31.72%30.86%31.43%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438人,其中十年以上研发工作经验的研发人员近50人,硕士及以上学历研发人员近150人,是一支理念先进、经验丰富、富有活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的高素质研发团队。公司研发团队主要由具有科研能力、熟悉原料药、制剂等技术工艺开发工作的技术骨干及临床研究人员构成,技术人员均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研发及产业化经验,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团队攻关协作精神,人员有较强的稳定性。目前公司研发团队已基本形成人才梯队,团队结构可满足公司未来技术不断更新的需求。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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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场竞争能力,未来公司将不断引进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改善研发队伍的知识和专业结构,为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公司研发团队的技术带头人和核心创新团队包括朱志宏、郑霞辉、肖稳定、谭军华、何莉、王湘武,均具有较强专业和学术水平,能紧密跟踪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发展态势,对于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的难点攻关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且能将其吸收转化为公司自身技术优势,朱志宏、郑霞辉、肖稳定、谭军华、何莉、王湘武简历见本节“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建立一套科学的奖励机制是持续保持公司活力、聚集人才、发掘创新潜能、提高员工工作激情的重要手段。公司针对不同类别的项目实施差异化奖励,通过对不同阶段的项目分阶段进行奖励,鼓励了研发人员的工作热情,并且吸引高素质人才加入核心技术团队,有效地降低了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任职多年,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动,未发生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使公司产品、市场、技术等方面受到影响的情形。

(三)核心技术来源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

1、核心技术来源

(1)药物研究院是公司核心技术来源和形成的重要平台

公司药物研究院人才结构搭配合理、设备配置齐全、研究方向分配明确,是公司技术研发和持续技术创新的重要平台。公司药物研究院立足于现有系列产品等方面的研究,一方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研究解决问题并积累了一系列技术成果,另一方面,通过对国内外相关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逐步构建了现有的核心技术体系。

(2)技术研发人员是公司核心技术来源和形成的关键

公司打造了综合实力领先的技术团队,形成了行之有效的研发人员激励机制,能够有效激发研发人员潜能与创造力,加快核心技术形成的效率。公司为技术研发人员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培训体系,采取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让技术研发人员不断接触新知识,开拓新视野,为技术创新营造了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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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环境。

2、核心技术来源对发行人的影响

公司自成立之初一直高度重视产品研发及技术储备工作,目前公司核心技术来源主要为自主研发,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现有技术的改进。公司核心技术是企业发展的源动力,公司的研发实力及产业化能力得到可靠验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核心技术来源形成的相关诉讼、纠纷情况。

九、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使用的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办公设备等。其中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为非生产相关的设备,机器设备是公司生产研发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为公司拥有的房产,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的纠纷。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原值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45,958.4337,612.9581.84%
机器设备31,737.5419,929.8362.80%
运输设备790.44549.3169.49%
办公设备2,755.40971.9535.27%
合计81,241.8159,064.0472.70%

1、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产权证书编号坐落用途面积(㎡)是否 抵押
1九典制药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74524号岳麓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A3栋503工业1,335.46
2九典制药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74525号岳麓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A3栋705工业354.74
3九典制药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岳麓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A3栋工业3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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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权人产权证书编号坐落用途面积(㎡)是否 抵押

0374526号

0374526号604
4九典制药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74527号岳麓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A3栋605工业354.74
5九典制药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74528号岳麓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A3栋703工业691.01
6九典制药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74529号岳麓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A3栋704工业309.67
7九典制药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74530号岳麓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A3栋603工业691.01
8九典制药湘(2018)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01263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科研楼工业7,521.22
9九典制药湘(2018)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01264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辅助用房工业320.12
10九典制药湘(2018)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01266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危险品库工业279.42
11九典制药湘(2016)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15932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寿大道1号工业12,160.95
12九典制药湘(2016)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15925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寿大道1号工业7,174.88
13九典制药湘(2016)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15931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寿大道1号工业4,262.38
14九典制药湘(2016)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15913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工业5,449.20
15九典制药湘(2016)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15914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寿大道1号工业1,756.26
16九典制药湘(2016)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16086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工业361.11
17九典制药湘(2016)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15930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寿大道1号工业1,243.09
18九典制药湘(2022)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10793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寿大道1号工业2,787.35
19九典浏房权证字第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宅1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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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权人产权证书编号坐落用途面积(㎡)是否 抵押
制药715008478号康宁路287号金盛园B栋
20九典制药浏房权证字第715008481号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287号金盛园B栋703室住宅81.17
21九典制药浏房权证字第715008482号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287号金盛园B栋704室住宅81.17
22九典制药浏房权证字第715008488号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287号金盛园B栋604室住宅127.08
23九典制药浏房权证字第715009283号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287号金盛园B栋404室住宅127.08
24九典制药浏房权证字第715009284号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287号金盛园B栋117市其他9.25
25九典制药浏房权证字第715009285号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287号金盛园B栋车库20.12
26九典制药浏房权证字第715009286号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287号金盛园B栋118室其他8.22
27九典制药浏房权证字第715009287号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287号金盛园B栋204室住宅127.08
28九典制药浏房权证字第715009295号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287号金盛园B栋120室其他11.65
29九典制药浏房权证字第715009300号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287号金盛园B栋504室住宅127.08
30九典制药长房权证天心字第716035743号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368号波波天下城1、5栋24008办公63.38
31九典制药长房权证天心字第716035747号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368号波波天下城1、5栋24009办公123.77
32九典制药长房权证天心字第716035745号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368号波波天下城1、5栋24010办公113.8
33九典制药长房权证天心字第716035746号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368号波波天下城1、5栋24011办公315.06
34九典制药长房权证天心字第716035748号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368号波波天下城1、5栋24012杂屋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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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权人产权证书编号坐落用途面积(㎡)是否 抵押
35九典制药长房权证雨花字第716035749号雨花区环保中路188号2号厂房D402工业424.17
36九典制药长房权证雨花字第716035750号雨花区环保中路188号2号厂房D403工业429.34
37九典制药长房权证雨花字第716035751号雨花区环保中路188号2号厂房D404工业516.03
38普道医药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74539号岳麓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A3栋904工业312.06
39普道医药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74540号岳麓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A3栋905工业354.73
40普道医药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74541号岳麓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A3栋1003工业692.80
41普道医药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74543号岳麓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A3栋903工业691.52
42普道医药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74537号岳麓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A3栋805工业354.74
43普道医药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74535号岳麓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A3栋803工业609.01
44普道医药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74536号岳麓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A3栋804工业309.67
45普道医药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74538号岳麓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A3栋1005工业361.19
46普道医药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74542号岳麓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A3栋1004工业316.89
47普道医药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74546号岳麓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A3栋1103工业1,369.15
48普道医药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74547号岳麓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A3栋1303工业1,366.90
49普道医药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74548号岳麓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A3栋1203工业1,365.77
50九典宏阳湘(2019)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34787号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花实村湖南九典宏阳制药有限公司动力站101室工业1,825.73
51九典宏阳湘(2019)望城区不动产权第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花实村湖南九典宏阳制工业4,5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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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权人产权证书编号坐落用途面积(㎡)是否 抵押
0034788号药有限公司活动中心101室
52九典宏阳湘(2019)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34789号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花实村湖南九典宏阳制药有限公司合成车间101室工业9,123.27
53九典宏阳湘(2019)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34790号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花实村湖南九典宏阳制药有限公司危险品库一101室工业731.59
54九典宏阳湘(2019)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34831号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花实村湖南九典宏阳制药有限公司危险品库二101室工业731.59
55九典宏阳湘(2019)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34781号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花实村湖南九典宏阳制药有限公司质检楼工业4,359.45
56九典宏阳湘(2020)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02192长沙市望城区铜管街道花实村湖南九典宏阳制药有限公司人流门卫工业48.52
57九典宏阳湘(2021)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56975长沙市望城经开区铜官街道黄龙路360号湖南托阳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等生产线建设项目综合仓库仓储19,628.79
58九典宏阳湘(2021)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56855长沙市望城经开区铜官街道黄龙路360号湖南托阳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等生产线建设项目合成车间3工业4,597.55
59九典宏阳湘(2021)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56889长沙市望城经开区铜官街道湖南托阳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等生产线建设项目合成车间6栋工业4,238.46
60九典宏阳湘(2021)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56890长沙市望城经开区铜官街道黄龙路360号湖南托阳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等生产线建设项目合成车间4工业4,238.46
61汇阳信息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74521号岳麓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A3栋204工业1,046.61
62汇阳信息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74522号岳麓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A3栋303工业1,114.87
63汇阳信息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74523号岳麓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A3栋403工业1,3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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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主要生产研发设备、检测仪器及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

资产名称单位数量原值净值成新率
八车间设备管道系统1676.33622.7992.08%
合成车间设备管道系统1668.58377.2356.42%
九车间设备管道系统1566.37534.9894.46%
辅料车间设备管道系统1555.31402.0172.40%
七车间设备管道系统1505.53425.4984.17%
地红车间设备管道系统1460.32290.6163.13%
磷酸盐车间设备管道系统1431.45315.7273.18%
400t/d污水处理系统1360.07231.8264.38%
药品泡罩装盒包装智能生产成套系统1290.97258.7288.92%
五车间设备管道系统1281.33208.2774.03%
智能包装联动线2243.36242.1599.50%
多功能流化床1210.00195.1392.92%
灌装生产线1191.22167.0087.33%
三重四级杆液质联用1186.73177.8695.25%
离心喷雾干燥机1151.72107.2870.71%
焚烧炉1145.81111.1876.25%
外管道1138.4278.1256.44%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1130.9797.7974.67%
胶囊充填机1130.71121.4592.92%
制托入托装盒联动线1129.7489.6869.12%
口服液洗烘灌封联动生产线1127.5989.6869.12%
中药浸膏喷雾干燥塔1127.4385.1666.75%
中试车间设备管道系统1121.3696.1675.46%
液质联用仪1119.6676.5563.08%
制托入托装盒联动线1115.9521.1417.67%
自动透皮扩散仪1104.4284.5881.00%
自动透皮扩散仪1104.4284.58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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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使用权人产权证号座落用途取得方式使用 期限至面积(㎡)抵押情况
1九典制药浏国用(2015)第02786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商服用地出让2048.12.315.85
2九典制药浏国用(2015)第02787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商服用地出让2048.12.312.69
3九典制药浏国用(2015)第02788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商服用地出让2048.12.312.39
4九典制药浏国用(2015)第02789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商服用地出让2048.12.313.39
5九典制药浏国用(2015)第02790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城镇住宅用地出让2048.12.3136.97
6九典制药浏国用(2015)第02791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城镇住宅用地出让2048.12.3136.97
7九典制药浏国用(2015)第02792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城镇住宅用地出让2048.12.3136.97
8九典制药浏国用(2015)第02793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城镇住宅用地出让2048.12.3136.97
9九典制药浏国用(2015)第02794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城镇住宅用地出让2048.12.31.36.97
10九典制药浏国用(2015)第02795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城镇住宅用地出让2048.12.3123.61
11九典制药浏国用(2015)第02796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综合出让2048.12.3123.61
12九典制药长国用(2016)第019136号雨花区环保中路188号工业用地出让2058.7.30218.32
13九典制药长国用(2016)第019137号雨花区环保中路188号工业用地出让2058.7.30220.98
14九典制药长国用(2016)第雨花区环保中路188号工业用地出让2058.7.302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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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使用权人产权证号座落用途取得方式使用 期限至面积(㎡)抵押情况

019138号

019138号
15九典制药长国用(2016)第019065号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368号波波天下城综合(办公)出让2052.9.2922.20
16九典制药长国用(2016)第019064号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368号波波天下城综合出让2052.9.2911.37
17九典制药长国用(2016)第019066号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368号波波天下城办公出让2052.9.2920.41
18九典制药长国用(2016)第019067号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368号波波天下城综合出让2052.9.2956.52
19九典制药长国用(2016)第019068号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368号波波天下城办公出让2072.9.291.41
20九典宏阳湘(2019)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29858号注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花实村工业用地出让2066.12.2783,855.26
21九典制药湘(2022)浏阳市不动产权0006147号浏阳经开区健康大道西侧、府前路北侧、南景路东侧、南阳路南侧工业用地出让2071.12.0669,694.27
22九典制药湘(2018)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01263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科研楼工业用地出让2048.12.121,764.84
23九典制药湘(2018)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01264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辅助用房工业用地出让2048.12.12160.06
24九典制药湘(2018)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01266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危险品库工业用地出让2048.12.12279.42
25九典制药湘(2016)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15932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寿大道1号工业用地出让2048.12.122,262.29
26九典制药湘(2016)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15925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寿大道1号工业用地出让2048.12.123,177.84
27九典制药湘(2016)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15931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寿大道1号工业用地出让2048.12.12911.50
28九典制药湘(2016)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15913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工业用地出让2048.12.122,724.61
29九典制药湘(2016)浏阳市不动产权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寿大道1号工业用地出让2048.12.1258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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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使用权人产权证号座落用途取得方式使用 期限至面积(㎡)抵押情况

第0015914号

第0015914号
30九典制药湘(2016)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16086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工业用地出让2048.12.12361.11
31九典制药湘(2016)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15930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寿大道1号工业用地出让2048.12.12677.94

注:湘(2019)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29858号未单独进行抵押,但其上房产湘(2019)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34787号、湘(2019)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34788号、湘(2019)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34789号、湘(2019)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34790号、湘(2019)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34831号、湘(2019)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34781号被抵押,上述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专有部分被一并抵押。

2、商标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262项注册商标,公司商标情况详见“附件二:发行人主要无形资产详细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根据发行人与第三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发行人享有的主要商标使用许可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二:发行人主要无形资产详细情况”。

3、专利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113项专利权,公司专利权情况详见“附件二:发行人主要无形资产详细情况”。

4、非专利技术

除前述披露的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外,公司还结合市场形势和公司自身情况,在适当时机收购其他企业具有竞争力和良好市场前景的品种,通过研发转化为自有品种。公司收购的技术明细如下:

序号非专利名称非专利技术来源公司的权利
1门冬氨酸钾镁口服液生产工艺技术收购所有权、使用权
2银黄口服液生产工艺技术收购所有权、使用权
3肝复乐胶囊生产工艺技术收购所有权、使用权
4六味地黄胶囊生产工艺技术收购所有权、使用权
5参苓口服液生产工艺技术收购所有权、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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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非专利名称非专利技术来源公司的权利
6十八味补肾益气口服液生产工艺技术收购所有权、使用权
7大败毒胶囊生产工艺技术收购所有权、使用权
8氯波必利片生产工艺技术收购所有权、使用权
9盐酸吗啉胍技术收购所有权、使用权

5、著作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59项著作权,公司著作权情况详见“附件二:发行人主要无形资产详细情况”。

十、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和资质情况

(一)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拥有任何特许经营权。

(二)发行人获得的许可经营资质或认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业务许可经营资质或认证主要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证书、药品批准文号及安全生产相关证书等,具体情况如下:

1、药品生产许可证

持有人证书编号生产范围发证机关有效期限
九典制药湘20150003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口服混悬剂,合剂(含口服液),口服液溶剂,糖浆剂,贴膏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煎膏剂,原料药、贴剂、凝胶剂、乳膏剂、口服乳剂(仅用于药品上市许可申报)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11.19
九典宏阳湘20190226原料药***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06.04
普道医药湘20210202受托方: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受托产品:维格列汀片(规格50mg)、洛索洛芬钠口服溶液、依巴斯汀口服溶液、磷酸西格列汀片(通过药品注册审批和GMP符合检查后方可生产上市)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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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药品GMP证书

序号主体证书编号认证范围地址有效期至
1九典宏阳HN20190381原料药(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左羟丙哌嗪、尿囊素、盐酸左西替利嗪、盐酸班布特罗、盐酸小檗碱、盐酸吗啉胍、苹果酸氯波必利、马来酸桂哌齐特、琥珀酸舒马普坦)湖南省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2024.05.19
2九典宏阳HN20180310原料药(奥硝唑)湖南省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2023.05.22
3九典宏阳HN20190354原料药(地红霉素、利拉萘酯、塞克硝唑、西尼地平)湖南省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2024.01.15
4九典宏阳HN20190412原料药(氯雷他定、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盐酸吗啉胍)湖南省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2024.10.10
5九典制药HN20190415原料药(琥珀酸亚铁)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2024.11.07
6九典制药HN20180320口服溶液剂、原料药(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2023.08.19
7九典制药HN20190402十三车间(合剂(含口服液)、口服溶液剂、糖浆剂、煎膏剂)、十五车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口服混悬剂)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2024.09.08
8九典制药HN20190353口服混悬剂、中药前处理与提取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2024.01.15

注:根据2019年12月1日生效的《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和2019年11月2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03号)第三条的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取消药品GMP、GSP认证,不再受理GMP、GSP认证申请,不再发放药品GMP、GSP证书。

3、药品注册批件

(1)药品制剂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110个制剂品种注册批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三、公司药品注册批件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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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料药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69个原料药备案登记号,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三、公司药品注册批件详细情况”。

(3)药用辅料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75个药用辅料备案登记号,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三、公司药品注册批件详细情况”。

(4)进出口业务资质证书

持有人证书名称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至备注
九典制药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605252----
九典制药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4300/11015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8.4.192023.04.18备案品种:蛋白固体饮料
九典宏阳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星沙海关长期-
九典宏阳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604983----

(5)其他相关资质证书

持有人资质文件名称资质文件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至
九典制药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物编注字第148413号中国物品编码中心2023.8.12
九典制药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8120IP0446R1M中规(北京)认证有限公司2023.12.24
九典制药浏阳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申购确认表2020174-现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2025.12.31
九典制药食品生产许可证SC10643018101503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1.31
九典制药排污许可证91430100722520761D001P长沙市生态环境局2027.06.08
九典制药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湘)-非经营性-2021-0003号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01.07
九典制药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湘(长)AQBQGIII环201900146长沙市安全生产协会2022.11
九典制药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043001831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23.09.10
九典宏阳排污许可证91430122344723202P002P长沙市生态环境局2027.05.19
九典宏阳排污权证(长)排污权证(2017)第468号长沙市生态环境局 长沙环境资源交易所202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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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资质文件名称资质文件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至
九典宏阳食品生产许可证SC23243012200707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9.21
九典宏阳食品经营许可证JY4301220355761长沙市望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07.09
九典宏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CSX-05-危化经许[2020]第060号长沙市应急管理局2023.01.19
九典宏阳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043002380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23.12.02
九典宏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94919Q北京埃尔维质量认证中心2023.05.25
普道医药高新技术企业GR202143003940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24.12.14
典誉康食品经营许可证JY14301060029907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09.24
典誉康药品经营许可证湘A7310533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09.25
典誉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HN01-Aa-20190098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09.25
典誉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湘)-非经营性-2019-0064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10.24

十一、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自上市以来,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十二、发行人境外经营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在境外无生产经营活动。

十三、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和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6,128.001,009.12844.85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424.588,225.985,506.59
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00%12.27%15.34%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7,981.97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385.72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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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的净利润

公司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7,981.97万元,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70.11%,符合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十四、公司债券发行和偿债能力情况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债券发行与偿还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70.00万张可转债,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时间2021年4月1日
融资规模27,000.00万元
发行张数270.00万张
转债代码“九典转债”(代码:123110)
募集资金净额26,262.10万元
募集资金投向新药研发、外用制剂车间扩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共有2,094张九典转债完成转股,转股数量为7,993股,剩余2,697,906张,对应票面金额为269,790,600.00元,该可转债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及公司偿债能力情况

以2022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测算,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前后,假设其他财务数据不变,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2022年9月30日本次发行规模本次转股前本次转股后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203,866.5437,000.00240,866.54240,866.54
负债总额77,473.96114,473.9677,473.96
资产负债率38.00%47.53%32.16%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8.00%。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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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从38.00%增加至47.53%。假设债券持有人选择全部转股,在全部转股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逐步增加,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至32.16%,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变动属于合理范围内。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506.59万元、8,225.98万元和20,424.58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1,385.72万元。参考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651.3219,087.1614,999.469,074.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512.42-22,955.57-7,830.63-17,892.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66.5128,356.21-6,550.284,497.6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294.5924,487.80618.55-4,321.1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9,345.1333,650.2211,770.4611,019.14

报告期内,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分别为11,019.14万元、11,770.46万元、33,650.22万元和29,345.13万元,报告期内整体呈增长趋势,公司现金流情况良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7,000.00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为58,351.50万元,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2022年9月30日公司归母净资产额的46.17%,未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50%。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预计累计债券余额符合相关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盈利情况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预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能够覆盖本次发行可转债一年的利息,具备较强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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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合规经营情况

(一)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被处罚 单位处罚决定书处罚时间处罚部门处罚原因处罚 内容整改措施
1九典制药(浏环罚字[2019]245号2019.10.04浏阳市环境保护局(现已更名为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吸污车将废水抽至污水管,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将需要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的废水委托未具备处置能力的浏阳广凌环境事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处置。1、停产整治 2、罚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1、足额缴纳罚款

2、召开专题会议,针

对现场勘查、专家诊断意见,结合发行人自查自纠发现的污水处理系统存在的不完善之处,综合制订了整改方案。

2典誉康信息产业园局税简罚[2020]73号2020.04.26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信息产业园分局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1、足额缴纳罚款; 2、内部警示督促,加强企业纳税申报管理。
3普道医药高(消)行罚决字[2021]0022号2021.01.29长沙市高新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1、确认火灾信号时,应急照明系统未动作,应急广播未播音,电梯未迫降,排烟风机未启动;2、12层室内消防栓管内无水。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1、足额缴纳罚款; 2、根据要求进行整改
4九典制药高(消)行罚决字[2021]0023号2021.02.01长沙市高新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1、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信号后,电梯未能停在首层;2、确认火灾信号后,应急广播系统未广播,排烟风机未启动。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1、足额缴纳罚款; 2、根据要求进行整改
5九典制药高(消)行罚决字[2021]0024号2021.02.01长沙市高新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室内消防栓箱未设置箱门及门锁,未整改。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1、足额缴纳罚款; 2、根据要求进行整改
6九典制药浏(消)行罚决字[2021]第0136号2021.07.23浏阳市消防救援大队1、防火门被擅自拆除;2、疏散通道设置卷帘门,摆放货物,未保持疏散通道畅通;3、消防主机存在故障点和屏蔽点;4、消防水泵不能远程启动;5、消防排烟系不能正常启动;6、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7、仓库管道口未封堵;8、未安装仓库喷淋系统;9、车间私搭临时电路。罚款人民币贰万元1、足额缴纳罚款; 2、根据要求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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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4日,浏阳市环境保护局向发行人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浏环罚字[2019]245号),发行人因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将需要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的废水委托未具备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被浏阳市环保局处以罚款

100.00万元、责令停产整治。公司已执行该处罚决定,2019年9月30日发行人制订了整改方案,10月3日将整改方案报浏阳市环境保护局备案,2019年10月6日完成整改;2019年10月8日将整改方案和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开,同日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和整改信息社会公开情况报浏阳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并全额缴纳了上述罚款。发行人的相关整改已完成且符合相关整改要求。根据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出具的《关于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情况的回复》,该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2020年4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信息产业园分局向典誉康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产业园局税简罚[2020]73号),处罚原因为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典誉康受到上述税务处罚是由于公司财务部员工个人工作失误导致公司未按期申报所得税所致。发行人及子公司在上述处罚出现后,加强了纳税申报管理,并对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确保纳税及其申报符合法律规定。该处罚所涉罚款金额属于处罚标准的较低罚款金额,且系简易程序作出,该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1月29日,长沙市高新区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向普道医药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高(消)行罚决字〔2021〕0022号),处罚原因为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普道医药已根据要求进行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罚款金额为伍仟元,该处罚所涉罚款金额为伍仟壹佰元,金额较少,未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亦未导致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后果,该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2月1日,长沙市高新区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向发行人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高(消)行罚决字〔2021〕0023号),处罚原因未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发行人已根据要求进行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浏阳市环境保护局已更名为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并于2019年12月正式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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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罚款金额为伍仟元,该处罚所涉罚款金额为伍仟壹佰元,金额较少,未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亦未导致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后果,该行为在《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告知笔录》被认定为消防安全领域一般失信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2月1日,长沙市高新区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向发行人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高(消)行罚决字〔2021〕0024号),该罚款金额较小,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金额最低限度,根据长沙市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告知笔录》,该违法行为为情节较轻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2021年7月23日,浏阳市消防救援大队向发行人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浏(消)行罚决字〔2021〕0136号),处罚原因为消防设施、器材为保持完好有效和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公司已经根据要求于2021年9月完成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最高处罚金额为五万元,最低处罚金额为五千元,案涉罚款金额较小,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最高限度,未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亦未导致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后果,该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且根据浏阳市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7月25日出具的《关于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消防方面行政处罚的复函》,该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且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综上,发行人报告期的违法违规行为均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违反《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二)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其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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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二、资金占用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一)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志宏先生除控股九典制药及其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有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发生同业竞争,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志宏先生出具了《关于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人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同时,本人承诺:

1、在中国境内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九典制药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2、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九典制药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3、不向其他业务与九典制药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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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任何技术、信息、渠道或其他方面的支持或协助;

4、本人如有任何竞争性业务机会,应立即通知九典制药,并将在其合法权利范围内竭尽全力地首先促使该业务机会以不亚于提供给本人的条件提供给九典制药;

5、本函自签署出具之日起立即生效,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自本函生效至本人作为九典制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的任何时候,本人将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函所作的承诺及保证义务;对于违反本函承诺及保证义务的,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且有效的措施及时纠正消除由此对股份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九典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经核准后,本人同意并自愿接受国家证券监管机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履行本函之承诺及保证义务情况的持续监管。”

(三)独立董事关于同业竞争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有关措施的有效性所发表了独立意见:

“除控股九典制药及其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志宏先生不存在有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上市以来未发生新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志宏先生已作出相关承诺以避免同业竞争的产生,发行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业务规则中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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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朱志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
2段立新公司副董事长,持有本公司14.78%股份

2、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关联方名称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朱志宏

朱志宏公司董事长
段立新公司副董事长
郑霞辉公司董事、总经理
朱志云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朱志宏之妹
阳秋林独立董事
周从山独立董事
向静独立董事
段斌公司监事会主席
梁胜华监事
卢尚职工代表监事
杨洋公司副总经理
刘鹰公司副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朱志宏之妹朱志纯之配偶
曾蕾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熊英公司财务总监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及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为公司关联方。

3、关联法人或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主要企业或组织:

序号名称与发行人的关系
1上善道和控股股东朱志宏持有44.96%的份额;副董事长段立新持有44.96%的份额;董事朱志云之女曾春漫持有5.00%的份额;副总经理刘鹰之女刘雅诗持有5.00%的份额。
2上善典赞控股股东朱志宏持有23.00%的份额;副董事长段立新持有11.55%的份额;董事、总经理郑霞辉持有9.24%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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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与发行人的关系
额;董事朱志云、副总经理刘鹰和副总经理杨洋分别持有5.78%的份额;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曾蕾、财务总监熊英、监事梁胜华、监事会主席段斌和监事卢尚分别持有1.16%的份额。
3深圳拓知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向静持股95.00%,并在该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向静之母申秀英持股5%。
4旺典投资控股股东朱志宏姐妹之配偶、副总经理刘鹰持有49.55%的份额;公司董事、控股股东朱志宏之姐妹朱志云持有13.64%的份额;副总经理杨洋持有6.94%的份额;控股股东朱志宏之妹朱志纯持有4.63%的份额;监事卢尚持有1.66%的份额;监事梁胜华持有3.19%的份额;监事段斌持有12.33%的份额;旺典投资持有九典制药1.30%的股份
5长沙泓麓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蕾配偶之父曹崇高持股95%并担任执行董事和经理,其兄弟曾波持股5%并担任监事
6广州市鼎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独立董事向静之兄弟向镜名之配偶金铮持有99.9%的份额
7广州烨尚琢雕塑工艺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向静之兄弟向镜名持股20%,向镜名配偶金铮持股8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8宏典盛世公司持有其5%的合伙财产份额,上善典赞持有其42.75%的合伙财产份额

4、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樊行健

樊行健公司原独立董事,已于2021年1月离任
李树民公司原独立董事,已于2021年1月离任
汤胜河公司原独立董事,已于2021年1月离任
范朋云公司原副总经理,已于2021年1月离任
李敏公司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已于2021年1月离任
深圳市华威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典制药独立董事向静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已于2020年12月离任
深圳耀东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九典制药独立董事向静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已于2020年12月离任
新疆格瑞迪斯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九典制药原独立董事汤胜河担任董事,已于2019年5月离任
西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九典制药原独立董事樊行健在该公司担任董事,已于2021年3月离任
长沙耀发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曾蕾配偶之母曹爱兰曾持股33%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于2020年1月注销
湖南时宇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段立新曾经持有股份比例95%的公司,2019年1月注销
深圳市德兴天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向静之父向开银曾持股70%,独立董事向静之母申秀英曾持股30%,均于2022年10月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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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

1、支付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公司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定为关键管理人员,上述人员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481.46702.02677.30576.29

2、关联租赁

公司报告期内关联租赁确认的租赁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名称交易内容交易价格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汇阳信息金瑞麓谷A1栋第2-3层办公楼市场定价-81.13129.50129.50
汇阳信息金瑞麓谷A1栋第4层办公楼市场定价-10.293.86-

注: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将汇阳信息纳入合并范围。

2018年11月15日,公司子公司典誉康与关联方汇阳信息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金瑞麓谷A1栋第2-3层办公楼用作办公场所。租赁面积为2,161.60平米,租赁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满后合同连续续签至2021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比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2020年10月1日,公司与关联方汇阳信息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金瑞麓谷A1栋第4层办公楼用作办公场所,租赁面积为270平米,租赁期限为2020年10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期满后合同连续续签至2021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比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公司及子公司普道医药拥有金瑞麓谷A1栋5层-13层的房屋产权,但随着公司人员增加及机构设置的规划,公司及子公司典誉康办公场所不能满足需求,因此向同一栋办公楼的关联方汇阳信息进行租赁。

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涉及租金金额较小,定价公允,对公司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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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成果以及业务独立性不存在重大影响。

3、向关联方购买资产

2021年8月9日,公司与段立新女士、段力农先生签订《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汇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以中审众环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南汇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1100145号]净资产结果为参考,以福建华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湖南汇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闽华成评报(2021)资字第Z0002号]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为855.95万元,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交易价格(万元)

段立新

段立新收购湖南汇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95.00%股权813.15
段力农收购湖南汇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00%股权42.80

汇阳信息成立后未实际经营业务,主要资产为房屋建筑物,该房屋位于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栋办公楼2-4层,建筑面积为3,517.13平方米。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人员规模日益增长,办公场地趋于紧张,本次交易完成后能为公司员工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解决现有办公场地紧张的问题,有利于未来更好地开展各项业务。

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以审计评估的净资产结果为参考依据,定价公允,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业务独立性不存在重大影响。

4、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2022年3月,公司为了抓住生物医药行业的发展机遇,优化产业布局,提高综合竞争力,并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力量及资源优势,与上善典赞、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中金创富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宏典盛世,注册资本为20,000.00万元,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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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上善典赞劣后级有限合伙人8,550.0042.75%货币
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先级有限合伙人10,430.0052.15%货币
深圳前海中金创富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10%货币
九典制药次级有限合伙人1,000.005.00%货币

2022年5月,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退出宏典盛世,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为宏典盛世的合伙人,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上善典赞劣后级有限合伙人8,550.0042.75%货币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优先级有限合伙人10,430.0052.15%货币
深圳前海中金创富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10%货币
九典制药次级有限合伙人1,000.005.00%货币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均系各方基于市场判断和战略规划做出的投资决策,均是基于公允合理的市场条件,不构成对关联方的利益输送。公司与关联方的共同投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业务独立性不存在重大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宏典盛世的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被投资企业名称认缴金额(万元)投资比例经营范围
1湖南宝利士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82.5036.50%化学试剂和助剂(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学药品原料药、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的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制造、零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的生产;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湖南福来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65.0036.50%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专项化学用品、化工产品、香料、香精、有机化学原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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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被投资企业名称认缴金额(万元)投资比例经营范围
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湖南福宝生化贸易有限公司73.0036.50%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化工原料(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 ;生物技术推广服务;化学试剂和助剂(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医药原料、医药辅料、保健品、药用胶囊、柠檬酸系列产品、明胶、饲料原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湖南新合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92.314.47%生物医药产品的研究、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原料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三)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履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核查意见

1、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所作出的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出的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2、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关联交易内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而发生,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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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且均已履行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严重依赖。

(四)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避免或减少未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志宏先生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如下:

(1)本人将尽量减少和避免与股份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股份公司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股份公司与独立第三方之间进行交易。本人不会以向股份公司拆借、占用股份公司资金或采取由股份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股份公司资金。

(2)对于本人与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确有必要发生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

(3)对于本人与股份公司之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的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各项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在股份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依法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4)本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股份公司以及股份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因关联交易损害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对股份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措施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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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数据分别引自各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年1-9月财务数据引自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与分析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它信息一并阅读,请投资者阅读公司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

本节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以营业利润的5%确认为重要性水平。

一、财务报告及审计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发行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文号为众环审字[2020]110040号、众环审字[2021]1100072号、众环审字[2022]1110058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22,894,203.81398,405,362.65135,257,636.45131,578,184.46
交易性金融资产90,259,643.84100,314,246.58--
应收票据10,985,346.5613,598,937.1714,394,621.3917,248,872.15
应收账款370,068,745.49248,853,047.33164,284,293.84130,781,882.66
应收款项融资3,812,409.1722,444,460.7010,816,642.12-
预付款项13,850,757.676,565,642.626,011,077.682,781,212.57
其他应收款3,151,993.752,150,570.411,025,216.92963,955.66

1-1-127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存货264,520,420.81214,478,519.60153,117,867.75136,398,166.34
其他流动资产3,269,582.6413,461,410.2718,696,266.8134,426,191.00
流动资产合计1,082,813,103.741,020,272,197.33503,603,622.96454,178,464.84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4,142,306.582,628,363.614,010,004.67-
固定资产590,640,351.72588,668,696.79508,266,043.66533,568,254.39
在建工程156,104,609.4118,158,829.9024,882,570.162,068,602.08
无形资产74,962,637.1777,355,132.4151,061,999.5952,141,000.20
开发支出3,639,075.39---
长期待摊费用2,378,832.033,159,753.352,765,781.433,434,492.88
递延所得税资产29,653,226.6629,193,063.1517,850,841.5614,861,380.16
其他非流动资产64,331,305.805,800,745.7718,279,009.9911,846,824.93
非流动资产合计955,852,344.76724,964,584.98627,116,251.06617,920,554.64
资产总计2,038,665,448.501,745,236,782.311,130,719,874.021,072,099,019.4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2,268,231.9553,766,300.9810,400,000.0065,000,000.00
应付票据51,993,562.1322,515,964.569,341,658.764,341,770.50
应付账款75,771,592.5186,361,132.1950,565,794.3665,009,512.35
预收款项---16,504,986.70
合同负债42,335,551.9057,412,696.3042,155,131.11-
应付职工薪酬21,665,646.5429,071,439.7522,054,862.0916,368,962.89
应交税费23,110,267.4627,470,985.7917,315,140.5110,799,239.12
其他应付款39,411,224.6433,126,462.7012,812,674.8616,085,137.32
其中:应付利息--143,852.65214,937.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1,243,264.0950,535,807.577,520,869.176,434,093.44
其他流动负债12,853,441.3710,115,216.968,793,430.28
流动负债合计360,652,782.59370,376,006.80180,959,561.14200,543,702.3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34,400,560.9521,066,903.8270,502,269.3768,723,138.49
应付债券213,514,997.68203,209,239.91--
递延收益66,171,236.2451,247,053.2443,575,829.1740,961,252.55

1-1-128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非流动负债合计414,086,794.87275,523,196.97114,078,098.54109,684,391.04
负债合计774,739,577.46645,899,203.77295,037,659.68310,228,093.36
所有者权益:
股本328,563,058.00234,687,298.00234,680,000.00234,6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69,302,413.1469,306,523.12--
资本公积202,554,153.03278,973,320.25278,786,314.42278,786,314.42
盈余公积65,183,363.2665,183,363.2643,278,051.0234,586,978.23
未分配利润598,322,883.61451,187,073.91278,937,848.90213,817,633.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63,925,871.041,099,337,578.54835,682,214.34761,870,926.12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1,263,925,871.041,099,337,578.54835,682,214.34761,870,926.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038,665,448.501,745,236,782.311,130,719,874.021,072,099,019.48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599,174,879.961,627,664,942.20978,159,132.00924,061,197.65
其中:营业收入1,599,174,879.961,627,664,942.20978,159,132.00924,061,197.65
二、营业总成本1,367,842,381.561,408,812,561.46894,328,328.42870,411,870.36
其中:营业成本347,189,786.78349,900,986.54246,023,424.60300,546,975.39
税金及附加18,382,704.2921,040,764.8014,262,446.1311,580,821.50
销售费用817,858,940.49832,111,781.47509,255,102.48408,588,544.32
管理费用44,265,167.2746,203,071.9038,231,546.7235,728,218.91
研发费用128,529,979.49146,262,500.7581,677,477.00109,800,156.23
财务费用11,615,803.2413,293,456.004,878,331.494,167,154.01
其中:利息费用15,249,430.0016,009,847.395,249,123.564,676,269.91
利息收入3,826,133.612,971,802.04837,520.85734,513.81
加:其他收益7,392,392.4625,116,327.4218,439,985.7314,039,866.50
投资收益1,247,224.112,850,170.58--
信用减值损失-7,036,771.77-5,439,214.54-3,285,816.85-2,774,794.40
资产减值损失-1,880,560.79-15,564,125.57-7,265,373.74-1,902,063.30
资产处置收益-16,013.07--116,4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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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三、营业利润231,054,782.41225,831,551.7091,719,598.7262,895,924.32
加:营业外收入598,872.992,543,302.36789,122.07828,665.59
减:营业外支出1,181,087.112,184,719.931,667,996.354,826,622.10
四、利润总额230,472,568.29226,190,134.1390,840,724.4458,897,967.81
减:所得税费用22,083,279.1121,944,356.888,580,956.223,832,114.12
五、净利润208,389,289.18204,245,777.2582,259,768.2255,065,853.6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208,389,289.18204,245,777.2582,259,768.2255,065,853.69
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389,289.18204,245,777.2582,259,768.2255,065,853.69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08,389,289.18204,245,777.2582,259,768.2255,065,853.69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综合收益总额208,389,289.18204,245,777.2582,259,768.2255,065,853.69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630.870.350.23
(二)稀释每股收益0.630.870.350.23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677,058,214.391,757,360,329.331,098,992,454.091,055,332,644.64
收到的税费返还1,405,926.182,586,788.341,258,023.7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1,690,560.3865,432,510.9724,967,146.0721,473,583.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40,154,700.951,825,379,628.641,125,217,623.881,076,806,228.27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327,970,919.96308,809,689.14240,725,051.69346,234,906.14

1-1-130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8,814,270.59184,453,803.53124,773,865.71102,577,918.15
支付的各项税费182,734,814.90190,742,423.68105,868,989.3998,833,447.1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94,121,498.22950,502,101.95503,855,125.32438,419,212.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73,641,503.671,634,508,018.30975,223,032.11986,065,483.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6,513,197.28190,871,610.34149,994,591.7790,740,744.3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50,000,000.0028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376,660.302,535,924.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2,940.00265,282.3046,781.903,059,029.1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1,469,600.30282,801,206.3046,781.903,059,029.1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66,593,775.15125,928,199.6178,353,117.91181,987,866.82
投资支付的现金270,000,000.0038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6,428,737.8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6,593,775.15512,356,937.4578,353,117.91181,987,866.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5,124,174.85-229,555,731.15-78,306,336.01-178,928,837.6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7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73,500,000.0053,700,000.0019,900,000.00115,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3,500,000.00323,700,000.0019,900,000.0011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1,061,676.6017,746,612.5271,634,093.3954,532,209.6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6,773,242.9215,012,239.9713,768,688.2015,491,292.6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379,028.2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7,834,919.5240,137,880.7885,402,781.5970,023,502.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665,080.48283,562,119.22-65,502,781.5944,976,497.71

1-1-131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2,945,897.09244,877,998.416,185,474.17-43,211,595.5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76,397,165.04131,519,166.63125,333,692.46168,545,288.0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93,451,267.95376,397,165.04131,519,166.63125,333,692.46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90,070,724.97358,508,645.48121,441,310.01116,435,928.35
交易性金融资产90,259,643.84100,314,246.58--
应收票据4,084,870.322,522,102.604,480,257.4912,693,821.28
应收账款354,698,055.28249,657,452.48160,643,770.43122,500,693.62
应收款项融资2,337,529.176,305,713.001,341,182.72-
预付款项22,995,916.8233,423,384.5912,960,375.3710,967,787.16
其他应收款109,630,310.19108,539,175.3888,049,629.7988,714,896.34
存货153,710,145.22124,133,186.9995,773,204.1682,464,632.44
其他流动资产2,912.62-16,108.97334,505.81
流动资产合计1,027,790,108.43983,403,907.10484,705,838.94433,777,759.1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293,774,674.99288,410,100.01279,850,600.01278,350,600.0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4,142,306.582,628,363.614,010,004.67-
固定资产241,381,223.23238,683,133.42199,445,780.65208,501,619.09
在建工程153,493,341.78680,694.5012,006,270.13-
无形资产38,243,044.3940,760,420.6913,091,746.0013,663,814.75
开发支出3,639,075.39---
长期待摊费用909,804.381,222,275.83811,187.921,073,411.08
递延所得税资产10,280,074.867,687,796.123,880,780.502,682,601.62
其他非流动资产46,193,407.833,794,120.9412,367,684.775,902,758.29

1-1-132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非流动资产合计822,056,953.43583,866,905.12525,464,054.65510,174,804.84
资产总计1,849,847,061.861,567,270,812.221,010,169,893.59943,952,564.0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5,000,000.00
应付票据30,221,117.1522,515,964.569,341,658.76-
应付账款58,735,876.4453,313,110.7432,686,492.3031,795,428.51
预收款项---10,993,363.14
合同负债25,088,197.7439,483,754.2839,866,629.40-
应付职工薪酬15,002,562.4418,517,407.2014,824,319.8511,974,501.89
应交税费20,572,335.5526,728,841.8516,898,278.6110,442,349.85
其他应付款34,682,961.2030,836,470.4010,716,420.2615,346,744.32
其中:应付利息---86,701.4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69,094.01809,419.80--
其他流动负债5,719,862.394,585,311.865,309,123.66-
流动负债合计190,992,006.92196,790,280.69129,642,922.84145,552,387.7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25,000,000.00---
应付债券213,514,997.68203,209,239.91--
递延收益31,950,022.2816,917,593.408,635,981.854,971,435.29
非流动负债合计370,465,019.96220,126,833.318,635,981.854,971,435.29
负债合计561,457,026.88416,917,114.00138,278,904.69150,523,823.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328,563,058.00234,687,298.00234,680,000.00234,6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69,302,413.1469,306,523.12--
资本公积202,554,153.03278,973,320.25278,786,314.42278,786,314.42
盈余公积65,183,363.2665,183,363.2643,278,051.0234,586,978.23
未分配利润622,787,047.55502,203,193.59315,146,623.46245,375,448.38
所有者权益合计1,288,390,034.981,150,353,698.22871,890,988.90793,428,741.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849,847,061.861,567,270,812.221,010,169,893.59943,952,564.03

1-1-133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367,724,089.581,421,016,378.67840,384,295.69887,078,235.45
减:营业成本208,856,737.71218,179,146.56161,912,938.12281,722,200.21
税金及附加15,541,969.5017,639,337.0711,374,329.399,493,079.21
销售费用800,043,935.04809,659,801.21490,750,849.59405,966,059.13
管理费用33,761,115.6435,375,926.0028,033,011.7025,438,504.98
研发费用97,587,118.3988,431,569.4155,325,466.5490,504,944.13
财务费用7,761,093.338,078,786.97676,405.352,141,793.91
其中:利息费用11,397,467.9810,898,956.861,222,458.272,520,251.21
利息收入3,679,400.952,879,060.23770,186.35547,208.64
加:其他收益3,406,688.7921,099,561.9211,978,191.0111,920,652.24
投资收益1,247,224.112,850,170.58--
信用减值损失-5,766,022.06-5,196,038.24-3,090,323.45-2,260,442.73
资产减值损失-574,763.86-13,090,230.22-3,124,899.38-1,031,966.32
资产处置损益-16,013.07--116,411.77
二、营业利润202,485,246.95249,331,288.5698,074,263.1880,323,485.30
加:营业外收入353,133.201,170,529.76573,894.69820,073.19
减:营业外支出1,049,882.831,969,133.101,387,007.694,788,943.48
三、利润总额201,788,497.32248,532,685.2297,261,150.1876,354,615.01
减:所得税费用19,951,163.8829,479,562.8510,350,422.3111,409,864.50
四、净利润181,837,333.44219,053,122.3786,910,727.8764,944,750.51
持续经营净利润181,837,333.44219,053,122.3786,910,727.8764,944,750.51
终止经营净利润202,485,246.9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181,837,333.44219,053,122.3786,910,727.8764,944,750.51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18,584,629.721,504,957,264.60948,357,928.021,016,871,979.67

1-1-134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1,998,694.5660,883,860.7519,486,564.6416,721,797.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70,583,324.281,565,841,125.35967,844,492.661,033,593,777.55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186,246,295.07214,024,534.42151,799,890.27292,809,903.6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6,468,633.82116,694,413.0882,669,019.0471,624,189.79
支付的各项税费171,694,093.81186,814,969.46102,722,800.1996,738,673.3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81,876,674.27895,892,038.40502,809,831.24506,900,484.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46,285,696.971,413,425,955.36840,001,540.74968,073,250.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297,627.31152,415,169.99127,842,951.9265,520,526.6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50,000,000.0028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376,660.302,535,924.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2,940.00643,081.441,030,545.623,051,329.6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1,469,600.30283,179,005.441,030,545.623,051,329.6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39,420,824.7880,774,060.0645,797,716.3966,004,215.60
投资支付的现金270,000,000.0038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8,559,500.001,500,000.006,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09,420,824.78469,333,560.0647,297,716.3972,504,215.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7,951,224.48-186,154,554.62-46,267,170.77-69,452,885.9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7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25,000,000.00--6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8,310.9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5,000,000.00270,000,000.00608,310.966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5,000,000.00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2,866,327.9110,083,974.089,670,938.2713,463,509.8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379,028.29--

1-1-135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2,866,327.9117,463,002.3774,670,938.2763,463,509.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133,672.09252,536,997.63-74,062,627.311,536,490.1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1,519,925.08218,797,613.007,513,153.84-2,395,869.1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36,502,203.19117,704,590.19110,191,436.35112,587,305.4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64,982,278.11336,502,203.19117,704,590.19110,191,436.35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41项具体会计准则(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主要变化情况如下:

1、2022年1-9月合并范围的主要变化

无。

2、2021年度合并范围的主要变化

2021年8月9日,公司与段立新、段力农共同签署了《关于湖南汇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合同约定公司收购汇阳信息100.00%股权,根

1-1-136

据福建华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汇阳信息股权在2021年6月30日(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855.95万元为基础确定收购价格。汇阳信息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九典制药任命,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将汇阳信息纳入合并范围。汇阳信息主要拥有位于长沙的办公楼,不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投入和产出功能,因此汇阳信息于购买日不构成业务,该交易不形成企业合并。

单位:万元

被购买方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购买日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汇阳信息2021.9.9855.95100.00%取得不构成业务的企业的控制权2021.9.9支付购买价款且办理工商变更182.9673.73

3、2020年度合并范围的主要变化

无。

4、2019年度合并范围的主要变化

无。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表

项目2022年1-9月/ 2022.9.302021年度/ 2021.12.312020年度/ 2020.12.312019年度/ 2019.12.31
资产负债率(合并)38.00%37.01%26.09%28.9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0.35%26.60%13.69%15.95%
每股净资产(元/股)3.854.683.563.25
流动比率(倍)3.002.752.782.26
速动比率(倍)2.272.181.941.5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29,117.6929,934.2714,512.8010,142.12
利息保障倍数16.1115.1318.3113.6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5.547.336.157.14
存货周转率(次/年)1.641.791.6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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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9月/ 2022.9.302021年度/ 2021.12.312020年度/ 2020.12.312019年度/ 2019.12.31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1.111.130.890.92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及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0.85%1.10%1.59%1.7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0.510.810.640.3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251.040.03-0.18

注:考虑数据可比性,2022年1-9月数据经年化处理。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2、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5、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利润总额+折旧+摊销;

6、利息保障倍数=(利息支出+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7、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额;

8、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9、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总资产

10、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比率=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净资产

1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2、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会计期间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元)稀释每股收益(元)
2022年 1-9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38%0.630.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4.87%0.610.61
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88%0.870.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41%0.770.77
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31%0.35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43%0.2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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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期间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元)稀释每股收益(元)
2019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45%0.230.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28%0.200.20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计算方法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

/(E

+NP÷2+Ei×Mi÷M

-Ej×Mj÷M

±Ek×Mk÷M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

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

÷SS=S

+S

+Si×Mi÷M

-Sj×Mj÷M

-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

为期初股份总数;S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

1-1-139

缩股数;M

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

/(S

+S

+Si×Mi÷M

-Sj×Mj÷M

-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及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5.72-87.96-44.02-11.6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的税收返还、减免--33.0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05.592,725.611,840.801,399.7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24.72285.02--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5.4811.4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15-90.17-73.69-395.59

1-1-140

项目2022年 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805.742,837.981,767.60992.55
减:所得税影响额120.63426.43266.25125.42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685.112,411.551,501.34867.13

五、报告期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

1、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具体情况如下:

(1)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2)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3)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

1-1-141

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主要内容如下:

1)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资产负债表
2018年12月31日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影响2019年1月1日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4,266.68-38.164,228.51
递延所得税资产593.035.72598.75
盈余公积2,812.49-3.242,809.25
未分配利润17,656.82-29.2017,627.62

2)2019年1月1日,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表:

单位:万元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项目账面价值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17,055.60货币资金摊余成本17,055.60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4,266.68应收票据摊余成本4,228.51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11,162.12应收账款摊余成本11,162.12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42.68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42.68

3)2019年1月1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单位:万元

项目按原金融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 计量按现金融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月1日)
A.金融资产
a.摊余成本
货币资金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17,055.6017,055.60
应收票据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4,266.68-38.164,228.51

1-1-142

项目按原金融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 计量按现金融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月1日)
列示的余额
应收账款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11,162.1211,162.12
其他应收款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42.6842.6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资产32,527.07-38.1632,488.91
B.金融负债
a.摊余成本
短期借款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5,000.005,000.00
应付账款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5,471.385,471.38
其他应付款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1,194.691,194.69
长期借款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2,968.942,968.9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负债14,635.0114,635.01

4)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重分类重新计量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摊余成本:

摊余成本:
应收票据4,266.68
减:转出至应收款项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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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重分类重新计量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38.16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4,228.51

5)对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合并未分配利润合并盈余公积合并其他综合收益
2018年12月31日17,656.822,812.49
应收票据减值的重新计量-29.20-3.24
2019年1月1日17,627.622,809.25

2、财务报表列报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9月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公司已根据其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1)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行项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行项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2)新增“应收款项融资”行项目;(3)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行项目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4)明确“递延收益”行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行项目;(5)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自“其他收益”行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行项目后,并将“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于“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之前;(6)“投资收益”行项目的其中项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1-1-144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新收入准则,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对于执行该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公司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对首次执行日(2020年1月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2020年1月1日新收入准则下金额2019年12月31日收入准则下金额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1,650.501,099.34
合同负债1,460.91973.16--
其他流动负债189.59126.18--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9年合并利润表及公司利润表各项目无影响。

5、新租赁准则

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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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上市公司原会计估计为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上市公司出于谨慎原则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所有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现上市公司结合医药行业研发流程以及自身研发的特点,将取得临床试验通知书的改良型新药研发项目或进入III期临床试验的创新药研发项目认定为进入开发阶段;在能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要求,开发阶段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时,将研发费用予以资本化;对于仿制药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以往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 资产108,281.3153.11%102,027.2258.46%50,360.3644.54%45,417.8542.36%
非流动 资产95,585.2346.89%72,496.4641.54%62,711.6355.46%61,792.0657.64%
资产 总计203,866.54100.00%174,523.68100.00%113,071.99100.00%107,209.90100.00%

1-1-14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07,209.90万元、113,071.99万元、174,523.68万元和203,866.54万元。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总资产规模也随之不断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2.36%、44.54%、58.46%和53.11%,2021年末流动资产较上期增加51,666.86万元,同比增长102.59%,主要系公司发行可转债以及销售收入增加导致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及存货增加所致。

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32,289.4229.82%39,840.5439.05%13,525.7626.86%13,157.8228.97%
交易性金融资产9,025.968.34%10,031.429.83%----
应收票据1,098.531.01%1,359.891.33%1,439.462.86%1,724.893.80%
应收账款37,006.8734.18%24,885.3024.39%16,428.4332.62%13,078.1928.80%
应收款项融资381.240.35%2,244.452.20%1,081.662.15%--
预付款项1,385.081.28%656.560.65%601.111.19%278.120.61%
其他应收款315.200.29%215.060.21%102.520.20%96.400.21%
存货26,452.0424.43%21,447.8521.02%15,311.7930.41%13,639.8230.03%
其他流动资产326.960.30%1,346.141.32%1,869.633.71%3,442.627.58%
合计108,281.31100.00%102,027.22100.00%50,360.36100.00%45,417.8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三项资产合计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7.80%、89.89%、84.46%和88.43%。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库存现金2.380.01%3.790.01%4.190.03%3.660.03%

1-1-147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银行存款30,642.0794.90%38,935.2597.73%13,144.9497.18%12,529.6195.23%
其他货币资金1,644.975.09%901.502.26%376.632.79%624.554.75%
合计32,289.42100.00%39,840.54100.00%13,525.76100.00%13,157.82100.00%

注: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3,157.82万元、13,525.76万元、39,840.54万元和32,289.42万元,2021年4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净额26,262.10万元,导致当年货币资金增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理财产品9,000.0010,000.00--
理财产品的应收利息25.9631.42--
合计9,025.9610,031.42--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一年期以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2021年度、2022年1-9月,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系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2022年1-9月,公司购买的理财主要系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购买银行产品类型金额 (万元)购买日期赎回日期预期 收益率
欧元/美元固定日观察区间型结构性存款北京银行长沙分行保本浮动收益型9,000.002022.7.142022.10.14 (注)1.35%-2.80%

注:该项结构性存款已于2022年10月14日到期,出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考虑,公司在董事会决议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购买其他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1-1-148

(3)应收票据与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1,724.89万元、1,439.46万元、1,359.89万元和1,098.53万元,分别占流动资产总额的3.80%、2.86%、1.33%和1.01%。公司应收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0.00万元、1,081.66万元、2,244.45万元和381.24万元,分别占流动资产总额的0.00%、2.15%、2.20%、

0.35%。

2021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较2020年末增长42.97%,2020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较2019年末增长46.16%,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带来的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销售货款增加所致。

(4)应收账款

1)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规模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收账款余额39,533.4126,714.3817,721.8314,062.59
坏账准备2,526.541,829.081,293.40984.40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37,006.8724,885.3016,428.4313,078.19
营业收入159,917.49162,766.4997,815.9192,406.12
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4.72%16.41%18.12%15.22%
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3.14%15.29%16.80%14.1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4,062.59万元、17,721.83万元、26,714.38万元和37,006.8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22%、18.12%、

16.41%和24.72%。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张,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应收账款余额同步增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基本保持稳定。2022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系尚未到信用账期未回款的应收余额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的账龄及坏账准备情况分析

①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整体情况

1-1-14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整体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2022年9月30日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9,361.4699.57%2,354.595.98%37,006.8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71.950.43%171.95100%-
合计39,533.41100.00%2,526.546.39%37,006.87
2021年12月31日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6,542.4499.36%1,657.136.24%24,885.3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71.950.64%171.95100.00%-
合计26,714.39100.00%1,829.086.85%24,885.30
2020年12月31日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7,544.4199.00%1,115.986.36%16,428.4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77.431.00%177.43100.00%-
合计17,721.83100.00%1,293.417.30%16,428.43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3,947.0899.18%868.896.23%13,078.1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15.510.82%115.51100.00%-
合计14,062.59100.00%984.407.00%13,078.19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年以内

1年以内38,117.5797.78%1,905.8825,241.8496.39%1,262.09
1年-2年233.980.60%35.09347.521.33%52.13
2年-3年192.360.49%57.71233.510.89%70.05
3年-4年127.820.33%63.91141.680.54%70.84

1-1-150

4年-5年99.180.25%79.3498.170.37%78.53
5年以上212.660.55%212.66123.490.47%123.49
合计38,983.57100.00%2,354.5926,186.20100.00%1,657.13
项目2020.12.312019.12.31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年以内

1年以内16,390.3694.63%819.5212,555.3893.53%627.77
1年-2年518.272.99%77.74499.693.72%74.95
2年-3年180.221.04%54.07198.361.48%59.51
3年-4年107.020.62%53.51111.460.83%55.73
4年-5年68.220.39%54.5743.110.32%34.48
5年以上56.570.33%56.5716.450.12%16.45
合计17,320.65100.00%1,115.9813,424.44100.00%868.89

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账龄1年以内(含1年)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奇正藏药

奇正藏药注5.00%10.00%30.00%100.00%100.00%100.00%
羚锐制药5.00%10.00%20.00%40.00%80.00%100.00%
昂利康5.00%10.00%20.00%50.00%80.00%100.00%
福安药业5.00%10.00%20.00%50.00%80.00%100.00%
吉贝尔5.00%30.00%60.00%100.00%100.00%100.00%
平均值5.00%14.00%30.00%68.00%88.00%100.00%
九典制药5.00%15.00%30.00%50.00%80.00%100.00%

注:奇正藏药对90天以内(含90天)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从上表可见,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基本符合行业特点。

根据公司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信用证组合预期不会产生信用损失,故报告期内未计提坏账准备。

③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报告期内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1-1-151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单项计提

单项计提171.95171.95171.95171.95177.43177.43115.51115.51
合计171.95171.95171.95171.95177.43177.43115.51115.51

2019年6月,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山东润中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重组,出于谨慎性原则,预计应收账款98.56万元收回可能性较小,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018年12月3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湖北御金丹药业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日十日内偿还所欠货款73.3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客户仍未付款,出于谨慎性原则,预计应收账款收回可能性较小,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39,533.4126,714.3917,721.8314,062.59
次年回款金额注-24,112.8816,390.7312,800.81
回款比率-90.26%92.49%91.03%

注:2021年12月31日、2022年9月30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统计时间截至2022年9月。

最近三年,公司各期末期后一年内回款比例分别为91.03%、92.49%和

90.26%,公司期后一年内回款比例较高,期后回款良好。

4)应收账款主要客户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2022.9.30第一名2,592.366.56
第二名1,398.473.54
第三名1,377.053.48
第四名1,348.073.41
第五名981.192.48

1-1-152

时间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合计7,697.1419.47
2021.12.31第一名1,281.114.80
第二名711.912.66
第三名668.502.50
第四名655.622.45
第五名600.002.25
合计3,917.1414.66
2020.12.31第一名975.495.50
第二名737.904.16
第三名566.433.20
第四名543.563.07
第五名458.582.59
合计3,281.9618.52
2019.12.31第一名855.176.08
第二名471.783.36
第三名421.963.00
第四名367.912.62
第五名346.382.46
合计2,463.2017.52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与发行人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主要为1年以内应收账款,且对主要

客户的信用政策不存在重大变化。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客户信誉度相对

较高,销售金额与业务规模变化相匹配,具有合理性。同时,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与销售收入前五名客户基本匹配。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基本相同,不存在通过向大客户改变信用政策获得业务的情况,主要客户的回款速度亦相对稳定。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1-1-153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342.9896.96%655.5699.85%598.7199.60%278.12100.00%
1年-2年42.103.04%1.000.15%2.400.40%--
合计1,385.08100.00%656.56100.00%601.11100.00%278.1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278.12万元、601.11万元、

656.56万元和1,385.0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61%、1.19%、0.65%和1.28%,主要系预付的服务费、原材料采购货款等。

公司预付账款的账龄普遍较短,报告期各期末99%以上的预付款项账龄在一年以内。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余额按照款项性质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保证金、押金129.76104.7515.7537.55
个人往来75.2926.025.626.07
代垫员工社保及 住房公积金99.7080.0363.9654.18
其他31.1218.7124.185.85
账面余额合计335.87229.51109.51103.65
减:坏账准备20.6714.456.997.26
账面价值合计315.20215.06102.5296.4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96.40万元、102.52万元、

215.06万元和315.2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1%、0.20%、0.21%和

0.29%,占比较小。主要为保证金、押金及员工社保及住房公积金。2021年末其他应收账款较上年增加较多,主要因支付广州泉能药业有限公司商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已按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

(7)存货

1-1-154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

原材料9,682.2236.60%7,920.0636.93%4,591.9529.99%4,703.9034.49%
库存 商品8,417.8331.82%6,986.5132.57%7,307.7647.73%6,058.7844.42%
在产品3,282.8712.41%1,763.668.22%1,740.2611.37%1,843.7613.52%
合同履约成本3,997.7415.11%3,413.6715.92%----
周转 材料561.372.12%626.072.92%410.012.68%278.782.04%
发出 商品510.011.93%737.893.44%338.612.21%753.805.53%
技术开发成本----923.206.03%--
委托加工物资------0.800.01%
合计26,452.04100.00%21,447.85100.00%15,311.79100.00%13,639.8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3,639.82万元、15,311.79万元、21,447.85万元和26,452.0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03%、30.41%、

21.02%和24.43%,是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在产品,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三项合计占存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2.43%、89.09%、77.72%和80.83%。

公司总体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但由于公司产品种类丰富、生产环节复杂、部分产品生产周期较长等特点,以及公司部分产品存在集中生产以降低成本、保证质量的需要,导致公司要维持较高的存货库存。报告期内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余额呈现上升趋势。

2)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项目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 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占比
2022.9.30原材料10,313.31631.099,682.2236.31%

1-1-155

时间项目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 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占比
在产品3,282.87-3,282.8711.56%
库存商品9,738.681,320.858,417.8334.29%
周转材料561.37-561.371.98%
发出商品510.01-510.011.80%
合同履约成本3,997.74-3,997.7414.07%
合计28,403.981,951.9426,452.04100.00%
2021.12.31原材料8,593.94673.887,920.0636.89%
在产品1,763.66-1,763.667.57%
库存商品8,088.881,102.376,986.5134.73%
周转材料626.07-626.072.69%
发出商品807.6669.77737.893.47%
合同履约成本3,413.670.003,413.6714.65%
合计23,293.881,846.0221,447.85100.00%
2020.12.31原材料4,819.65227.704,591.9530.29%
在产品1,740.26-1,740.2610.94%
库存商品7,677.97370.207,307.7648.26%
周转材料410.01-410.012.58%
发出商品338.61-338.612.13%
技术开发成本923.20-923.205.80%
合计15,909.69597.9115,311.79100.00%
2019.12.31原材料4,771.1567.254,703.9034.38%
在产品1,843.76-1,843.7613.29%
库存商品6,230.08171.306,058.7844.89%
周转材料278.78-278.782.01%
发出商品753.80-753.805.43%
委托加工物资0.80-0.800.01%
合计13,878.37238.5513,639.8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13,878.37万元、15,909.69万元、23,293.88万元和28,403.98万元。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以相应合同售价或一般售价为基础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经测算,公司部分原材料、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分别计提了238.55万元、

1-1-156

597.91万元、1,846.02万元和1,951.94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2021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多的原因系公司对评估为已经无使用价值和变现价值的存货以及存在跌价减值迹象的低毛利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由于国外医药政策发生变化,部分原辅料未及时销售,且部分产品因库龄较长已近保质期,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对该部分产品计提跌价准备。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待抵扣进项税额-1,342.041,865.123,441.71
待认证进项税额326.964.104.510.90
其他---0.01
合计326.961,346.141,869.633,442.6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3,442.62万元、1,869.63万元、1,346.14万元和326.96万元,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额。

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及所占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000.003.14%------
投资性房地产414.230.43%262.840.36%401.000.64%--
固定资产59,064.0461.79%58,866.8781.20%50,826.6081.05%53,356.8386.35%
在建工程15,610.4616.33%1,815.882.50%2,488.263.97%206.860.33%
无形资产7,496.267.84%7,735.5110.67%5,106.208.14%5,214.108.44%
开发支出363.910.38%------
长期待摊费用237.880.25%315.980.44%276.580.44%343.450.56%
递延所得税资产2,965.323.10%2,919.314.03%1,785.082.85%1,486.142.41%
其他非流动资产6,433.136.73%580.070.80%1,827.902.91%1,184.681.92%

1-1-157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非流动资产合计95,585.23100.00%72,496.46100.00%62,711.63100.00%61,792.0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61,792.06万元、62,711.63万元、72,496.46万元和95,585.2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7.64%、55.46%、

41.54%和46.89%。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上述3个科目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5.12%、93.16%、94.37%和

85.97%。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为了满足市场的需求,持续加大生产线建设投入,建设原料药生产基地项目和外用制剂生产线扩建项目所致。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3.312020.12.312019.12.31
宏典盛世1,000.00---
德默制药2,000.00---
合计3,000.00---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为3,000.00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 (万元)在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投资目的
宏典盛世1,000.005.0000%本次投资目的系寻找投资产业链上下游优质公司的机会,包括但不限于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或者参股以及业务合作等方式,为公司培育与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的新技术、新业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推动公司不断持续发展壮大,为未来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以短期获利为目标。
德默制药2,000.004.9031%德默制药研发团队具备丰富的贴剂研发经验,公司本次投资德默制药结合了双方在经皮给药领域的优势,未来将重点进行不同适应症贴剂开发,尽快实现相关产品规模化量产及销售。公司对德默制药的投资主要系以获取技术为主要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

1-1-158

(2)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0.00万元、401.00万元、

262.84万元和414.23万元,整体保持稳定,分别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0.00%、

0.64%、0.36%和0.43%,占比较小,系公司对外出租闲置房屋所致。

(3)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45,958.438,345.4837,612.95
机器设备31,737.5411,807.7119,929.83
运输设备790.44241.13549.31
办公设备2,755.401,783.45971.95
合计81,241.8122,177.7759,064.04

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37,612.9563.68%38,619.3865.60%35,117.4069.09%36,867.7969.10%
机器设备19,929.8333.74%18,806.4731.95%14,353.1828.24%14,859.1527.85%
运输设备549.310.93%263.610.45%175.110.34%181.010.34%
办公设备971.951.65%1,177.422.00%1,180.922.32%1,448.892.71%
合计59,064.04100.00%58,866.87100.00%50,826.60100.00%53,356.83100.00%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是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房屋及建筑物、研发和生产机器设备,以及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53,356.83万元、50,826.60万元、58,866.87万元和59,064.0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6.35%、81.05%、81.20%和61.79%。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1-15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均正常使用,未发现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3)同行业上市公司折旧年限分析

公司名称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
奇正藏药201053-5
羚锐制药30-4010-156-124-10
昂利康206-105-103-10
福安药业201053-5
吉贝尔201053-5
九典制药5-255-104-85-10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折旧年限基本保持一致,不存在显著差异,折旧年限合理。

4)固定资产抵押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用于抵质押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1,033.47万元,主要系将部分房屋建筑物用于抵押担保。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在建工程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高端制剂研发产业园口服固体制剂项目11,038.21---
高端制剂研发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3,254.6268.07--
九车间生产线-1,729.78--
5G+物联网数据采集系统-18.03--
企业制造执行系统(MES系统)125.29---
WMS智能仓储管理系统61.93---
宏阳实验室管理系统40.78---
2号栋车间1,056.50
车间数字化平台系统5.64
九典宏阳原料药及药用辅料绿色智能生产基地项目27.49

1-1-160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待安装设备(二期)--32.7432.74
七车间生产线--980.2534.49
八车间生产线--274.64-
新四车间--453.23-
麓谷办公楼四楼装修工程--40.50-
一车间生产线改造项目--436.68-
二车间生产线改造项目--113.59-
十三车间改造--78.48-
十车间除湿系统--55.05-
十五车间除湿系统--23.12-
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一期项目---139.63
零星工程款----
合计15,610.461,815.882,488.28206.86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项目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新建原料药和制剂生产线建设。因公司高端制剂产业园建设项目投入建设,2022年9月30日公司在建工程余额较高。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主要在建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建设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点预算金额累计已投入金额资金投入 是否符合 建设进度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九典高端制剂研发产业园(一期)32个月2023年3月15,741.726,073.14
高端制剂研发产业园口服固体制剂项目18个月2023年7月37,980.8912,804.51

报告期末,公司各在建工程均处于施工建设阶段,属于正常状态,待达到可使用状态后转固。报告期末的在建工程,转固后预计可以增加产品储存空间、扩充产能、提高经营业绩,相关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经济效益不存在低于预期的情形,不存在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无需计提相应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1-1-161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土地使用权6,417.0885.60%6,522.2484.32%3,780.7574.04%3,864.3674.11%
专利、专利技术382.105.10%507.406.56%807.6615.82%1,110.0121.29%
软件667.788.91%669.278.65%469.709.20%228.734.39%
商标0.970.01%1.190.02%----
其他28.330.38%35.420.46%48.100.94%11.000.21%
合计7,496.26100.00%7,735.51100.00%5,106.20100.00%5,214.1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5,214.10万元、5,106.20万元、7,735.51万元和7,496.26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44%、

8.14%、10.67%和7.84%。2021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较上年增长较多主要系公司因新基地建设购入土地使用权所致。

同行业可比公司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专利技术商标
奇正藏药土地使用权证未披露10未披露
羚锐制药505-105-105-10
昂利康505-102-1010
福安药业502-105-105-10
吉贝尔出让年限/剩余使用年限5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
九典制药505105-10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基本保持一致,不存在显著差异,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合理。

(6)开发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开发支出363.91---

注: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目前公司将取得临床试验通知书的改良型新药研发项目或进入III期临床试验的创新药研发项目认定为进入开发阶段,将开发阶段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时,将研发费用予以资本化。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有两项改良型新药研发项目(PDX-02、

1-1-162

PDX-03)取得临床试验通知书将研发费用进行资本化处理,报告期期末公司开发支出金额为363.91万元。

公司研发项目资本化开始时点、资本化的具体依据及研发进度情况

项目资本化开始时点资本化的具体依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研发进度
PDX-022022年1月取得临床试验通知书,进入临床试验阶段临床研究阶段
PDX-032022年6月取得临床试验通知书,进入临床试验阶段临床研究阶段

(7)长期待摊费用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由装修费用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343.45万元、276.58万元、315.98万元和237.8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56%、0.44%、0.44%和0.25%。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系公司办公楼装修产生的费用。

(8)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679.02554.74284.89198.38
递延收益442.58444.10310.15370.37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593.08483.19161.3311.06
可抵扣亏损982.461,437.281,028.72906.29
股权激励268.18---
税款抵减---0.04
合计2,965.322,919.311,785.091,486.1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486.14万元、1,785.09万元、2,919.31万元和2,965.3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41%、2.85%、4.03%、3.10%。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为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收益和子公司可抵扣亏损,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幅较大主要是因为子公司普道医药和典誉康的可抵扣亏损增加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

1-1-163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预付设备款4,626.75506.871,827.901,023.74
预付软件款173.3873.20-160.94
预付土地款1,633.00
合计6,433.13580.071,827.901,184.68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184.68万元、1,827.90万元、

580.07万元和6,433.1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2%、2.91%、

0.80%和6.73%。2019年末和2020年末,预付设备款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所需经营购买设备所致,2022年9月末,预付设备款增加主要系新基地建设购买设备款项、预付土地款增加所致。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负债构成及所占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36,065.2846.55%37,037.6057.34%18,095.9661.33%20,054.3764.64%
非流动负债41,408.6853.45%27,552.3242.66%11,407.8138.67%10,968.4435.36%
负债合计77,473.96100.00%64,589.92100.00529,503.77100.00%31,022.8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1,022.81万元、29,503.77万元、64,589.92万元和77,473.96万元。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4.64%、61.33%、57.34%和46.55%,占比较高,是公司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2022年9月30日,公司因高端制剂研发产业园的建设增加长期借款,导致公司非流动资产增加。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等,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递延收益等。2021年公司负债合计上涨118.92%,主要原因有:一是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与日常业务相关的应付账款和合同负债增长较快;二是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和研发投入的增长,公司所需的营运资金缺口较大,为满足资金需求公司加大了融资力度,增加借款,同时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得非流动负债增长较快。2022年

1-1-164

9月30日,公司负债合计上涨19.95%,主要系公司高端制剂研发产业园的建设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及所占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6,226.8217.27%5,376.6314.52%1,040.005.75%6,500.0032.41%
应付票据5,199.3614.42%2,251.606.08%934.175.16%434.182.17%
应付账款7,577.1621.01%8,636.1123.32%5,056.5827.94%6,500.9532.42%
预收款项------1,650.508.23%
合同负债注4,233.5611.74%5,741.2715.50%4,215.5123.30%--
应付职工薪酬2,166.566.01%2,907.147.85%2,205.4912.19%1,636.908.16%
应交税费2,311.036.41%2,747.107.42%1,731.519.57%1,079.925.38%
其他应付款3,941.1210.93%3,312.658.94%1,281.277.08%1,608.518.02%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3,124.338.66%5,053.5813.64%752.094.16%643.413.21%
其他流动负债1,285.343.56%1,011.522.73%879.344.86%--
合计36,065.28100.00%37,037.60100.00%18,095.96100.00%20,054.37100.00%

注: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20,054.37万元、18,095.96万元、37,037.60万元和36,065.28万元,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流动负债账面价值合计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6.46%、73.64%、69.70%和67.35%。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短期借款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抵押借款

抵押借款--1,040.005,500.00

1-1-165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信用借款4,850.003,000.00-1,000.00
抵押及保证借款1,370.002,370.00--
应付利息6.826.63--
合计6,226.825,376.631,040.006,500.00

公司短期借款为抵押借款和信用借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6,500.00万元、1,040.00万元、5,376.63万元和6,226.8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2.41%、5.75%、14.52%和17.27%。公司的短期借款为向银行借入的短期借款,主要用于满足公司业务持续增长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以及满足新产品研发投入的需要。2020年末因公司偿还部分到期借款,使得当年短期借款金额较低。

(2)应付票据

公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主要为采购原材料等形成的应付供应商的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434.18万元、

934.17万元、2,251.60万元和5,199.3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率分别为2.17%、

5.16%、6.08%和14.42%,占比逐年增加。2021年起,公司应付票据的期末余额增长,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增长,为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调整支付供

应商货款方式,票据结算相应增加所致。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货款6266.457,527.714,074.393,943.05
工程款928.19678.17476.632,100.54
设备款182.53315.91248.09311.62
水电气费153.9669.67116.4635.62
其他46.0344.65141.00110.13
合计7,577.168,636.115,056.586,500.9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500.95万元、5,056.58万元、8,636.11万元和7,577.1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2.42%、27.94%、

1-1-166

23.32%和21.01%。公司应付账款主要由尚未支付的货款构成。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应付账款相应增加。公司的应付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

(4)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

公司预收账款主要为预收货款,2019年公司预收账款为1,650.5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8.23%。

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9月,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根据准则要求将预收账款调整至合同负债科目,公司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9月末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4,215.51万元、5,741.27万元及4,233.5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3.30%、15.50%和11.74%。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1,636.90万元、2,205.49万元、2,907.14万元和2,166.5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16%、12.19%、

7.85%和6.01%。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为应付员工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等短期薪酬。随着公司的经营规模扩大,员工人数由2019年末1,123人增加至2022年9月末1,589人,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整体呈上升趋势。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增值税1,694.701,630.391,244.22765.65
企业所得税335.73772.62274.34174.46
个人所得税93.58154.9273.4047.00
城市维护建设税74.6681.6161.2941.28
教育费及附加9.9581.5261.2941.28
防洪基金74.368.735.933.71
印花税22.8211.767.395.94
房产税1.282.380.990.60
土地使用税-0.12--

1-1-167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残疾人保障金3.543.062.65-
环保税0.41---
合计2,311.032,747.101,731.511,079.9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1,079.92万元、1,731.51万元、2,747.10万元和2,311.0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38%、9.57%、

7.42%和6.41%。万元。2019年以来,期末应交税费余额大幅增长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应交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缴纳增加所致。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608.51万元、1,281.27万元、3,312.65万元和3,941.1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02%、

7.08%、8.94%和10.93%,主要为供应商质保金和客户保证金。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金额分别为643.41万元、752.09万元、5,053.58万元和3,124.3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21%、4.16%、13.64%和8.66%,主要为公司长期借款中一年内到期需偿还的部分。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票据1,057.06695.34661.25-
待转销项税228.28316.18218.09-
合计1,285.341,011.52879.3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0.00万元、879.34万元、1,011.52万元和1,285.34万元。其中,待转销项税额系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公司根据财会《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2016年22号文)将其计入其他流动负债;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9月末,公司新增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承兑

1-1-168

汇票661.25万元、695.35万元、1,057.06万元,因票据尚未到期同步增加其他流动负债。

2、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及所占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借款13,440.0632.46%2,106.697.65%7,050.2361.80%6,872.3162.66%
应付债券21,351.5051.56%20,320.9273.75%----
递延收益6,617.1215.98%5,124.7118.60%4,357.5838.20%4,096.1337.34%
非流动负债合计41,408.68100.00%27,552.32100.00%11,407.81100.00%10,968.4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0,968.44万元、11,407.81万元、27,552.32万元和41,408.68万元,非流动负债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递延收益构成。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抵押借款16,464.544,417.655,012.314,082.31
保证借款-2,650.002,790.002,790.00
应付利息18.9111.68--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3,043.394,972.64752.09
合计13,440.062,106.697,050.236,872.31

注:2019.12.31公司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在相应项目中扣减,故未单独列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6,872.31万元、7,050.23万元、2,106.69万元和13,440.06万元。2022年9月30日,公司长期借款增加主要系公司因高端制剂研发产业园的建设增加借款所致。

1-1-169

公司长期借款具体情况有:

1)子公司普道医药以名下12处房产和土地作为抵押物,于2018年与长沙银行高新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000.00万元,期末尚未偿还长期借款金额为1,537.00万元,其中期末尚未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金额为

458.66万元。

2)子公司九典宏阳以名下6处房产和土地作为抵押物,于2019年12月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0.00万元,期末尚未偿还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金额为1,750.00元。

3)子公司九典宏阳以名下6处房产和土地作为抵押物,于2020年1月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950.00万元,期末尚未偿还长期借款金额为790.00万元,其中期末尚未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90.00万元。

4)九典制药以名下11处房产和土地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于2022年7月、8月、9月与长沙银行浏阳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6,000.00万元、2,500.00万元、4,000.00万元,合计12,500.00万元,期末尚未偿还长期借款金额为12,500万元。

(2)应付债券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债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可转换公司债券21,351.5020,320.92--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债券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20,320.92万元和21,351.50万元,2021年末增加主要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所致。

(3)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4,096.13万元、4,357.58万元、5,124.71万元和6,617.12万元。公司递延收益为获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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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偿债指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主要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2年1-9月/2022.9.302021年度 /2021.12.312020年度 /2020.12.312019年度 /2019.12.31

资产负债率(合并)

资产负债率(合并)38.00%37.01%26.09%28.9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0.35%26.60%13.69%15.95%
流动比率(倍)3.002.752.782.26
速动比率(倍)2.272.181.941.5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29,117.6929,934.2714,512.8010,142.12
利息保障倍数(倍)16.1115.1318.3113.60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流动比率分别为2.26、2.78、2.75和

3.00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58、1.94、2.18和2.27倍,因营运资金需求变化,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略有波动,公司整体流动性情况较好,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28.94%、26.09%、37.01%和

38.00%,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系公司当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规模增加所致。2022年9月末,公司因高端制剂研发产业园的建设增加长期借款,负债规模增加导致资产负债率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存在一定波动,利息保障倍数下滑,但整体仍保持在较高水平。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将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偿债能力。公司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结构相对稳定,同时近年经营业绩稳步上升,现金流状况良好,公司具备稳定的长期偿债能力。

2、主要偿债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药品制剂、原料药、药用辅料、植物提取物及CXO业务。根据Wind数据统计,“C27医药制造业”行业共有上市公司287家(除ST类公司、B股上市公司及目前尚未盈利的公司),由于医药类上市公司较多且各公司主营业务差距较大,故从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中选取药品种类或业务相似的样本公司作为同行业可

1-1-171

比上市公司。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为奇正藏药、羚锐制药、昂利康、福安药业、吉贝尔。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比较如下:

项目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 比率(倍)002287.SZ奇正藏药2.682.253.903.26
600285.SH羚锐制药1.511.481.801.73
002940.SZ昂利康1.672.312.562.75
300194.SZ福安药业1.461.621.843.20
688566.SH吉贝尔6.9711.3317.975.61
可比公司平均值2.863.805.613.31
行业平均值4.203.873.753.56
九典制药3.002.752.782.26
速动 比率(倍)002287.SZ奇正藏药2.562.153.773.17
600285.SH羚锐制药1.241.181.491.45
002940.SZ昂利康1.191.812.072.36
300194.SZ福安药业0.951.131.282.34
688566.SH吉贝尔6.7911.0817.595.17
可比公司平均值2.543.475.242.90
行业平均值3.613.323.202.97
九典制药2.272.181.941.58
资产负债率002287.SZ奇正藏药40.11%42.16%40.92%24.20%
600285.SH羚锐制药40.18%39.72%32.84%33.03%
002940.SZ昂利康32.81%29.21%29.00%26.61%
300194.SZ福安药业35.07%32.25%23.74%15.76%
688566.SH吉贝尔14.33%21.01%9.78%21.01%
可比公司平均值32.50%32.87%27.26%24.12%
行业平均值28.64%28.29%28.87%30.84%
九典制药38.00%37.01%26.09%28.94%

注1: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WIND。注2:行业平均值指与公司同属于“C27医药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剔除ST类公司、B股上市公司及目前尚未盈利的公司外其他所有公司的平均值。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保持相对稳定,与同行业水平基本保持一致,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不存在较大变化。

1-1-172

2019年末、2020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依靠自有资金及经营积累实现产销规模的增长,负债主要为向银行借入的短期借款主要满足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整体负债规模较小。2021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负债规模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盈利能力强劲,经营业绩质量较高,偿债能力保障程度高。

3、银行资信及授信情况

公司资信状况优良,在各贷款银行中信誉度较高。公司与多家银行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共获得银行授信合计人民币8.53亿元,其中尚未使用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为7.26亿元。公司银行授信情况良好,具有充足的偿债能力。

(四)资产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指标如下: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5.547.336.157.14
存货周转率(次/年)1.641.791.652.42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1.111.130.890.92

注:考虑数据可比性,2022年1-9月数据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存在一定的波动性,2020年公司上述指标较2019年下降,主要原因系当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减缓所致。

(五)公司最近一期末持有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1、有关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投资的认定依据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1-1-17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财务性投资是指:

“(一)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计算口径。”

2、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的情况以及购买收益波动较大且风险较高金融产品的具体情况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的情况以及购买收益波动较大且风险较高金融产品的相关情形,具体说明如下:

(1)类金融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从事类金融业务活动的情形。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2022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前海中金创富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善典赞共同设立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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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合伙企业总认缴规模为20,00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1,000.00万元认缴合伙企业5.00%份额。该事项已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参与成立上述合伙企业的目的系寻找投资产业链上下游优质公司的机会,包括但不限于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或者参股以及业务合作等方式,为公司培育与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的新技术、新业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推动公司不断持续发展壮大,为未来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综上,按照相关法规,公司参与上述成立合伙企业的相关事宜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拆借资金、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委托贷款的情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公司控股股东为自然人,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情形。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7)公司实施的其他投资的具体情况

除前述投资业务外,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通过增资、受让股权等方式取得德默制药4.9031%股份,该投资系以获取技术为主要目的的产业投资,实现合作创新一体化,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具体情况如下:

①德默制药基本情况及公司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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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德默制药(浙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2D4FA09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38号第一国际城1幢18楼707号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对德默制药投资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持股比例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间主营业务
德默制药4.9031%2,000.002,000.002022.9贴剂创新技术的开发及产品转化

②公司投资德默制药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德默制药研发团队具备丰富的贴剂研发经验,公司本次投资德默制药结合了双方在经皮给药领域的优势,未来将重点进行不同适应症贴剂开发,尽快实现相关产品规模化量产及销售。

公司对德默制药的投资主要系以获取技术为主要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七、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159,917.49162,766.4997,815.9192,406.12
营业成本34,718.9834,990.1024,602.3430,054.70
期间费用100,226.99103,787.0963,404.2455,828.41
营业利润23,105.4822,583.169,171.966,28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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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润总额23,047.2622,619.019,084.075,889.80
净利润20,838.9320,424.588,225.985,506.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838.9320,424.588,225.985,506.59
综合毛利率78.29%78.50%74.85%67.48%

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药品制剂、原料药、药用辅料及植物提取物,同时公司以研发和技术为驱动,致力于“药品制剂+原料药+药用辅料”的一体化发展,并充分利用在行业内积淀的研发、生产等优势,为行业内相关企业提供CXO服务。

公司生产的原料药、药用辅料、植物提取物除了用于公司药品制剂生产,保证了公司制剂产品的质量和成本优势,同时还销售给其他国内外医药生产企业等客户,拓宽了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增强了公司行业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逐年增长,且公司产品种类丰富、产品附加值高,同时公司技术创新和工艺优化降低生产成本,公司毛利率水平持续上升。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159,868.1499.97%162,684.6999.95%97,570.9099.75%92,084.7799.65%
其他业务收入49.350.03%81.810.05%245.010.25%321.350.35%
合计159,917.49100.00%162,766.49100.00%97,815.91100.00%92,406.1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65%、99.75%、99.95%和

99.97%,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少量服务收入及租赁收入,占比较小。

1、主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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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药品制剂132,671.6982.99%135,855.4983.51%79,477.4581.46%65,527.1171.16%
原料药8,705.065.45%7,693.904.73%7,460.047.65%7,315.507.94%
药用辅料10,827.916.77%11,108.596.83%6,679.516.85%15,801.8117.16%
植物提取物及其他3,917.642.45%3,519.862.16%3,953.904.04%3,440.353.74%
技术转让及服务3,694.792.31%4,405.642.71%----
软件开发及维护51.060.03%101.200.06%----
合计159,868.14100.00%162,684.69100.00%97,570.90100.00%92,084.7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92,084.77万元、97,570.90万元、162,684.69万元和159,868.14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公司产品品类丰富,多品类的产品结构提升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同时新产品逐步投入市场,收入规模逐年增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药品制剂、原料药、药用辅料和技术转让及服务收入。

(1)药品制剂

报告期内,公司药品制剂的销售收入分别为65,527.11万元、79,477.45万元、135,855.49万元和132,671.69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1.16%、

81.46%、83.51%和82.99%,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拥有110个制剂品种批文,其中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泮托拉唑钠制剂和奥硝唑制剂为主导产品。

公司制剂产品涵盖了消炎镇痛、抗感染、抗过敏、消化道、呼吸道、妇科、心脑血管、补益安神等多个系列,品种结构较为齐全。其中洛索洛芬钠凝贴胶膏、泮托拉唑钠肠溶片、肝复乐胶囊、依巴斯汀片、洛索洛芬钠片、瑞舒伐他汀钙片等53个品种共65个产品品规进入国家医保目录,能面向医保报销客户销售,销售覆盖面广。在销的参苓口服液、复方南五加口服液、开胃理脾口服液、十八味补肾益气口服液等为国内独家品种,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盐酸左西替利嗪胶囊、琥珀酸舒马普坦胶囊等为独家剂型,能够避免市场中的同质化竞争,公司此类产品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2)原料药

1-1-178

报告期内,公司原料药的销售收入分别为7,315.50万元、7,460.04万元、7,693.90万元和8,705.0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94%、7.65%、

4.73%和5.45%。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销售策略,原料药销售存在一定波动,整体保持稳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69个原料药备案登记号,其中37个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为A,其中硝基咪唑类、哌嗪类、无机盐类等品种为主要销售的原料药品种。公司生产的原料药除了用于公司药品制剂生产,保证了公司制剂产品的质量和成本优势,同时还销售给其他国内外医药生产企业等客户,有助于公司收入规模的扩张。公司通过不断地技术创新和工艺优化,原料药产品市场竞争优势日益凸显。

(3)药用辅料

报告期内,药用辅料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5,801.81万元、6,679.51万元、11,108.59万元和10,827.9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7.16%、

6.85%、6.83%和6.77%。

报告期内公司药用辅料销售收入存在一定波动,主要原因有:①2020年度,公司药用辅料销售收入存在较大幅度的下降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销售策略,逐步减少低毛利的蔗糖销售所致;②2021年度,公司着力发展高端辅料,阿司帕坦、磷酸盐系列、麦芽糖、注射用蔗糖等生物疫苗用注射级辅料、外用制剂用辅料和口服固体制剂用辅料系列销售增加,2021年销售收入增加。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75个药用辅料备案登记号,其中53个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为A,形成了生物疫苗用注射级辅料、外用制剂用辅料和口服固体制剂用辅料系列,磷酸盐系列产品已为国内生物疫苗类企业的主要供应商。公司生产的药用辅料除少部分用于自身制剂生产外,其他主要销售给国内其他药品生产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销售策略,导致药用辅料销售收入存在一定波动。

(4)植物提取物及其他

植物提取物及其他主要包括植物提取物和中间体销售,其中以多库酯钠、加替环合酯和防风通圣散干膏产品为主,该类别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

1-1-179

的比重较小。

(5)技术转让及服务

2021年度,公司凭借多年的研发及生产技术优势,承接开展CRO、CMO以及CDMO等各类服务与行业内的制药公司、不同形式的MAH公司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2021年度、2022年1-9月,公司分别实现技术转让及服务收入4,405.64万元、3,694.79万元。

(6)软件开发及维护

2021年8月,公司收购了汇阳信息100.00%的股权,其中汇阳信息主营业务为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服务。2021年度、2022年1-9月,公司分别实现软件开发及维护费收入101.20万元、51.06万元。

2、主营业务收入地域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 分布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156,547.4597.92%160,037.3398.37%94,903.7997.27%89,549.6897.25%
东北地区6,366.743.98%6,446.883.96%5,262.795.39%5,268.895.72%
华北地区32,040.2720.04%28,708.1617.65%14,822.9115.19%10,230.3011.11%
华东地区53,918.0833.73%58,981.0636.25%35,986.0036.88%31,989.3834.74%
华南地区16,514.1610.33%18,625.3911.45%12,761.5813.08%16,366.8717.77%
华中地区23,985.1115.00%24,926.8415.32%13,145.7713.47%14,900.7216.18%
西北地区7,724.054.83%7,662.594.71%3,781.873.88%3,585.313.89%
西南地区15,999.0410.01%14,686.429.03%9,142.879.37%7,208.217.83%
境外3,320.692.08%2,647.351.63%2,667.112.73%2,535.102.75%
总计159,868.14100.00%162,684.69100.00%97,570.90100.00%92,084.78100.00%

公司的销售收入以境内市场为主。报告期各期,境内市场销售收入分别为89,549.68万元、94,903.79万元、160,037.33万元和156,547.45万元,占当期

1-1-180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7.25%、97.27%、98.37%和97.92%。公司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华北、华东和华南地区经济发达、需求旺盛,华中地区具有本土化优势,上述地区销售占比较高。

3、主营业收入销售模式分析

报告期内,不同销售模式下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经销138,341.9086.54%140,730.3886.50%85,032.5287.15%71,148.5277.26%
直销21,526.2413.46%21,954.3113.50%12,538.3812.85%20,936.2522.74%
合计159,868.14100.00%162,684.69100.00%97,570.90100.00%92,084.77100.00%

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经销两种,以经销为主。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收入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7.26%、87.15%、86.50%和86.54%。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收入占比较小,主要为CXO业务及部分原料药、药品制剂产品直销业务。

4、主营业务收入季节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在各季度间存在波动,但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但由于受到春节因素影响,通常第一季度销售规模会略小于其他季度。报告期内,公司按季度的销售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44,875.4928.07%27,784.7117.08%16,010.1316.41%17,759.7019.29%
第二季度58,180.2136.39%45,342.4727.87%23,250.9923.83%24,671.0026.79%
第三季度56,812.4335.54%39,776.7024.45%26,348.3227.00%23,286.9125.29%
第四季度--49,780.8030.60%31,961.4632.76%26,367.1728.63%
合计159,868.14100.00%162,684.69100.00%97,570.90100.00%92,084.77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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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34,700.8499.95%34,936.4999.85%24,349.0498.97%29,930.6899.59%
其他业务成本18.140.05%53.610.15%253.301.03%124.020.41%
合计34,718.98100.00%34,990.10100.00%24,602.34100.00%30,054.7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保持在99%以上,其他业务成本金额较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结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药品制剂

药品制剂18,140.7952.28%19,026.9754.46%12,127.3949.81%10,379.9734.68%
原料药4,795.2713.82%4,056.2111.61%3,687.9115.15%3,350.3911.19%
药用辅料7,994.9823.04%8,286.0923.72%4,880.9820.05%13,368.5044.66%
植物提取物及其他2,386.016.88%2,969.228.50%3,652.7615.00%2,831.829.46%
技术转让及服务1,351.423.89%564.941.62%----
软件开发及维护32.370.09%33.060.09%----
合计34,700.84100.00%34,936.49100.00%24,349.04100.00%29,930.6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及变动趋势基本匹配。

(三)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1、综合毛利率情况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78.29%78.53%75.04%67.50%
其他业务毛利率63.24%34.47%-3.38%61.41%
综合毛利率78.29%78.50%74.85%67.48%

1-1-182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7.48%、74.85%、78.50%和78.29%,整体呈增长趋势。

2、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的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药品制剂114,530.8991.48%116,828.5291.43%67,350.0691.99%55,147.1488.45%
原料药3,909.793.12%3,637.692.85%3,772.135.15%3,965.116.36%
药用辅料2,832.932.26%2,822.502.21%1,798.532.46%2,433.313.90%
植物提取物及其他1,531.631.22%550.640.43%301.140.41%608.530.98%
技术转让及服务2,343.361.87%3,840.703.01%----
软件开发及维护18.690.01%68.140.05%----
主营业务毛利125,167.3099.98%127,748.2099.98%73,221.86100.01%62,154.0999.68%
其他业务毛利31.210.02%28.200.02%-8.29-0.01%197.330.32%
合计125,198.51100.00%127,776.40100.00%73,213.57100.00%62,351.4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主要来源于药品制剂,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9月其毛利占比分别为88.45%、91.99%、91.43%和91.48%,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平。

3、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率毛利率 贡献毛利率毛利率 贡献毛利率毛利率 贡献毛利率毛利率 贡献
药品制剂86.33%71.64%85.99%71.81%84.74%69.03%84.16%59.89%
原料药44.91%2.45%47.28%2.24%50.56%3.87%54.20%4.30%
药用辅料26.16%1.77%25.41%1.74%26.93%1.84%15.40%2.64%
植物提取物 及其他39.10%0.96%15.64%0.34%7.62%0.31%17.69%0.66%

1-1-183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率毛利率 贡献毛利率毛利率 贡献毛利率毛利率 贡献毛利率毛利率 贡献
技术转让及服务63.42%1.47%87.18%2.36%----
软件开发及维护36.61%0.01%67.33%0.04%----
主营业务毛利率78.29%-78.53%-75.04%-67.50%-

注:毛利率贡献=产品的毛利率×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7.50%、75.04%、78.53%和78.29%,整体呈上升趋势。公司不同种类的产品因产品特性、客户类型和所处的产业链位置等因素的不同,毛利率存在一定的差异。

(1)药品制剂

药品制剂是公司最大的利润来源,报告期内公司药品制剂毛利率分别为

84.16%、84.74%、85.99%和86.33%,公司药品制剂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并逐年上升。主要系公司高毛利单品的投产和销售,提升药品制剂整体毛利率。

(2)原料药

报告期,公司原料药毛利率分别为54.20%、50.56%、47.28%和44.91%,存在一定的波动性。报告期内,公司原料药毛利率波动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上涨、生产的安全环保要求提高使得成本增长,新品种原料药尚未形成规模效应。

(3)药用辅料

报告期,公司药用辅料毛利率分别为15.40%、26.93%、25.41%和26.16%,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公司药用辅料主要为磷酸盐、药用蔗糖、乙醇和阿司帕坦等产品。2020年度,公司药用辅料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销售策略,减少低毛利的蔗糖销售同时增加高毛利特色药用辅料生产所致。

(4)植物提取物及其他

报告期,公司植物提取物及其他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17.69%、7.62%、

15.64%和39.10%。2020年度,植物提取物及其他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公司因国外产品需求发生变化所致。2022年1-9月,随着公司新品种医药中间体多库酯钠、西甲硅油等产品推广及市场拓展,植物提取物毛利率大幅增长。

1-1-184

(5)技术转让及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开始承接开展CXO业务。2021年和2022年1-9月,公司技术转让及服务毛利率分别为87.18%和63.42%,由于公司进入CXO服务行业时间较短,受在执行项目数量、规模、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实施进度等影响,公司该类业务毛利率存在波动。

(6)软件开发及维护

2021年和2022年1-9月,公司分别实现软件开发及维护毛利率分别为

67.33%和36.61%。汇阳信息主要负责公司信息系统开发及维护业务,同时承接少量外部业务,受外部业务数量影响,该类业务毛利率存在波动。

4、发行人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相关业务毛利率的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奇正藏药-85.11%86.17%87.21%
羚锐制药-74.27%76.93%77.27%
昂利康-64.78%75.53%73.11%
福安药业-63.17%65.54%64.07%
吉贝尔-87.81%88.68%88.22%
可比公司平均值-75.03%78.48%77.98%
行业平均值-52.13%51.91%52.07%
九典制药78.29%78.53%75.04%67.50%

注:同行业可以公司未披露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且整体呈上升趋势,但由于各公司经营情况、产品结构、价格政策和市场竞争等情况不同,毛利率有所差异。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1-185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81,785.8951.14%83,211.1851.12%50,925.5152.06%40,858.8544.22%
管理费用4,426.522.77%4,620.312.84%3,823.153.91%3,572.823.87%
研发费用12,853.008.04%14,626.258.99%8,167.758.35%10,980.0211.88%
财务费用1,161.580.73%1,329.350.82%487.830.50%416.720.45%
合计100,226.9962.67103,787.0963.76%63,404.2464.82%55,828.4160.42%

注:占比为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0.42%、64.82%、

63.76%和62.67%,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销售推广及研发投入增加,公司期间费用率整体呈上升趋势。

1、销售费用

(1)公司销售费用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工资及福利费4,018.564.91%4,773.845.74%3,352.806.58%2,733.356.69%
办公费183.000.22%214.800.26%218.380.43%176.270.43%
差旅费453.230.55%638.720.77%395.360.78%429.971.05%
业务招待费292.500.36%221.620.27%159.800.31%126.090.31%
运输及车辆使用费用注------852.182.09%
学术推广费70,865.1986.65%74,305.4689.30%46,526.1091.36%35,532.0486.96%
广告宣传费5,560.486.80%2,851.443.43%179.710.35%846.472.07%
折旧费38.720.05%51.330.06%49.240.10%43.960.11%
股份支付167.770.21%
其他206.440.25%153.960.19%44.110.09%118.530.29%
总计81,785.89100.00%83,211.18100.00%50,925.51100.00%40,858.85100.00%

注:2020年度,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运费计入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40,858.85万元、50,925.51万元、83,211.18万元和81,785.8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4.22%、52.06%、

1-1-186

51.12%和51.14%。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逐年增加与之对应的推广力度增加所致。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由工资及福利费、学术推广费和广告宣传费构成。报告期内,销售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分别为2,733.35万元、3,352.80万元、4,773.84万元和4,018.56万元,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销售人员增加,销售人员业绩及市场开拓较好,工资及福利费增加。报告期内,学术推广费分别为35,532.04万元、46,526.10万元、74,305.46万元和70,865.19万元,呈增长趋势。公司产品需要面向药品生产企业、医院、诊所、药店等众多客户进行推广,报告期内,公司拥有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奥硝唑制剂、盐酸左西替利嗪制剂、洛索洛芬钠片、泮托拉唑钠制剂、盐酸咪达普利片和琥珀酸亚铁片等多个处方药产品。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共推出枸橼酸氢钾钠颗粒、依巴斯汀片、瑞舒伐他汀钙片等12个新的药品制剂产品,为了更快的拓展新产品的市场,提升公司新产品市场认可度及巩固原有优势品种的市场地位,公司增加相关产品的市场调研、不良反应追踪、学术拜访和学术交流频率,宣传产品优势,故报告期内公司学术推广费较高。报告期内,广告宣传费分别为846.47万元、179.71万元、2,851.44万元、5,560.48万元。为了进一步提升企业知名度及产品宣传力度,公司于2021年开始陆续加大广告投入,通过电视媒体、楼宇电梯、平面媒体等推广形式对公司形象及产品进行宣传。

(2)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奇正藏药

奇正藏药41.23%47.60%48.43%49.88%
羚锐制药48.17%48.29%50.68%50.85%
昂利康37.83%44.18%53.57%54.81%
福安药业38.97%41.65%45.06%43.57%
吉贝尔50.13%51.04%50.82%50.70%
可比公司平均值43.27%46.55%49.71%49.96%

1-1-187

公司名称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行业平均值20.57%22.73%24.02%27.06%
九典制药51.14%51.12%52.06%44.22%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44.22%、52.06%、51.12%和51.14%,与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为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巩固优势产品市场地位,学术交流频率增加,故公司销售费用率略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

2、管理费用

(1)公司管理费用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工资及福利费1,530.9334.59%2,171.3046.99%1,580.3641.34%1,560.4043.67%
办公费275.706.23%404.598.76%263.266.89%273.187.65%
差旅费45.391.03%70.741.53%53.021.39%60.001.68%
业务招待费270.596.11%271.715.88%191.655.01%122.363.42%
车辆使用费用34.070.77%97.142.10%54.861.43%50.221.41%
折旧费406.379.18%516.4311.18%648.3116.96%355.679.95%
服务费221.094.99%235.535.10%173.744.54%221.196.19%
无形资产摊销279.336.31%462.6710.01%430.1911.25%401.1811.23%
租赁费49.191.11%131.732.85%197.635.17%161.664.52%
股份支付829.1018.73%------
其他484.7410.95%258.485.59%230.146.02%366.9510.27%
合计4,426.50100.00%4,620.31100.00%3,823.15100.00%3,572.8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工资及福利费、办公费、服务费和折旧摊销费构成。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3,572.82万元、3,823.15万元、4,620.31万元和4,426.5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87%、3.91%、

2.84%和2.77%。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随业务规模的增长而增加,管理费用

1-1-188

占营业收入比重整体较为稳定。

(2)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奇正藏药8.01%8.34%7.75%9.00%
羚锐制药5.49%7.01%7.12%5.73%
昂利康4.64%4.44%4.23%4.63%
福安药业9.74%8.69%7.88%6.13%
吉贝尔8.99%8.73%7.12%6.43%
可比公司平均值7.37%7.44%6.82%6.38%
行业平均值6.13%6.57%6.96%6.82%
九典制药2.77%2.84%3.91%3.87%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分别为3.87%、3.91%、2.84%和2.77%,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实施精细化管理,行政管理人员占比相对较小,故涉及的各项费用较低。

3、研发费用

(1)公司研发费用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费用2,335.0418.17%1,885.1312.89%1,599.5519.58%1,452.1413.23%
工资及福利费4,323.7633.64%4,177.4828.56%3,749.3045.90%2,945.9026.83%
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1,237.939.63%1,053.247.20%1,195.6714.64%1,243.9911.33%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3,417.1826.59%4,873.3433.32%1,056.8012.94%4,324.6939.39%
技术服务费--1,570.3710.74%275.763.38%85.000.77%
研发试制品转出注-----604.33-7.40%--

1-1-189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372.862.90%------
其他1,166.229.07%1,066.697.29%894.9910.96%928.298.45%
合计12,853.00100.00%14,626.25100.00%8,167.75100.00%10,980.02100.00%

注:研发费用中研发试制品金额为负,系研发过程中形成的对外销售产品冲减已发生的研发费用所致。

公司是一家研发驱动型企业,始终将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作为发展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药品批文12个、完成11个原料药备案登记并通过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公司新申报的新药、仿制药和“一致性评价”项目多个。公司为加大药品研发和工艺优化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0,980.02万元、8,167.75万元、14,626.25万元和12,853.00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88%、8.35%、8.99%和8.04%。

目前公司在研项目较多,分别处于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以及申报生产等各个阶段,主要研发工作均系公司自主牵头完成,其中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为公司处于临床研究阶段的项目当年委托外部进行临床研究产生。

(2)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奇正藏药

奇正藏药3.31%4.00%4.09%3.96%
羚锐制药2.99%3.20%4.19%3.65%
昂利康6.25%3.81%3.40%2.67%
福安药业4.81%4.91%3.67%3.88%
吉贝尔9.81%5.75%5.93%5.74%
可比公司平均值5.44%4.33%4.26%3.98%
行业平均值5.66%5.86%5.35%4.67%
九典制药8.04%8.99%8.35%11.88%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1.88%、8.35%、8.99%和8.04%,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细分领域发展较快,为保持竞争优势,公司对研发投入的力度较大,因此公司研发费用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1-1-190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费用

利息费用1,524.941,600.98524.91467.63
利息收入-382.61-297.18-83.75-73.45
汇兑损益11.0513.5633.8615.44
银行手续费8.2011.8912.717.01
其他-0.090.100.09
合计1,161.581,329.35487.83416.72

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财务费用整体保持在较低水平,2021年度、2022年1-9月公司财务费用较高,主要系2021年度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确认相关利息费用所致。

(五)信用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697.46-536.46-328.85-311.66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38.16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6.21-7.460.27-3.98
合计-703.67-543.92-328.58-277.48

注: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损失以“-”号填列。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进行核算,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021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增加,主要系公司一年期以内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六)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1-1-191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88.06-1,556.41-726.54-190.21
合计-188.06-1,556.41-726.54-190.21

注:损失以“-”号填列。

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存货跌价损失。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90.21万元、726.54万元、1,556.41万元和188.06万元。2021年度存货跌价损失增加主要系2021年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减值评估,对具有减值迹象的存货根据测试结果计提跌价准备所致。

(七)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655.222,503.601,838.201,392.36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13.178.035.8011.62
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70.85
合计739.242,511.631,843.001,403.99

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1,403.99万元、1,843.00万元、2,511.63万元和739.24万元。

(八)投资收益

公司投资收益为理财产品收益,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285.02万元和124.72万元。

(九)资产处置收益

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为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或损失,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11.64万元、0.00万元、1.60万元和0.00万元。

(十)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1-192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存货盘盈利得--0.8015.64
政府补助50.37221.5135.637.41
其他9.5232.8242.4859.82
合计59.89254.3378.9182.87

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总体金额较小。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82.87万元、78.91万元、254.33万元和59.8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1%、0.87%、1.12%和0.26%。其中,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35.7287.9644.0295.02
存货报废损失37.29102.1894.64235.00
对外捐赠支出37.9423.2718.477.00
罚款---100.00
其他7.165.079.6645.64
合计118.11218.47166.80482.66

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存货报废损失和罚款支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482.66万元、166.80万元、

218.47万元和118.11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9%、1.84%、

0.97%和0.51%。2019年公司营业外支出较高主要因存货报废损失较高和缴纳环保罚款导致。

综上所述,公司营业外收支主要为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和存货报废,公司经营业绩对营业外收支不构成重大依赖。

(十一)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如下:

1-1-193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5.72-87.96-44.02-11.6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的税收返还、减免-33.0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05.592,725.611,840.801,399.7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24.72285.02--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5.4811.4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15-90.17-73.69-395.59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805.742,837.981,767.59992.55
减:所得税影响额120.63426.43266.25125.42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685.112,411.551,501.34867.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838.9320,424.588,225.985,506.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53.8218,013.026,724.644,639.46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政府补助,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867.13万元、1,501.34万元、2,411.55万元和685.11万元,占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15.75%、18.25%、11.81%和3.29%。从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及占比来看,公司盈利能力稳定,不存在依赖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形。

八、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651.3219,087.1614,999.469,074.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512.42-22,955.57-7,830.63-17,892.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66.5128,356.21-6,550.284,497.6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294.5924,487.80618.55-4,321.16

1-1-194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9,345.1337,639.7213,151.9212,533.37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67,705.82175,736.03109,899.25105,533.26
收到的税费返还140.59258.68125.8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169.066,543.252,496.712,147.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4,015.47182,537.96112,521.76107,680.6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2,797.0930,880.9724,072.5134,623.4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881.4318,445.3812,477.3910,257.79
支付的各项税费18,273.4819,074.2410,586.909,883.3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9,412.1595,050.2150,385.5143,841.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7,364.15163,450.8097,522.3098,606.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651.3219,087.1614,999.469,074.07
营业收入159,917.49162,766.4997,815.9192,406.1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比例(倍)1.051.081.121.14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主要来源于公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回款状况良好,销售收现比率均大于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25,000.0028,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37.67253.5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9.2926.534.68305.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146.9628,280.124.68305.9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6,659.3812,592.827,835.3118,198.79
投资支付的现金27,000.0038,000.00--

1-1-195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642.8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659.3851,235.697,835.3118,198.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512.42-22,955.57-7,830.63-17,892.88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大,主要系公司新建生产基地、生产车间改建和扩建投入较大。报告期内,公司支付、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大,主要为购买、赎回银行理财产品所支付或收回的现金。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7,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7,350.005,370.001,990.0011,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350.0032,370.001,990.0011,5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106.171,774.667,163.415,453.2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677.321,501.221,376.871,549.1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37.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783.494,013.798,540.287,002.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66.5128,356.21-6,550.284,497.65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497.65万元、-6,550.28万元、28,356.21万元和3,566.51万元。2021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主要系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所致。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系新建及扩建生产线、生产设备和房屋建筑物构建等,公司资本性支出不涉及跨行业投资。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合计分别为18,198.79万元、7,835.31万元、12,592.82万元和26,659.38万元。

1-1-196

(二)未来可预见的主要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等资本性支出外,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前次可转换债券募投项目投资支出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支出。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前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投项目投资规模26,262.10万元,实际已投资11,285.15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计划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十、技术创新性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公司拥有从原料药、药用辅料、植物提取物到药品制剂的完整产业链。经过多年的研发、生产经验积累,基本形成了从新药设计技术、药物合成技术、植物提取技术、释药体系开发技术、药品质量控制研究技术到生产、质量检测技术的完整技术链。具备从小试研究到中试及产业化转化的完整试验平台。同时,公司凭借多年的研发底蕴和生产技术优势,依托“药品制剂+原料药+药用辅料”一体化在生产上积累的质量、成本优势,积极切入CXO领域,为行业内制药企业、MAH持证公司等客户提供CRO、CMO、CDMO和注册申报等一站式CXO服务。

公司是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湖南省呼吸道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凝胶膏剂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目前,公司拥有较为丰富的研发项目储备,多个在研新产品正处于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以及申报生产等各个阶段,能够对现有产品线进行补充,并形成产品系列优势。基于丰富的产品积累,公司可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市场需求变化规律以及医药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科学规划,不断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促进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113项,其中发明专利41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涵盖公司主要产品及在研项目核心技术及组方。

1-1-197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公司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一)研发投入情况和研发形成的核心技术情况”之“2、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三)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1、加强研发投入,为持续技术创新提供资金支持

公司是一家研发驱动型企业,成立至今一直十分注重产品研发和生产工艺技术的创新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0,980.02万元、8,167.75万元、14,626.25万元和12,853.00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

持续的研发投入为公司创造了优质的研发条件,公司拥有一系列先进的研发设备和检测设备,为公司的研发人才提供更多施展才能的机会。未来公司还将进一步加强研发投入,为持续技术创新提供资金支持。

2、健全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

公司制订了在行业内具有竞争力的项目管理制度,薪酬、股权激励及绩效考核等制度,以保障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优秀的技术团队与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为公司保持持续技术创新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3、完善培训机制

公司为技术研发人员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培训体系,采取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并定期选送优秀技术研发人员去高校进行深造,让技术研发人员不断接触新知识、新技术,开拓新视野,为技术创新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4、产学研合作机制

公司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亦高度重视产学研合作,先后与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研究院、湖南省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武汉金银潭医院等众多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固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有效拓展了技术创新的信息渠道,打造了以企业为主体,以科研院所为依托的技术创新机制,公司的技术创新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从而不断提升公司的科研实力。

1-1-198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或有事项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决诉讼形成的重大或有事项如下:

序号原告被告案件简要情况
1九典制药及子公司普道医药太阳升(亳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3月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利伐沙班片(规格:10mg)项目技术转让合同》,2021年3月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利伐沙班片(规格:10mg)项目技术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其拟取得的“利伐沙班片(规格:10mg)”上市许可持有人及所涉及的技术权属一次性全部转让给被告,转让费用总金额为2,600.00万元,费用支付方式为:被告应在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笔款1,300.00万元;原告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款1,170.00万元;被告完成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130.00万元。如被告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需退还被告已付费用且原告继续享有该品种的所有权。任何一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采取诉讼措施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合同签订后,原告认为,被告向原告支付了首笔转让费用1,300.00万元,原告也依约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并于2021年5月19日取得利伐沙班片(规格:10mg)的《药品注册证书》,但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第二笔转让费用、办理注册批件转让手续事宜。据此,原告于2021年8月17日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维护原告的所有合法权益。2022年5月5日,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51,926.00元。
2太阳升(亳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九典制药及子公司普道医药2021年3月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利伐沙班片(规格:10mg)项目技术转让合同》,2021年3月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利伐沙班片(规格:10mg)项目技术转让合同》,并就合同价格、付款进度等进行约定。原告认为,原告与两被告签订《利伐沙班片(规格:10mg)项目技术转让合同》的初衷和目的是通过购买利伐沙班片(规格:10mg)获利该产品的完整收益权,并进而实现企业利润的增长,但两被告作为利伐沙班片(10mg)品种的上市持有人未参加第五次集采的投标,并进而导致原告支付巨资购买利伐沙班片(10mg)产品的收益权严重受损,已无法实现购买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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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原告被告案件简要情况
产品的完整权利。原告于2021年8月16日向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原告与两被告于2021年3月5日签订的《利伐沙班片(规格:10mg)项目技术转让合同》以及2021年4月9号签订的《利伐沙班(规格:10mg)项目技术转让合同补充协议》;2.判令被告二将收取的技术转让合同款1300.00万元全部退还给原告,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原告向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裁定,查封、冻结被告人民币1,300.00万元的银行存款。2022年5月5日,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1)解除该合同(2)被告湖南普道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太阳升(亳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转让款1,300.00万元;(3)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9,800.00元,由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普道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49,900.00元,太阳升(亳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49,900.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普道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后因不服一审判决,公司及子公司湖南普道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上诉至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案尚在审理过程中。

上述诉讼案件争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亦不涉及发行人及子公司核心专利、商标、技术及主要产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根据预收技术款确认了相关负债,无需确认预计负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或有事项等。

(三)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其他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四)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其他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不涉及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

1-1-200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旧产业融合情况的变化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未整合其他产业,不存在新旧产业融合的情况。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前六个月对公司股权无实质影响,进入转股期后投资者可选择转换成公司股票,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结构产生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朱志宏先生。

1-1-201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7,000万元(含3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于高端制剂研发产业园口服固体制剂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资金投入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高端制剂研发产业园口服固体制剂项目37,980.8937,000.00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及审批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募投备案、环评审批情况如下:

实施主体备案项目代码环评批复
九典制药2209-430100-04-01-188085长环评(浏阳)[2021]304号

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本项目所需土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产权证号为湘(2022)浏阳市不动产权0006147号。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金融、军工、重污染、危险化学品等特定行业,无需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批或核准。

三、募集资金拟投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拟投资于口服固体制剂项目,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公司已通过自有资金取得相关土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公司主营业务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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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行业。本次募投项目拟新建固体制剂车间、综合仓库、研发质检楼等主要建筑,以及设备用房、锅炉房和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37,980.89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37,000.00万元。

(二)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新增产能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药品制剂展开,在下游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和公司持续推出新产品的背景下,公司拟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对现有口服固体制剂产品线进行扩建,进一步提升口服制剂产品产能,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为公司未来发展壮大奠定坚实基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药研发”、“外用制剂车间扩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外用制剂车间扩产建设项目”与本次项目同为药品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但前次募投项目的外用制剂和本次募投项目的口服固体制剂为两种不同的给药途径的制剂产品,两者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和生产的产品存在区别。本次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口服固体制剂产能61,510.00万片/年,在项目产能爬坡期内公司各年口服固体制剂产能增长率分别为20.21%、15.87%、

8.66%和7.97%。2019年至2021年,公司片剂产量复合增长率为23.27%,2022年1-9月片剂产能利用率为99.08%。本次募投项目扩大口服固体制剂产能,符合公司快速增长的生产需求。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公司口服固体制剂产销量快速增长产能利用率趋于饱和

报告期内,公司口服固体制剂片剂产销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产能

产能万片72,750.0089,238.0087,000.0087,000.00
产量万片72,079.5180,292.5755,438.2852,837.57
销量万片74,772.1879,604.6150,119.3352,831.96
产能利用率%99.0889.9863.7260.73
产销率%103.7499.1490.4199.99

公司主要产品总体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组织生产,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

1-1-203

公司口服固体制剂产销量快速增长,产能利用率趋于饱和,产能已难以与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相匹配,公司急需扩张产能以满足未来发展需求。

2、扩大口服固体制剂产能,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药品消费需求具有很强的刚性和不可替代性,我国是全球第一人口大国,约占全球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庞大的人口基数带来巨大的医疗需求。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居民医疗保健意识不断增强,医疗服务的便利性进一步提高,同时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大大带动了药品市场的需求。在此背景下,公司必须牢牢把握发展机遇,进一步扩大产品产能,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推动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近年来,随着公司口服固体制剂品种不断增加,以及产品销售规模的快速增长,现有生产线产能已难以与现有产品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和新产品市场增量相匹配,本项目拟新建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进一步提高口服固体制剂的生产能力,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技术、产品、客户、品牌和管理资源优势,实现公司业务的整合及协同效应,通过充分实现规模化效应,切实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3、优化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药品安全事关国计民生,近年来国家对药品安全的监管要求更加严格,医药企业必须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安全。本项目拟新建口服固体制剂新产线,通过对各类生产资料进行更为合理和高效的配置,有效优化产品生产工艺,从而大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新建研发质检中心,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检验检测设备和高素质检测人员,强化和完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有效保证药品质量安全,为未来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奠定良好的基础。

4、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综合盈利能力

随着我国老龄化、城镇化的持续提升,人民医疗消费水平日益提高,我国药品市场需求正不断增加,公司必须紧跟行业需求领域的变化趋势,积极拓展现有产品线,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以满足下游各个领域的消费需求。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各类口服固体制剂产品的品种,提升不同需求端的供给能力,形成覆盖抗炎镇痛用药、抗感染用药、抗过敏用药、消化系统用药等多个类别的多层次产品布局,通过多元化经营战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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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及与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综合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

公司一贯重视技术研发团队建设,在多年专业化经营过程中,通过建立人才引进和培养制度、管理和激励机制,已培养出一支在药物研发和技术创新上经验丰富的科研队伍,专业领域涉及药物化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理学、制药工程、临床医学、合成化学等各个方面。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及子公司已获得41项发明专利,是“湖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先后承担了十多项国家级项目。专业的研发团队为后续产品研发及生产提供了丰富的技术积淀。

2、公司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

优秀而稳定的管理团队是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石。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成员稳定、结构合理、风格稳健,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核心竞争力的打造和提升、管理模式的创新奠定基础。公司管理层结合企业特点,总结完善了各部门、各岗位的绩效考核方案,薪酬体系,各事业部的营销激励政策等,形成了有效的经营管理模式,从而使得公司的各项业务能够顺畅开展,保障公司的稳定发展。优秀的管理团队为本项目实施后的生产和质量控制等方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公司具有丰富的研发技术储备

公司自成立之初一直高度重视产品研发及技术储备工作,目前公司主导产品及主要品种均为自主研发,并成功实现产业化,成为企业发展的源动力,研发实力及产业化能力得到可靠验证。公司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新型凝胶膏剂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南省呼吸道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药品动员中心。公司是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

1-1-205

4、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十分重视产品质量,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公司具备较为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了先进的检验仪器,从药品研发、厂房设计、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考虑GMP和产品特性要求,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通过前瞻或回顾风险管理,确保能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批准工艺和质量标准要求的药品。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将为本项目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强大的保障。

5、公司拥有较强的营销网络优势

在制剂产品方面,公司建立了完整有效的经销商选择和管理体系,有利于充分利用经销商在不同区域、品种方面的销售实力。公司与全国范围内的医药商业公司开展经销合作,采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产品开发策略,注重高技术、高附加值、拥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产品推广,结合公司产品在剂型、规格、生产工艺等方面差异化竞争特点,加强了公司在各省市药品集中采购招标过程中的竞争优势,提高了公司产品品牌形象。完善的营销网络渠道为本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五)项目建设地点与周期

本次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公司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基地。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本项目所需土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产权证号为湘(2022)浏阳市不动产权0006147号。

本项目实施计划所采取的措施及原则是:整个项目一步建设到位,各项工作实行平等交叉作业,严格管理和科学实施,确保整体进度按时完整。

本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T+1T+2
Q1Q2Q3Q4Q1Q2
1建筑工程
2设备购置及安装
3人员招聘培训
4试运行,竣工验收

1-1-206

(六)项目投资概算

本募投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37,980.89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37,0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资金占比募集资金 投入自筹资金 投入
1建设投资34,316.0890.35%34,316.08-
1.1建筑工程费22,498.6259.24%22,498.62-
1.1.1土建14,888.9639.20%14,888.96-
1.1.2安装、装修工程2,924.557.70%2,924.55-
1.1.3净化工程2,834.007.46%2,834.00-
1.1.4公用工程1,851.124.87%1,851.12-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4.101.14%434.10-
1.3设备购置及安装费11,383.3629.97%11,383.36-
2铺底流动资金3,664.819.65%2,683.92980.89
项目总投资37,980.89100.00%37,000.00980.89

1、建筑工程费:本项目建筑工程费用根据建筑工程量和市场单价预算,合计22,498.62万元。主要包括固体制剂车间、综合仓库、研发质检楼等主要建筑和配套设施的土建工程、安装和装修工程、净化工程建设,以及给排水系统、弱电、道路等公用工程的建设费用。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包括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划信息服务、监理费、检测费和报建等费用,合计为434.10万元,均系根据项目的建筑设计规划进行测算。

3、设备购置及安装费:本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主要包括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办公设备和环保设备等设备的购置和安装,合计为11,383.36万元,其中设备安装费率为3%。

4、铺底流动资金:为维持项目所需,根据项目运营首年的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状况估算流动资金需求。经测算,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为3,664.81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预计使用进度如下:

1-1-207

序号项目项目资金占比T+1T+2
1建设投资34,316.0890.35%22,932.7211,383.36
1.1建筑工程费22,498.6259.24%22,498.62-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4.101.14%434.10-
1.3设备购置及安装费11,383.3629.97%-11,383.36
2铺底流动资金3,664.819.65%-3,664.81
项目总投资37,980.89100.00%22,932.7215,048.17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发行人尚未投入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投资总额除去拟使用募集资金,剩余资金缺口部分发行人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七)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18个月,税后内部收益率20.29%,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6.41年,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1、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1)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无重大变化,行业的政策及监管法规无重大变化;

(2)募投项目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行业未来形势及市场情况无重大变化;

(4)人力成本价格不存在重大变化;

(5)行业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将无重大变化;

(6)募投项目未来能够按预期及时达产;

(7)募投项目销售量即按照生产量测算;

(8)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项目预计效益的主要计算过程

(1)项目营业收入估算

本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运营期为12年(含建设期),项目运营期第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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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产率为30%,第3年达产率为60%,第4年达产率为80%,第5年及以后达产率均按100%计算。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81,700.00万元。本次募投项目预计实现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期间募投实施年度预测年收入(万元)

建设期

建设期T+1-
投产期T+225,710.00
产能爬坡期T+350,220.00
T+465,960.00
达产运营期T+5~T+1281,700.00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口服固体制剂产品产能,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口服固体制剂产能61,510.00万片/年,成为公司新的营收增长点。

(2)成本费用估算

本项目总成本费用系指在运营期内为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两部分构成,生产成本是生产产品而直接发生的人工、水电、材料物料、折旧等。期间费用则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本项目总成本费用采取生产成本加期间费用法估算,本项目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估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T+1T+2T+3T+4T+5T+6
1生产成本-4,907.769,796.1711,886.4113,980.3514,061.81
1.1直接材料-2,922.355,828.137,679.849,531.549,531.54
1.2燃料动力-71.60135.68174.41213.13213.13
1.3直接工资-615.641,281.641,345.721,413.011,483.66
1.4制造费用-1,298.172,550.722,686.452,822.662,833.47
2管理费用-771.301,506.601,978.802,451.002,451.00
3销售费用-14,140.5027,621.0036,278.0044,935.0044,935.00
4研发费用-2,571.005,022.006,596.008,170.008,170.00

(续上表)

1-1-209

序号项目T+7T+8T+9T+10T+11T+12
1生产成本14,147.3414,237.1514,331.4514,430.4714,534.4314,102.89
1.1直接材料9,531.549,531.549,531.549,531.549,531.549,531.54
1.2燃料动力213.13213.13213.13213.13213.13213.13
1.3直接工资1,557.841,635.731,717.521,803.401,893.571,988.25
1.4制造费用2,844.822,856.742,869.252,882.392,896.192,369.97
2管理费用2,451.002,451.002,451.002,451.002,451.002,451.00
3销售费用44,935.0044,935.0044,935.0044,935.0044,935.0044,935.00
4研发费用8,170.008,170.008,170.008,170.008,170.008,170.00

生产成本:本项目生产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燃料动力、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生产制剂所需主要原材料和燃料动力等直接材料单位成本根据现有产品和市场同类产品情况确定;直接人工根据产能释放进度所需的人员数量及一定的工资水平涨幅确定;制造费用包含车间管理人员薪酬和折旧摊销费用等,折旧和摊销政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实际情况,同公司现有会计政策保持一致,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车间管理人员薪酬确定方法同直接人工。

期间费用:本项目销售费用率参考历史费率水平,同时考虑新产品推广因素,销售费用率为55.00%,较公司历史销售费用率有所提升,测算较为谨慎;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率参考公司历史平均费率。

(3)税费测算

本项目的税费与公司目前同类型业务一致,参考现有业务确定,具体如下:

税种具体税率情况
增值税应税收入分别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企业所得税15.00% (高新技术企业)
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地方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2%

(4)项目效益主要财务评价指标

本项目达产后预计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1-1-210

项目单位金额
年均营业收入万元81,700.00
年均营业成本万元14,228.24
年均毛利率%82.58%
年均净利润万元9,174.27
年均净利润率%11.23%
内部收益率(税后)%20.29%
静态回收期(税后)6.41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预测与业务情况相符,收益指标具备合理性,本次募投效益预测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本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目前已具备与本项目建设、运营相关的技术、管理、市场方面的成熟经验积累。在建设方案方面,充分使用公司现有已经获得土地的便利条件,采纳合理的、成熟可靠的生产设备,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在技术上是可靠的,经济上是可观的,能够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1-211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9月8日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6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3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37元,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30,425.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435.77万元后,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27,989.81万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164.4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825.38万元。截至2017年9月27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7)116000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9月30日,2017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在2019年办理完成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2017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单位:元

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初始存入金额2022.9.30 余额备注
九典制药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1565658888888864,524,300.000.00已销户
九典宏阳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经开区支行800264540520017173,729,500.000.00已销户
九典宏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73190627861090930,000,000.000.00已销户
合计268,253,800.000.00

(二)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2号)的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27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000.00万元,

1-1-212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37.9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262.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8日全部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第110001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9月30日,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初始存入金额2022.9.30 余额备注
九典制药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伍家岭支行20000047482900040459284108,340,000.0013,869,238.78
九典制药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81000003341400000281,130,600.0051,695,150.92
九典制药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81000003341400000374,479,400.00-已注销
合计263,950,000.0065,564,389.70

注:该账户因不再使用已于2022年7月25日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账户余额3,495.40元转入公司基本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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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6,825.38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7,082.55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7年度:10,023.89
2018年度:12,406.37
2019年度:4,652.29
2020年度: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2021年度: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2022年1-9月:0.00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 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 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一期项目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一期项目20,372.9520,372.9520,478.6420,372.9520,372.9520,478.64105.692019年6月
2药品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扩建项目药品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扩建项目6,452.436,452.436,603.916,452.436,452.436,603.91151.48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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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4

3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0.000.00
小计26,825.3826,825.3827,082.5526,825.3826,825.3827,082.55257.17

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6,262.1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285.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2021年度:8,894.55
2022年1-9月:2,390.60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 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 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新药研发新药研发10,834.0010,834.00786.6710,834.0010,834.00786.67-10,047.332025年12月
2外用制剂车间扩产建设项目外用制剂车间扩产建设项目8,113.068,113.063,156.458,113.068,113.063,156.45-4,956.612023年3月
3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7,315.047,315.047,342.037,315.047,315.047,342.0326.99不适用
小计26,262.1026,262.1011,285.1526,262.1026,262.1011,285.15-14,976.95

1-1-215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不存在变更。

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存在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用制剂车间扩产建设项目的产能、部分设备、实施地点和实施进度进行适度调整。公司已对上述变更事项进行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05。

(1)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的情况

公司原先规划的外用制剂车间扩产建设项目产能为2,400万贴,随着公司生产管理进一步规范,生产技术人员技术创新、工艺优化和设备改进,形成了独特的生产技术及生产的精细化管理模式,从而在确保质量的同时,带动了整体产能的提升。经综合研判分析,公司适度将外用制剂车间扩产建设项目的产能调整为5,600万贴。

(2)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情况

为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更好的提高外用制剂产能和设备的综合配套能力和利用率,公司将适度对外用制剂车间扩产建设项目生产线中部分设备的型号和数量进行调整。关键设备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调整前变更情况调整后
生产设备规格或型号数量生产设备规格或型号数量
生产线1炼合机XDM型1型号变更、数量增加混合制膏机250NDM型2

1-1-216

项目调整前变更情况调整后
生产设备规格或型号数量生产设备规格或型号数量
涂布机NSP型1型号变更带自动堆集输送涂布机NSP-3型1
四边封包装机1型号变更带拉链功能四边封包装机120NSP型1
生产线2多维混合机200型1型号变更、数量增加混合制膏机200型2
涂布机150型1型号变更、数量增加涂布机600型2
四边封包装机1型号变更、数量增加带拉链功能四边封包装机100型2

上述设备的调整,将给产能带来一定程度的变化。

(3)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随着公司产品销售规模的快速增长,现有生产线产能已难以与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相匹配。考虑到公司长远发展及未来产能布局,公司与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达成招商项目合作意向,购买位于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工业用地,用地位置为:浏阳经开区健康大道,用来建设高端制剂研发产业园建设项目。为了更好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投项目质量,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新增了外用制剂车间扩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调整了建设周期。具体调整如下:

项目名称调整类别调整前调整后
外用制剂车间扩产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浏阳经开区健康大道1号现有厂区综合楼一楼浏阳经开区健康大道1号现有厂区综合楼一楼、浏阳经开区健康大道
建设周期12个月32个月

外用制剂车间扩产建设项目原计划总投资额为10,611.54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8,113.06万元,已投入募投资金使用1,324.21万元。该项目新增的实施地点为公司新投资建设的高端制剂研发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所在地,总投资额为15,741.72万元,对于新增实施地点所增加的投资额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补充。

1-1-217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承诺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差异差异原因
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一期项目20,372.9520,478.64105.69公司将募集资金相关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
药品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扩建项目6,452.436,603.91151.48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0.000.000.00
合计26,825.3827,082.55257.17

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承诺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差异差异原因

新药研发

新药研发10,834.00786.67-10,047.33部分研发项目尚未达到临床阶段,募集资金按计划进度使用。
外用制剂车间扩产建设项目8,113.063,156.45-4,956.61主体建筑已完工,部分设备暂未购置安装。
补充流动资金7,315.047,342.0326.99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
合计26,262.1011,285.15-14,976.95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一期项目”的金额为63,273,437.46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药品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扩建项目”的金额为15,180,710.00元,合计预先投入金额为78,454,147.46元。上述合计自筹预先投入金额置换事宜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专字(2017)1160114号《关于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审验。

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1-1-218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2,140,974.80元,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专字(2021)1100062号《关于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后续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浏阳支行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累计购买了1.5亿元相关保本理财产品,其余资金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将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已在2019年办理完成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使用部分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已到期赎回。

(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1-1-219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收到募集资金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为62,000.00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9,000.00万元,暂未到期赎回。

2、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前次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无结余。

(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15,556.44万元(包含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其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金额6,556.44万元(包含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未到期的理财产品9,0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26,262.10万元,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59.24%。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主要是由于募投项目仍处于实施期。目前,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入均按计划正常进行,公司将积极推动募投项目建设,按计划进度有序使用资金,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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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2022.9.30 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年 1-9月
1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一期项目93.47%2019年净利润742.49万元,2020年净利润3,677.67万元,2021年净利润5,952.90万元,2022年1-9月净利润5,044.25万元,2019年至2022年1-9月累计净利润为15,417.32万元。1,258.992,673.253,543.103,251.3910,726.73否 (注1)
2药品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扩建项目91.76%2018年净利润414.12万元,2019年净利润2,026.93万元,2020年净利润4,132.49万元,2021年净利润5,119.79万元,2022年1-9月净利润3,690.96万元,2018年至2022年1-9月累计净利润为15,384.28万元。4,837.644,199.838,395.484,055.0029,300.67 (注2)
3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小计6,096.636,873.0811,938.587,306.3940,027.40

注1: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一期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为计划生产原料药产品地红霉素、甘磷酸胆碱、盐酸小檗碱实际效益未达预期。原料药产品地红霉素主要用于生产制剂产品地红霉素肠溶片,因地红霉素肠溶片在2019年退出国家医保目录,导致原料药地红霉素销售收入未达预期,未能实现预期效益。甘磷酸胆碱原主要销往韩国,2020年韩国市场政策调整,需要对该产品进行再注册评价才能进行销售,整体市场需求急剧下降,该产品未能达到预期效益。盐酸小檗碱原料提取技术按照传统植物提取法成本较高,且对环境破坏较大,化学合成法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但由于公司化学合成法生产技术尚未达到预期效果,因此产生效益较低。

注2:药品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扩建项目2017年度实际效益为2,840.81万元,2018年度实际效益为4,971.91万元,2019年度实际效益为4,837.64万元,2020年度实际效益为4,199.83万元,2021年度实际效益为8,395.48万元,2022年1-9月实际效益为4,055.00万元,从2017年到2022年1-9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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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实现效益29,300.67万元。

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2022.9.30 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9月
1新药研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外用制剂车间扩产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4,488.648,809.1113,297.75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小计4,488.648,809.1113,297.75

注1:新药研发项目旨在通过提升公司研发实力,进而增强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未进行效益测算。注2:截至2022年9月30日,外用制剂车间扩产建设项目根据进度尚在建设中,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未核算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及承诺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13,297.75万元,系外用制剂车间扩产建设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建设期内产生的效益。

1-1-222

三、前次募集资金运用专项报告结论

中审众环于2022年10月27日出具的《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2)1110196号)认为,九典制药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九典制药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1-223

第九节 有关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朱志宏段立新郑霞辉
朱志云阳秋林周从山
向静
监事:
段 斌梁胜华卢 尚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杨洋刘 鹰曾蕾
熊 英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24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朱志宏
年 月 日

1-1-225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徐朝晖
保荐代表人:
江 伟徐 飞
项目协办人:
贺 斯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26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签名:
徐朝晖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27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经理签名:
齐 冰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28

六、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丁

丁少波

经办律师: 丁

朱志怡

徐 樱

吴 涛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229

七、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丁

石文先

签字注册会计师: 丁

舒畅

蔡永光

谢珍珍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230

八、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 丁

翁斯喆

黄梦姣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 丁

朱荣恩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31

九、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一)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为保证公司投融资计划的匹配,自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二)关于应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等文件的要求,针对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拟采取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高经营效率等措施以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

1-1-232

3、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后,一方面有利于公司加强研发能力,另一方面有利于巩固及扩大销售规模,从而提升市场份额、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充分做好募投项目开展的筹备工作;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

本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了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更好的回报投资者,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

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未来经营结果受多种宏微观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盈利情况做出保证。综上所述,本次可转债方案公平、合理,本次可转债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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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以下文件将置备于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以备投资者查阅。

1、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已披露的中期报告;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3、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的文件;

6、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7、《受托管理协议》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和时间

1、发行人: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麓天路 28 号金瑞麓谷科技园 A1 栋

法人代表:朱志宏

电话:(0731)82831002

传真:(0731)88220260

联系人:甘荣

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至4:30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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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9)87406043传真:(029)87406134联系人:贺斯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4:30投资者亦可在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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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说明书附录

附件一、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一)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享有以下权利:

(1)提议召开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2)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更换受托管理人的议案;

(3)对债券受托管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从事的行为,发行人有权予以制止;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上述制止行为应当认可;

(4)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发行人所享有的其他权利。

2、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可转债的利息和本金。

3、发行人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可转债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应为本期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发行人在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或者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修正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误导投资者或者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应当持续关注赎回条件是否满足,预计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应当在赎回条件满足的五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

4、 本期可转债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发行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期可转债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债券受托管理人能够有效沟通。全力支持、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所需进行的现场或非现场的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工作。

本期可转债设定担保方的,发行人应当敦促担保方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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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调查担保方的资信状况,要求担保方按照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及时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期报告及征信报告等信息,协助并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方进行现场检查。

6、发行人应对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文件、资料和信息。发行人应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顾问提供,并帮助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顾问获取。发行人所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所有对于了解发行人业务而言所应掌握的重要文件、资料和信息,包括发行人和/或担保方(如有)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关联机构或联营机构的资产、负债、盈利能力和前景等信息资料;

(2)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其顾问或发行人认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其职责相关的所有合同、文件和记录的副本;

(3)其他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其职责相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

发行人须确保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在提供时并在此后均一直保持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确保其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不会违反任何保密义务,亦须确保债券受托管理人获得和使用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不会违反任何保密义务。

发行人认可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不经独立验证而依赖上述全部文件、资料和信息。一旦发行人随后发现其提供的任何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可能产生误导,或者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系通过不正当途径取得,或者其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顾问提供该等文件、资料和信息系未经授权或违反了任何法律、责任或义务的,发行人应立即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7、本期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以下可能对可转债的交易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发行人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受托管理人,并按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发行人还应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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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具体包括: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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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2)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正转股价格;

(3)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发行人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4)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额的百分之十;

(5)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6)可转债担保人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情况;

(7)发行人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如期偿还债券本息的;

(8)有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或公司的信用进行评级,并已出具信用评级结果的;

(9)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发行人就上述事件通知受托管理人的同时,应当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可转债本息安全向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发行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8 、发行人应当协助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取得债权登记日的本期可转债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9、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债券发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10、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进行债券信用风险管理。

11、 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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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担保的具体方式包括增加担保方提供保证担保和/或用财产提供抵押和/或质押担保,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同时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12、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期可转债本息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落实全部或部分偿付及实现期限、增信机构或其他机构代为偿付安排、重组或者破产安排等相关还本付息及后续偿债措施安排并及时报告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13、 发行人应当在债权登记日前,披露付息或者本金兑付等有关事宜。债券附利率调整条款的,发行人应当在利率调整日前,及时披露利率调整相关事宜。债券附回售条款的,发行人应当在满足债券回售条件后及时发布回售公告,并在回售期结束前发布回售提示性公告。回售完成后,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债券回售情况及其影响。

14、 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应当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5、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16、发行人应当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六条的规定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支付本期可转债受托管理报酬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

17、在不违反适用法律和发行人本期可转债所适用的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发行人应当在公布年度报告后尽快向受托管理人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并根据受托管理人的合理需要向其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发行人应当在公布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后尽快向受托管理人提供半年度、季度财务报表。

18、发行人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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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

2、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担保方的资信状况、担保物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发行人的权利及义务”中第7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担保方(如有)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2)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调取发行人、担保方(如有)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和担保方(如有)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或者担保方(如有)进行谈话。

3、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季度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4、 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半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

5、出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行人的权利及义务”中第7条情形且对可转债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情形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问询发行人或者担保方,要求发行人或者担保方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6、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7、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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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期可转债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期可转债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监督发行人赎回权的行使情况或者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修正的情况。

8、本期可转债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9、 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进行债券信用风险管理。

10、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持续动态监测、排查、预警并及时报告债券信用风险,采取或者督促发行人等有关机构或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信用风险和处置违约事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1、债券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督促发行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行人的权利及义务”中第11条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为免歧义,本条项下债券受托管理人实施追加担保或申请财产保全的,不以债券持有人会议是否已召开或形成有效决议为先决条件。

因债券受托管理人实施追加担保、督促发行人履行偿债保障措施产生的相关费用,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受托管理人”中第2条的约定由发行人承担;因债券受托管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受托管理人”中第3条的约定由债券持有人承担。

12、 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如有)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相关主体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形成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效决议或全部委托,下同)或部分债券持有人(未形成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效决议而部分委托,下同)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为免歧义,本条所指债券受托管理人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包括法律程序参与权以及在法律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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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合理维护债券持有人最大利益的实体表决权。其中的破产(含重整)程序中,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代为进行债权申报、参加债权人会议、并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表决重整计划等。

13、债券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4、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之日或本息全部清偿后五年。

15、除上述各项外,债券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16、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7、对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因依赖其合理认为是真实且经适当方签署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证书、书面陈述、声明或者其他文书或文件而采取的任何作为、不作为或遭受的任何损失,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得到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依赖发行人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而通过邮件、传真或其他数据电文系统传输发出的合理指示并据此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行为应受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任。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上述依赖显失合理或不具有善意的除外。

(三)违约责任

1、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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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议各方承诺严格遵守《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发行人违反本协议任何约定和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因本期可转债发行申请文件或募集文件以及本期可转债存续期间内的其他信息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因发行人违反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与本期可转债发行与上市相关的任何法律规定或上市规则,或因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提供服务,从而导致债券受托管理人遭受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他人对债券受托管理人提出权利请求或索赔),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之规定追究发行人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协议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发行人到期未能偿还本息的,债券持有人可自行或者通过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法提起诉讼。

4、 债券受托管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无效,其责任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承担。但债券受托管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在事后得到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同意的除外。

5、 发行人如果注意到任何可能引起本协议中所述的索赔的情况,应立即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6、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其代表就中国证监会因本期可转债的相关事宜拟对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其代表采取的监管措施或追究法律责任提出申辩时,发行人应积极协助债券受托管理人并提供债券受托管理人合理要求的有关证据。

7、 发行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信用风险管理职责的,由违约方承担违约及相关损害赔偿责任。

8、以下事件构成本协议项下的发行人违约事件:

(1)发行人未能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期可转债付息、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时,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可转债的利息或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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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且可能导致本期可转债发生违约的;

(3)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抵押或质押权利或出售重大资产以致发行人对本期可转债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4)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5)发行人违反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或未能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且对债券持有人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6)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期可转债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9、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明确依据预计到发行人违约事件可能发生,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视情况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行使以下职权:

(1)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

(2)在债券持有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失的紧急情形下,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利害关系人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发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及时报告全体债券持有人;

(4)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及相关交易上市场所。

10、发行人违约事件发生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1)在知晓该行为发生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公告方式告知全体债券持有人;

(2)在知晓发行人未履行偿还本期可转债到期本息的义务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会议决议规定的方式追究发行人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与发行人谈判,促使发行人偿还本期可转债本息;向发行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有关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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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券持有人会议无法有效召开或未能形成有效会议决议的情形下,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3)如果债券持有人会议以决议形式同意共同承担债券受托管理人所有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诉讼等费用,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及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发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定,对发行人提起诉讼/仲裁;

在发行人进入重整、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时,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之决议受托参与上述程序;

(4)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及相关交易上市场所。

11、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发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债券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12、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间,若债券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故意迟延履行本协议约定下的义务或职责,致使债券持有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包括其在募集说明书中做出的有关声明,如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但非因债券受托管理人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原因导致其无法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职的除外。

13、如果《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违约责任”中第8条的发行人违约事件中第(一)或第(二)项情形发生,或发行人违约事件中第(三)至第(五)项情形发生且一直持续30个连续交易日仍未得到纠正,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依法采取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回收本期可转债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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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公司无形资产详细情况

(一)商标

序号持有人注册商标使用类别注册证号使用期至
1九典制药第5类1668772023.2.28
2九典制药第5类6052122032.08.09
3九典制药第5类19745462032.11.20
4九典制药第5类32696532024.01.06
5九典制药第5类33675702024.06.13
6九典制药第5类33675712024.08.06
7九典制药第5类35450092025.04.13
8九典制药第5类37214102026.02.06
9九典制药第5类38283872026.04.20
10九典制药第35类38283882026.03.27
11九典制药第5类39187982026.07.13
12九典制药第5类39263162029.03.06
13九典制药第30类39263152026.01.20
14九典制药第35类39263142026.10.06
15九典制药第40类39263132026.10.06
16九典制药第42类39263122026.10.06
17九典制药第44类39263112026.10.06
18九典制药第30类39263292026.01.13
19九典制药第40类39263282026.10.06
20九典制药第42类3926318202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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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持有人注册商标使用类别注册证号使用期至
21九典制药第44类39263172026.10.06
22九典制药第5类40006132026.12.13
23九典制药第5类41096672027.03.20
24九典制药第35类41793702027.11.27
25九典制药第35类41793712027.11.27
26九典制药第5类41910882027.07.20
27九典制药第5类45278002028.05.13
28九典制药第5类45278012028.05.13
29九典制药第5类45278022028.05.13
30九典制药第5类46335262028.08.27
31九典制药第5类47149252028.11.13
32九典制药第5类49471962029.03.13
33九典制药第5类49471972029.03.13
34九典制药第5类49471982029.03.13
35九典制药第5类49471992029.03.13
36九典制药第5类49472002029.03.13
37九典制药第5类49472012029.03.13
38九典制药第5类52229292029.07.06
39九典制药第5类53399012029.08.13
40普道医药第5类58707962029.12.27
41普道医药第30类58708022029.11.13
42普道医药第35类58707972030.06.13

1-1-248

序号持有人注册商标使用类别注册证号使用期至
43普道医药第42类58707982030.03.27
44普道医药第35类137121532025.03.13
45九典制药第5类63432212030.07.13
46九典制药第5类66188162031.01.06
47九典制药第5类71559962030.09.27
48九典制药第5类71560072030.12.27
49九典制药第5类71754622030.08.13
50九典制药第5类71754632030.08.13
51九典制药第5类76852662030.12.06
52九典制药第35类137121772025.03.13
53九典制药第35类137121812025.03.13
54九典制药第35类137121872025.03.13
55九典制药第35类137162102025.03.13
56九典制药第5类139269132025.04.13
57九典制药第5类320839922029.03.27
58九典制药第5类320918782029.09.06
59九典制药第10类320919222029.06.20
60九典制药第5类333527932029.08.13
61九典制药第5类333591722029.05.20
62九典制药第5类333656972029.05.20
63九典制药第5类333670112029.05.20
64九典制药第5类344285742029.06.27
65九典制药第5类344354782029.06.27
66九典制药第5类344357622029.07.20

1-1-249

序号持有人注册商标使用类别注册证号使用期至
67九典制药第5类344379332029.09.13
68九典制药第5类344426982029.09.20
69九典制药第5类344509832029.09.13
70九典制药第5类344523712029.10.27
71九典制药第3类352860032029.08.06
72九典制药第5类352877732029.09.27
73九典制药第10类352895512029.08.06
74九典制药第30类352939802029.10.06
75九典制药第35类352851442029.08.06
76九典制药第40类352930132029.08.13
77九典制药第42类353036392029.08.13
78九典制药第44类353015222029.08.06
79九典制药第3类352922942029.08.06
80九典制药第5类352969212029.09.06
81九典制药第10类352854472029.08.27
82九典制药第30类353023802029.08.06
83九典制药第35类352851512029.08.13
84九典制药第40类352887472029.08.13
85九典制药第42类352996372029.08.13
86九典制药第44类353023592029.08.06
87九典制药第10类362144282029.10.20
88九典制药第5类362276742029.12.06
89九典制药第10类362356792029.10.27
90九典制药第30类362264302029.10.20
91九典制药第35类362244612029.10.20
92九典制药第3类366273592030.01.27

1-1-250

序号持有人注册商标使用类别注册证号使用期至
93九典制药第5类366403592029.10.20
94九典制药第30类366486362030.04.13
95九典制药第35类366270812029.10.27
96九典制药第40类366317212029.12.27
97九典制药第42类366442202030.01.06
98九典制药第44类366266802030.01.06
99九典制药第3类366470602029.10.20
100九典制药第5类366373662029.10.20
101九典制药第10类366486132029.10.20
102九典制药第30类366298102029.10.20
103九典制药第35类366389272029.10.20
104九典制药第40类366330172029.10.20
105九典制药第42类366389562029.10.20
106九典制药第44类366416792029.10.20
107九典制药第5类370321092029.11.13
108九典制药第35类370325002029.11.13
109九典制药第5类370383962029.11.06
110九典制药第30类370384622029.11.13
111九典制药第35类370321172029.11.06
112九典制药第40类370341162029.11.06
113九典制药第42类370352942029.11.20
114九典制药第44类370356592029.11.06
115九典制药第5类370324922030.02.06
116九典制药第35类370321222029.12.13
117九典制药第10类405801492030.04.06
118九典制药第35类405829482030.06.06
119九典制药第5类405821142030.06.06

1-1-251

序号持有人注册商标使用类别注册证号使用期至
120九典制药第30类405801562030.06.06
121九典制药第30类408366292030.04.20
122九典制药第5类455241922030.12.20
123九典制药第32类455325172030.12.20
124九典制药第35类455544742030.12.20
125九典制药第30类455552432030.12.27
126九典制药第29类455585272030.12.20
127九典制药第5类37214122026.2.13
128九典制药第10类405845002030.04.06
129九典制药第30类405821402030.06.06
130九典制药第5类405801342030.06.06
131九典制药第35类405794792030.06.06
132九典制药第5类421000742030.06.27
133九典制药第30类421045982030.07.13
134九典制药第30类421148172030.06.27
135九典制药第5类421194932030.07.13
136九典制药第30类455650832030.12.20
137九典制药第35类455651062030.12.20
138九典制药第5类455654902030.12.20
139九典制药第29类455681442030.12.20
140九典制药第32类455694472030.12.20
141九典制药第5类453594342030.11.20
142九典制药第5类453555612030.11.20
143九典制药第30类421037452030.10.27
144九典宏阳第五类455814652030.12.20

1-1-252

序号持有人注册商标使用类别注册证号使用期至
145九典宏阳第五类455828532030.12.20
146九典宏阳第5类455838962030.12.20
147九典宏阳第5类455884972030.12.20
148九典制药第5类344335312031.01.06
149九典制药第5类501412272031.08.13
150九典制药第9类536457932031.09.20
151九典制药第16类536443632031.09.20
152九典制药第29类536372322031.09.20
153九典制药第30类536422122031.09.20
154九典制药第33类536250872031.09.20
155九典制药第38类536473552031.09.20
156九典制药第40类536445902031.09.20
157九典制药第41类536523872031.09.20
158九典制药第42类536522692031.09.20
159九典制药第44类536296972031.09.20
160九典制药第31类536327242031.09.27
161九典制药第32类536445632031.09.27
162九典制药第35类536252032031.09.27
163典誉康第35类542384612031.09.27
164九典制药第28类536327142031.10.06
165九典制药第5类542263042031.10.06
166典誉康第9类542330992031.10.13
167九典制药第30类513742912031.11.27
168九典制药第5类542131402032.01.13
169九典制药第5类542351732032.01.20
170九典制药第5类542122692032.01.20
171九典制药第5类542109182032.01.20
172九典制药第5类542149192032.01.13

1-1-253

序号持有人注册商标使用类别注册证号使用期至
173九典制药第10类550695382032.01.20
174九典制药第5类559855352032.04.06
175九典制药第5类571598932032.01.13
176九典制药第10类571684132032.01.13
177九典制药第11类571545642032.01.13
178九典制药第18类571847862032.01.13
179九典制药第21类571625772032.01.13
180九典制药第25类571544332032.01.13
181九典制药第28类571676192032.01.13
182九典制药第29类571775622032.01.13
183九典制药第30类571833092032.01.13
184九典制药第32类571868122032.01.13
185九典制药第35类571832312032.01.13
186九典制药第5类571714042032.01.13
187九典制药第10类571836362032.01.13
188九典制药第11类571757292032.01.13

1-1-254

序号持有人注册商标使用类别注册证号使用期至
189九典制药第18类571847982032.01.13
190九典制药第21类571626182032.01.13
191九典制药第25类571614132032.01.13
192九典制药第28类571860682032.01.13
193九典制药第29类571584402032.01.13
194九典制药第30类571787022032.01.13
195九典制药第32类571725292032.01.13
196九典制药第35类571683282032.01.13
197九典制药第5类571790012032.01.13
198九典制药第35类571683382032.01.13
199九典制药第5类571705312032.01.13
200九典制药第35类571772672032.01.13
201九典制药第5类571631782032.01.13
202九典制药第35类571683662032.01.13
203九典制药第3类575792612032.02.06
204九典制药第9类575912112032.02.06

1-1-255

序号持有人注册商标使用类别注册证号使用期至
205九典制药第38类575898162032.02.06
206九典制药第25类575766122032.01.27
207九典制药第5类577484842032.01.27
208九典制药第35类577727032032.01.20
209九典制药第42类577464442032.01.27
210九典制药第11类578859922032.01.27
211九典制药第21类578918502032.01.27
212九典制药第25类578809122032.01.27
213九典制药第11类579823142032.01.27
214九典制药第16类579916742032.01.27
215九典制药第18类579948622032.01.27
216九典制药第21类579832762032.02.06
217九典制药第25类579846172032.01.27
218九典制药第28类579740912032.01.27
219九典制药第35类579918582032.01.27
220九典制药第11类579783532032.02.06
221九典制药第16类579886072032.02.06
222九典制药第18类579803302032.02.06
223九典制药第21类579747992032.02.06

1-1-256

序号持有人注册商标使用类别注册证号使用期至
224九典制药第25类579964352032.02.06
225九典制药第28类579855602032.02.06
226九典制药第35类579844702032.02.06
227九典制药第6类580985192032.01.27
228九典制药第8类581143352032.02.06
229九典制药第9类581151722032.02.06
230九典制药第14类581056622032.02.06
231九典制药第19类580985892032.01.27
232九典制药第20类581033862032.02.06
233九典制药第24类581070272032.02.06
234九典制药第26类581070592032.02.06
235九典制药第5类587495282032.02.13
236九典制药第10类587449952032.02.13
237九典制药第30类587598412032.02.13
238九典制药第5类587625452032.02.13
239九典制药第10类587549452032.02.13
240九典制药第30类587450502032.02.13
241九典制药第5类587495542032.02.13
242九典制药第10类587664952032.02.13
243九典制药第30类587641382032.02.13
244九典制药第5类594489242032.03.13
245九典制药第10类594321502032.03.13
246九典制药第30类594288272032.03.13
247九典制药第30类594303862032.03.13

1-1-257

序号持有人注册商标使用类别注册证号使用期至
248九典制药第30类594345982032.03.13
249九典制药第30类594380902032.03.13
250九典制药第5类594524052032.03.13
251九典制药第10类594524442032.03.13
252九典制药第30类594573082032.03.20
253九典制药第30类617944122032.6.20
254九典制药第5类617863712032.6.20
255九典制药第32类617834202032.6.20
256九典制药第30类596210882032.6.13
257九典制药第10类596128982032.6.13
258九典制药第10类558586562032.6.13
259九典制药第5类550846332032.6.13
260九典制药第5类596128352032.5.27
261九典制药第10类483024132032.4.13
262九典制药第30类596350932032.06.13

(二)商标使用许可权

序号许可人被许可人商标类别许可 方式许可商品范围许可期限
1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九典制药46539668A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奥硝唑分散片(0.25g×28片)2022.01.13-2024.12.31
2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九典制药47403321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奥硝唑分散片(0.25g×28片)2022.01.13-2024.12.31
3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九典制药46529488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奥硝唑分散片(0.25g×14片/板×2板)2022.01.13-2024.12.31
4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九典制药52323527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瑞舒伐他汀钙片(10mg×16片/板×2板)2022.03.21-2025.12.31
5河北希冀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九典制药51500563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瑞舒伐他汀钙片(10mg*9片/板*2板/盒)2022.4.1-2023.3.31
6四川金沛方药业有限公司九典制药46720252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盐酸左西替利嗪片(5mg*12片)、瑞舒伐他汀(10mg*21片)、依巴斯汀(10mg*14片)、奥硝唑片(0.5g*10片)2022.1.1-2024.12.31

1-1-258

序号许可人被许可人商标类别许可 方式许可商品范围许可期限
7山东康诺盛世医药有限公司九典制药46235684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泮托拉唑钠肠溶片(40mg×5片)、奥硝唑片(0.5g*8片)2021.01.01-2023.12.31
8哈尔滨世纪宝隆医药有限公司九典制药44227348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泮托拉唑钠肠溶片(40mg*22片)2022.6.1-2023.5.31
9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九典制药43962658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盐酸左西替利嗪片(5mg*13片/盒)2021.8.27-2022.12.31
10湖南一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九典制药33202181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盐酸左西替利嗪胶囊(5mg×20粒)2020.10.01-2023.12.31
瑞舒伐他汀钙片(10mg×14片)2021.12.21-2023.12.31
11江西江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九典制药29168788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盐酸左西替利嗪片(5mg*8片/盒)2022.4.13-2025.4.12
12高济医药有限公司九典制药28917409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盐酸左西替利嗪片(5mg*10片)、瑞舒伐他汀钙片(10mg×22片)、泮托拉唑钠肠溶片(40mg*28片)2022.01.01-2022.12.31
13湖北四海医药有限公司九典制药28692893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洛索洛芬钠片(60mg*16片/盒)2022.7.25-2023.7.24
14吉林省刻康药业有限公司九典制药28283205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瑞舒伐他汀钙片(10mg*9片/板*3板/盒)2022.6.1-2024.8.31
铝碳酸镁咀嚼片(0.5g*7片/板*4板/盒)2022.08.01-2024.09.30
15吉林省刻康药业有限公司九典制药3384301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瑞舒伐他汀钙片(10mg*9片/板*3板/盒)2022.6.1-2024.07.20
(铝碳酸镁咀嚼片0.5g*7片/板*4板/盒)2022.08.01-2024.07.20
16吉林省刻康药业有限公司九典制药10579086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泮托拉唑钠肠溶片(40mg*8片/板/盒)、盐酸左西替利嗪胶囊(5mg*9粒/板/盒)2020.9.10-2022.12.31
17湖南恒昌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典制药27359433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盐酸左西替利嗪胶囊(5mg*7粒/板*3板/盒)2022.6.29-2023.12.31
18湖南恒昌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典制药24573681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瑞舒伐他汀钙片(10mg*14片/板*2板/盒)2021.09.09-2023.12.31
19湖南恒昌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典制药21594282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盐酸左西替利嗪片(5mg*16片)、泮托拉唑钠肠溶片(40mg*15片)、盐酸班布特罗胶囊(10mg*16粒)、地红霉素肠溶片(0.25g×10片)2021.01.01-2023.12.31
20湖南恒昌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典制药4131418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盐酸左西替利嗪片(5mg*15片)、泮托拉唑钠肠溶片(40mg*9片)2021.01.01-2023.12.31

1-1-259

序号许可人被许可人商标类别许可 方式许可商品范围许可期限
21湖南恒昌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典制药12628236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泮托拉唑纳肠溶片(40mg*9片)2021.01.01-2023.12.31
22湖南恒昌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典制药5780322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铝碳酸镁咀嚼片(0.5g×9片/板×3板)2022.04.01-2023.12.31
23吉安市井开区俊亨健康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九典制药19702732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瑞舒伐他汀钙片(10mg*20片/盒)2021.12.20-2023.12.31
24吉林省锦诚医药有限公司九典制药16904347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洛索洛芬钠片(60mg*12片/盒),铝碳酸镁咀嚼片(12片),泮托拉唑钠肠溶片(40mg*12片)2021.8.1-2022.12.31
25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典制药16590093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盐酸左西替利嗪片(5mg*11片)、泮托拉唑钠肠溶片(40mg*10片)、左羟丙哌嗪胶囊(60mg*6粒)2022.5.31-2027.5.30
瑞舒伐他汀钙片(10mg*10片/盒*300盒/箱)2021.11.23-2024.11.22
26赵彦平九典制药10722077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泮托拉唑钠肠溶片(40mg×8片/板×2板/盒)、盐酸左西替利嗪胶囊(5mg*10粒/板/盒)2020.4.1-2022.12.31
27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九典制药4969498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盐酸左西替利嗪胶囊(5mg*14粒/盒)2020.5.1-2023.4.30
奥硝唑分散片(0.25g*9片/板*2板/盒)2022.1.7-2024.11.22
依巴斯汀片(10mg*10片/盒)2021.9.23-2024.9.12
琥珀酸亚铁片0.1g*12片/板*2板/盒2022.05.23-2025.5.10
28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九典制药4968999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枸橼酸氢钾钠颗粒(2.5g:2.4275g*20袋/盒)2022.1.7-2024.11.22
洛索洛芬钠片(60mg*9片/板*2板/盒)2021.8.10-2024.8.1
29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九典制药1540529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盐酸左西替利嗪胶囊(5mg×16粒)、铝碳酸镁咀嚼片(0.5g×10片/板×3板)、泮托拉唑钠肠溶片(40mg×11片)2021.07.01-2024.06.30
30江西汇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典制药1425456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泮托拉唑钠肠溶片(40mg*6片/盒)2022.07.08-2023.07.07
瑞舒伐他汀钙片(10mg*36片)2022.08.18-2023.08.17
31河南张仲景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九典制药1178350注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铝碳酸镁咀嚼片(0.5g×11片/板×3板)2022.1.1-2022.12.31

1-1-260

序号许可人被许可人商标类别许可 方式许可商品范围许可期限
32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典制药7569227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瑞舒伐他汀钙片、 克霉唑阴道片2022.4.24-2024.4.23
33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典制药4079476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瑞舒伐他汀钙片、克霉唑阴道片2022.4.24-2024.4.23
34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九典制药3304960第5类普通使用许可瑞舒伐他汀钙片、克霉唑阴道片2022.4.24-2024.4.23

注: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授权河南张仲景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使用1178350号商标,授权期限为2019年10月1日-2029年9月30日,并许可河南张仲景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授权他人使用该商标。

(三)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类型专利号授权日期专利期限取得方式
1九典制药一种具抗炎、镇痛、抑菌、利尿作用的药物发明ZL200410022870.52006.04.1220年原始取得
2九典制药普道医药参苓口服液及其制备方法发明ZL200410023378.X2007.03.2120年受让取得
3九典制药一种治疗脾胃不和、可开胃健脾的药物发明ZL200410022869.22008.03.2620年原始取得
4九典制药治疗脑供血不足性眩晕和腔梗及高黏血症的口服药物发明ZL200610043035.92009.02.0420年受让取得
5九典制药一种含有淫羊霍的复方中药制剂的制备方法发明ZL200710035194.92009.07.1520年原始取得
6九典制药普道医药一种温阳益气、养心安神的中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发明ZL200710035070.02009.3.2520年原始取得
7九典制药一种口腔内使用的左羟丙哌嗪药物组合物发明ZL200610032393.X2009.9.3020年原始取得
8九典制药一种治疗妇科疾病的药物及其制备方法发明ZL200810176106.12012.01.1820年原始取得
9九典制药一种治疗泌尿系统感染的中药组合物的制备方法发明ZL201010022037.62012.05.2320年原始取得
10九典制药一种祛风除湿的中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发明ZL201010588105.52012.07.2520年原始取得
11九典制药一种防治肝病的中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发明ZL201010578464.22012.08.0120年原始取得
12九典制药一种含有愈创木酚的复方化学药物发明ZL201110289312.52016.02.1020年原始取得
13九典制药一种作用于呼吸系统疾病的复方化学药及其制备工艺与应用发明ZL201110146717.32016.02.1020年原始取得
14九典制药 普道医药一种洛索洛芬或其钠盐中有关物质的检测方法发明ZL201910682508.72021.02.1920年原始取得
15九典制药一种洛索洛芬或其钠盐中有关物质的分离方法发明ZL201911091258.62021.03.0220年原始取得
16九典制药一种制备咪达普利关键中间体及其衍生物的方法发明ZL201410723194.82021.04.2020年原始取得

1-1-261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类型专利号授权日期专利期限取得方式
17普道医药九典制药西尼地平的制备方法发明ZL201911251755.82021.06.0420年原始取得
18九典宏阳一种药用辅料级微晶纤维素的制备方法发明ZL201910259274.52021.06.1820年原始取得
19九典制药一种不含透皮促渗剂的洛索洛芬钠凝胶膏基质及其制备方法发明ZL201811121008.82021.08.1020年原始取得
20九典宏阳一种胶体化合物的纯化工艺发明ZL201910235562.72021.09.2820年原始取得
21九典制药改进的盐酸咪达普利有关物质的分离方法发明ZL201911248851.72022.07.0120年原始取得
22九典制药一种利伐沙班中有关物质的分离方法发明ZL201911163236.62022.07.0120年原始取得
23九典制药一种高效液相色谱法分离和测定盐酸左西替利嗪及其有关物质的方法发明ZL201911113337.22022.07.0120年原始取得
24九典制药检测西甲硅油中有关物质的方法发明ZL201911091083.92022.07.0120年原始取得
25九典制药一种盐酸咪达普利有关物质的分离方法发明ZL201911248896.42022.06.2820年原始取得
26九典制药一种他汀类药物光学异构体的分离方法发明ZL201911398907.72022/6/2820年原始取得
27九典制药一种具有活血止痛的复方中药制剂及其制备方法发明ZL201810408716.32022.05.1720年原始取得
28九典制药 普道医药一种胶体果胶铋中游离铋的检测方法发明ZL201910528639.X2022.03.1520年原始取得
29九典制药一种防己黄芪汤干膏指纹图谱的检测方法发明ZL201911386084.62022.05.1720年原始取得
30九典制药一种依巴斯汀中有关物质的检测方法发明ZL201911392979.02022.05.1720年原始取得
31九典制药 普道医药含有右酮洛芬或其药用盐的凝胶贴膏基质及其制备方法发明ZL202010727240.72022.04.1220年原始取得
32九典制药右酮洛芬氨丁三醇凝胶贴膏及其制备方法发明ZL202010821628.32022.02.0820年原始取得
33九典制药一种班布特罗中有关物质的检测分离方法发明ZL201911289547.72022.07.2220年原始取得
34九典制药一种从猪胆膏中提取鹅去氧胆酸的方法发明ZL201911111097.22022.08.3020年原始取得
35九典宏阳一种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药物发明ZL200710034491.12011.02.1620年受让取得
36九典宏阳一种大环内酯类化合物关键中间体的制备工艺发明ZL201410723191.42019.01.1820年受让取得
37九典宏阳 九典制药左旋西替利嗪的制备方法发明ZL202010114345.52020.05.1520年原始取得
38九典宏阳 九典制药左旋西替利嗪的制备方法发明ZL202010320680.02020.08.1420年原始取得
39九典宏阳 九典制药利用有机小分子催化制备5-硝基咪唑类药物的工艺发明ZL202010594131.22020.09.2920年原始取得

1-1-262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类型专利号授权日期专利期限取得方式
40普道医药 九典制药一种非甾体抗炎药物中特殊杂质的分离方法发明ZL201910421083.42022.02.2220年原始取得
41九典制药一种从鸡胆膏中提取鹅去氧胆酸的方法发明ZL201911091094.72022.9.1620年原始取得
42普道医药一种具有四轴联动的中药材搓药加工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0221295.92020.10.3010年受让取得
43普道医药一种医疗废水消毒控制净化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0221297.82020.10.3010年受让取得
44普道医药一种具有反清洗机构的医疗废水净化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0221294.42020.10.3010年受让取得
45普道医药一种环保型药材粉碎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0884425.72020.12.1810年受让取得
46普道医药制水自动脱气一体机实用新型ZL202121114982.92021.12.0310年原始取得
47普道医药柱温箱色谱柱固定装置及色谱仪实用新型ZL202121224871.32021.12.2810年原始取得
48普道医药用于制备低取代羟丙纤维素的设备实用新型ZL202121225069.62022.02.0810年原始取得
49普道医药用于检测抗酸剂的抗酸性能的仪器实用新型ZL202121329071.82022.02.0810年原始取得
50九典制药奥硝唑片包装盒外观设计ZL201530014370.62015.07.1510年原始取得
51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外观设计ZL201530016965.52015.07.1510年原始取得
52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外观设计ZL201530015683.32015.09.2310年原始取得
53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外观设计ZL201530020322.82015.09.2310年原始取得
54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外观设计ZL201530296858.22015.12.2310年原始取得
55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外观设计ZL201530307881.72016.01.0610年原始取得
56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外观设计ZL201830291480.02019.04.0510年原始取得
57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外观设计ZL201830295064.82019.05.1710年原始取得
58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外观设计ZL201830295022.42019.05.1710年原始取得
59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外观设计ZL201930154096.02019.12.1010年原始取得
60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外观设计ZL201930150227.82019.12.1010年原始取得
61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外观设计ZL201930154111.12019.12.1010年原始取得
62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外观设计ZL201930141803.22019.12.1010年原始取得
63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外观设计ZL201930142968.12019.12.1010年原始取得

1-1-263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类型专利号授权日期专利期限取得方式
64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外观设计ZL201930147367.X2019.12.1310年原始取得
65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塞克硝唑分散片)外观设计ZL201930457657.42020.04.0310年原始取得
66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盐酸左西替利嗪口服溶液)外观设计ZL201930452355.82020.04.0310年原始取得
67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盐酸左西替利嗪片)外观设计ZL201930456977.82020.04.0310年原始取得
68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肝复乐胶囊)外观设计ZL201930449557.72020.04.0310年原始取得
69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胶体果胶铋干混悬剂)外观设计ZL201930457531.72020.04.0310年原始取得
70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盐酸左西替利嗪口服溶液)外观设计ZL201930457658.92020.04.0310年原始取得
71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苹果酸氯波必利)外观设计ZL201930452354.32020.04.0310年原始取得
72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西尼地平胶囊)外观设计ZL201930449558.12020.04.0310年原始取得
73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洛索洛芬凝胶膏)外观设计ZL201930457656.X2020.04.0310年原始取得
74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苹果酸氯波必利)外观设计ZL201930449015.X2020.04.0310年原始取得
75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协日嘎四味汤胶囊)外观设计ZL201930449559.62020.04.0310年原始取得
76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胶体果胶铋干混悬剂)外观设计ZL201930452598.12020.04.0310年原始取得
77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金刚藤咀嚼片)外观设计ZL201930457532.12020.04.0310年原始取得
78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克霉唑阴道片)外观设计ZL201930456987.12020.04.0310年原始取得
79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克林霉素磷酸酯片)外观设计ZL201930452092.02020.04.0310年原始取得
80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协日嘎四味汤胶囊)外观设计ZL201930452599.62020.04.0310年原始取得
81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金刚藤咀嚼片)外观设计ZL201930457631.X2020.04.0310年原始取得
82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琥珀酸亚铁片)外观设计ZL201930452353.92020.05.1910年原始取得
83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地红霉素肠溶片)外观设计ZL201930457501.62020.06.1610年原始取得
84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四物膏)外观设计ZL202030065651.52020.07.2110年原始取得
85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外观设计ZL202030099232.32020.07.2410年原始取得
86九典宏阳桶贴(马来酸桂哌齐特)外观设计ZL201930693465.32020.07.2410年原始取得
87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地红霉素肠溶片)外观设计ZL201930448084.92020.07.3110年原始取得

1-1-264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类型专利号授权日期专利期限取得方式
88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四物膏)外观设计ZL202030065277.92020.08.0410年原始取得
89九典宏阳桶贴(奥硝唑)外观设计ZL201930696093.X2020.08.0410年原始取得
90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地红霉素肠溶片)外观设计ZL202030138559.72020.08.1110年原始取得
91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协日嘎四味汤胶囊)外观设计ZL202030136104.12020.08.1110年原始取得
92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胶体果胶铋干混悬剂)外观设计ZL202030136275.42020.08.1110年原始取得
93九典宏阳桶贴(磷酸二氢钠)外观设计ZL201930693747.32020.08.1410年原始取得
94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盐酸左西替利嗪胶囊)外观设计ZL202030138923.X2020.08.2110年原始取得
95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泮托拉唑钠肠溶片)外观设计ZL202030418805.42020.12.1110年原始取得
96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盐酸左西替利嗪胶囊)外观设计ZL202030420041.22020.12.1110年原始取得
97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参苓口服液)外观设计ZL202030412860.22020.12.1510年原始取得
98九典宏阳桶贴(乳糖)外观设计ZL201930699471.X2020.12.2510年原始取得
99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四物膏)外观设计ZL201930487991.42020.5.1910年原始取得
100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四物膏)外观设计ZL201930487966.62020.5.1910年原始取得
101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泮托拉唑钠肠溶片)外观设计ZL202030419583.82021.01.0110年原始取得
102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盐酸左西替利嗪口服液)外观设计ZL202030418847.82021.01.0110年原始取得
103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盐酸左西替利嗪口服溶液)外观设计ZL202030552100.12021.02.1910年原始取得
104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奥硝唑片)外观设计ZL202030420036.12021.03.3010年原始取得
105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洛索洛芬钠凝胶膏)外观设计ZL202030019249.32021.04.0610年原始取得
106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枸橼酸氢钾钠颗粒)外观设计ZL202130004969.72021.05.2510年原始取得
107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协日嘎四味汤胶囊)外观设计ZL202130022325.02021.06.0110年原始取得
108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参苓口服液)外观设计ZL202130028731.82021.06.0110年原始取得
109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阳春玉液)外观设计ZL202130025230.42021.06.0810年原始取得
110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琥珀酸舒马普坦胶囊)外观设计ZL202130027185.62021.06.1810年原始取得
111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四物膏)外观设计ZL202130156176.72021.07.0610年原始取得

1-1-265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类型专利号授权日期专利期限取得方式
112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参苓口服液)外观设计ZL202130148705.92021.07.1310年原始取得
113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铝碳酸镁咀嚼片)外观设计ZL202130422939.82021.11.0910年原始取得

(四)著作权

序号著作权人著作权名称著作权类别登记号创作/开发完成日期
1九典制药典典美术作品湘作登字18-2015-F-22602013.12.13
2九典制药九典制药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19-F-000012082019.03.01
3九典制药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19-F-000019202019.03.15
4九典制药九典宏阳制药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19-F-000019182019.03.15
5九典制药九转中西典诺健康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19-F-000019192019.03.15
6九典制药地红霉素肠溶片包装盒(4片)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19-F-000030752019.08.07
7九典制药地红霉素肠溶片(6片)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19-F-000030762017.09.12
8九典制药肝复乐胶囊包装盒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19-F-000030742017.09.12
9九典制药琥珀酸亚铁片包装盒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19-F-000030722019.08.07
10九典制药胶体果胶铋干混悬剂包装盒(8袋)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19-F-000030702019.08.07
11九典制药胶体果胶铋干混悬剂包装盒(12袋)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19-F-000030652017.09.12
12九典制药金刚藤咀嚼片(24片)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19-F-000030642019.08.07
13九典制药金刚藤咀嚼片(36片)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19-F-000030632017.09.12
14九典制药克林霉素磷酸酯片包装盒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19-F-000030622019.08.07
15九典制药克霉唑阴道片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19-F-000030612019.08.07
16九典制药洛索洛芬钠凝胶膏包装盒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19-F-000030602017.09.20
17九典制药苹果酸氯波必利片包装盒(12片)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19-F-000030592019.08.07
18九典制药苹果酸氯波必利片包装盒(24片)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19-F-000030582017.09.12
19九典制药塞克硝唑分散片包装盒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19-F-000030572019.08.07

1-1-266

序号著作权人著作权名称著作权类别登记号创作/开发完成日期
20九典制药四物膏包装盒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19-F-000030772019.08.15
21九典制药西尼地平胶囊包装盒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19-F-000030662017.09.12
22九典制药协日嘎四味汤胶囊包装盒(12粒)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19-F-000030712019.08.07
23九典制药协日嘎四味汤胶囊包装盒(24粒)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19-F-000030682017.09.12
24九典制药盐酸左西替利嗪口服溶液包装盒(4支)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19-F-000030672019.08.07
25九典制药盐酸左西替利嗪口服溶液包装盒(6支)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19-F-000030692017.09.12
26九典制药盐酸左西替利嗪片包装盒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19-F-000030732019.08.07
27九典制药九典研发之歌文字作品湘作登字-2020-A-000003292020.01.16
28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盐酸左西替利嗪胶囊)美术作品国作登字-2021-F-000253932016.1.28
29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盐酸左西替利嗪口服溶液)美术作品国作登字-2021-F-000253942019.10.09
30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泮托拉唑钠肠溶片)美术作品国作登字-2021-F-000253922016.01.13
31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泮托拉唑钠肠溶片)美术作品国作登字-2021-F-000253902020.08.03
32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参苓口服液)美术作品国作登字-2021-F-000253972018.03.22
33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地红霉素肠溶片)美术作品国作登字-2021-F-000253952017.01.04
34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地红霉素肠溶片)美术作品国作登字-2021-F-000253962016.02.25
35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奥硝唑片)美术作品国作登字-2021-F-000253912017.06.22
36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复方南五加口服液)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21-F-000049952016.03.12
37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协日嘎四味汤胶囊)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21-F-000049942020.02.27
38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开胃理脾口服液)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21-F-000049932016.03.24
39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参苓口服液)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21-F-000049922019.03.04
40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复方南五加口服液)2015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21-F-000049912015.12.25
41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开胃理脾口服液)2016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21-F-000049902016.01.16
42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四物膏)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21-F-000049892021.02.21
43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枸橼酸氢钾钠颗粒)2020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21-F-000049882020.10.16

1-1-267

序号著作权人著作权名称著作权类别登记号创作/开发完成日期
44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洛索洛芬钠片)2020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21-F-000049872020.11.10
45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琥珀酸亚铁片)2021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21-F-000049862021.01.07
46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协日嘎四味汤胶囊)2020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21-F-000049852020.09.01
47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盐酸左西替利嗪胶囊)2021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21-F-000049842021.04.02
48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琥珀酸舒马普坦胶囊)2020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21-F-000049832020.07.16
49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胶体果胶铋干混悬剂)2019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21-F-000049822019.11.04
50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胶体果胶铋干混悬剂)2018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21-F-000049812018.09.03
51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参苓口服液)2021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21-F-000049982021.03.18
52九典制药典典2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21-F-000049972021.03.18
53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盐酸咪达普利片)2021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21-F-000049802021.04.28
54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胶体果胶铋干混悬剂)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21-F-000049962020.01.02
55九典制药药品包装盒(阳春玉液)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21-F-000049792019.05.10
56九典制药典贝康快乐星球徽标美术作品湘作登字-2021-F-000060032021.07.02
57九典制药典典表情包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湘作登字-2021-I-000077352021.06.15
58典誉康典誉康电子商务平台【简称:典誉康电商】V3.0软件著作权2021SR03953542020.10.30
59九典宏阳智能化制药生产线自控系统【简称:INFA】V1.0.0软件著作权2020SR07713062019.06.01

1-1-268

附件三、公司药品注册批件详细情况

(一)药品制剂

序号主体药品名称规格剂型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
1九典制药左羟丙哌嗪含片(商品名:及舒)60mg片剂国药准字H200524712025.08.26
2九典制药枸橼酸铋钾颗粒每袋1.2g:0.11g铋颗粒剂国药准字H430209452026.10.31
3九典制药枸橼酸铋钾颗粒每袋1.0g:0.11g铋颗粒剂国药准字H430209462026.10.31
4九典制药琥珀酸舒马普坦胶囊(商品名:纳川)50mg(以C14H21N3O2S计)胶囊剂国药准字H200406992025.08.02
5九典制药泮托拉唑钠肠溶片40mg(以C16H15F2N3O4S计)片剂国药准字H200935012024.01.21
6九典制药泮托拉唑钠肠溶片20mg(以C16H15F2N3O4S计)片剂国药准字H201333712024.01.21
7九典制药吡嗪酰胺片0.25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3672026.02.09
8九典制药吡拉西坦胶囊0.2g胶囊剂国药准字H430218232026.12.26
9九典制药呋喃唑酮片30m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7092026.10.31
10九典制药呋喃唑酮片10m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7082026.10.31
11九典制药呋喃唑酮片0.1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7102026.10.31
12九典制药左羟丙哌嗪胶囊(商品名:及舒)60mg胶囊剂国药准字H200506412025.08.09
13九典制药痔速宁胶囊每粒装0.35g胶囊剂国药准字Z200802602023.02.06
14九典制药痔疮胶囊每粒装0.4g胶囊剂国药准字Z200806352023.09.12
15九典制药元胡止痛片-片剂国药准字Z430201612024.11.18
16九典制药玉竹膏-煎膏剂(膏滋)国药准字Z430201572024.11.18
17九典制药银黄口服液每支装10ml合剂国药准字Z430207132026.11.01
18九典制药益母草膏-煎膏剂(膏滋)国药准字Z430201602024.11.18
19九典制药阳春玉液每瓶装10毫升合剂国药准字Z430201552024.11.18
20九典制药炎立消胶囊每粒装0.25g胶囊剂国药准字Z200548142026.10.31
21九典制药盐酸吡硫醇片0.1g片剂国药准字H430220202025.02.07
22九典制药盐酸左西替利嗪片5mg片剂国药准字2023.10.10

1-1-269

序号主体药品名称规格剂型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

H20084566

H20084566
23九典制药盐酸左西替利嗪胶囊(商品名:畅然)5mg胶囊剂国药准字H200601832025.08.03
24九典制药盐酸小檗碱片0.1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4342025.02.17
25九典制药盐酸奈福泮片20m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7072026.10.31
26九典制药盐酸赖氨酸片0.15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8982025.02.20
27九典制药盐酸班布特罗胶囊10mg胶囊剂国药准字H200305572024.07.09
28九典制药协日嘎四味汤胶囊每粒装0.35g(相当于生药2g)胶囊剂国药准字Z200507902025.08.26
29九典制药小儿止咳糖浆-糖浆剂国药准字Z430201542024.11.18
30九典制药西尼地平胶囊(商品名:久悦)5mg胶囊剂国药准字H200800662027.09.01
31九典制药午时茶颗粒每袋装6克颗粒剂国药准字Z430201592024.11.19
32九典制药维生素C片50m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7202026.12.26
33九典制药维生素C片25m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7192026.12.26
34九典制药维生素C片0.1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4332025.02.09
35九典制药维生素B6片10m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4322024.11.18
36九典制药维生素B1片5m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7172026.12.26
37九典制药痛经灵颗粒每袋装25g(相当于原药材44g)颗粒剂国药准字Z200548152026.12.26
38九典制药四物膏每瓶装125克;每瓶装250克;每瓶装400克煎膏剂(膏滋)国药准字Z200262722024.11.26
39九典制药舒必利片100m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3622024.11.18
40九典制药十八味补肾益气口服液每支装10ml合剂国药准字B200204732026.11.01
41九典制药塞克硝唑片0.5g片剂国药准字H200807062023.09.12
42九典制药塞克硝唑片0.25g片剂国药准字H201034672023.09.12
43九典制药塞克硝唑分散片(商品名:明捷)0.25g片剂国药准字H200610122026.01.28
44九典制药去痛片氨基比林150mg、非那西丁150mg、咖啡因50mg、苯巴比妥15m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3612025.02.07
45九典制药齐墩果酸片20m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4302025.02.07

1-1-270

序号主体药品名称规格剂型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
46九典制药齐墩果酸片10m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4292024.11.26
47九典制药葡醛内酯片50m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4272024.11.26
48九典制药葡醛内酯片0.1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4282025.02.07
49九典制药苹果酸氯波必利片(商品名:维恒)0.68mg片剂国药准字H199901282024.07.09
50九典制药牛黄解毒片-片剂国药准字Z430201642024.11.18
51九典制药尼群地平片10m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7022026.10.31
52九典制药脑乐静200ml/瓶糖浆剂国药准字Z430201582024.11.26
53九典制药门冬氨酸钾镁口服溶液10ml口服溶液剂国药准字H430209132026.10.31
54九典制药罗通定片30m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4262025.02.07
55九典制药六味地黄胶囊每粒装0.5g胶囊剂国药准字Z200555382026.10.31
56九典制药硫糖铝咀嚼片0.25g片剂国药准字H430209182026.10.31
57九典制药利福平胶囊0.15g胶囊剂国药准字H430209152026.10.31
58九典制药蓝荷明合剂100ml/瓶、140ml/瓶、200ml/瓶合剂国药准字B200205002024.11.18
59九典制药克林霉素磷酸酯片(商品名:容大)0.15g(按C18H33ClN2O5S计)片剂国药准字H200404612025.08.02
60九典制药开胃理脾口服液每支装10ml合剂国药准字Z201300102023.02.06
61九典制药金刚藤咀嚼片每片重0.70g片剂国药准字Z200805192023.02.06
62九典制药甲硝唑片0.2g片剂国药准字H430209142026.10.31
63九典制药肌苷片0.2g片剂国药准字H430209172026.10.31
64九典制药磺胺嘧啶片0.5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3592024.11.18
65九典制药黄藤素片每片重0.12g(含盐酸巴马汀0.1g)片剂(薄膜衣)国药准字Z200631732025.08.02
66九典制药红霉素肠溶片0.125g(12.5万单位)片剂国药准字H430213562025.02.09
67九典制药谷维素片10m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7142026.10.31
68九典制药更年安胶囊每粒装0.3g胶囊剂国药准字Z200550282026.11.01
69九典制药肝复乐胶囊每粒装0.5g胶囊剂国药准字Z200508172026.12.20
70九典制药干酵母片0.2g(以干酵母计)片剂国药准字H430219432026.10.31

1-1-271

序号主体药品名称规格剂型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
71九典制药复方南五加口服液每支装10毫升合剂国药准字B200201982024.11.18
72九典制药复方黄连素片每片含盐酸小檗碱30mg片剂国药准字Z430201632024.12.01
73九典制药复方丹参片-片剂国药准字Z430201622024.11.18
74九典制药对乙酰氨基酚片0.5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4252025.02.07
75九典制药对乙酰氨基酚片0.3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4242025.02.07
76九典制药对乙酰氨基酚片0.1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7112026.12.26
77九典制药调经养颜片每片重0.6g片剂国药准字Z200903742024.01.21
78九典制药地红霉素肠溶片0.5g片剂国药准字H201430282024.09.24
79九典制药地红霉素肠溶片(商品名:域大)0.25g片剂国药准字H200306292024.09.24
80九典制药地红霉素肠溶片0.125g(按C42H78N2O14计)片剂国药准字H200733682025.08.02
81九典制药大败毒胶囊每粒装0.5g胶囊剂国药准字Z200553832026.10.31
82九典制药参苓口服液每支装10ml(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合剂国药准字B200205942026.11.01
83九典制药板蓝根颗粒每袋装3克(无蔗糖)颗粒剂国药准字Z430209752024.11.18
84九典制药板蓝根颗粒每袋装10克颗粒剂国药准字Z430210292024.11.17
85九典制药奥硝唑分散片(商品名:固特)0.25g(按C7H10ClN3O3计)片剂国药准字H200404602025.08.09
86九典制药安乃近片0.5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3542025.02.09
87九典制药阿苯片阿司匹林0.1g,苯巴比妥10mg片剂国药准字H430220312024.09.24
88九典制药胶体果胶铋干混悬剂150mg(以铋计)口服混悬剂国药准字H201833152023.07.30
89九典制药硝呋太尔阴道片0.25g片剂国药准字H201830482023.03.11
90九典制药盐酸左西替利嗪口服溶液10ml:5mg口服溶液剂国药准字H201830892023.04.27
91九典制药琥珀酸亚铁片0.1g片剂国药准字H201932392024.08.28
92九典制药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每贴(14cm×10cm)含膏体10g;含洛索洛芬钠100mg(以C15H17NaO3计)贴膏剂国药准字H201732722025.06.09
93九典制药克霉唑阴道片0.5克片剂国药准字H201833162023.07.30
94九典制药寿星补汁每支装10毫升合剂国药准字Z430201532024.11.18

1-1-272

序号主体药品名称规格剂型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
95九典制药舒必利片10m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3632025.02.09
96九典制药维生素B1片10m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4312024.12.11
97九典制药养血当归糖浆每瓶装200毫升糖浆剂国药准字Z430201562024.11.18
98九典制药异烟肼片0.1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4362024.12.11
99九典制药磺胺甲噁唑片0.5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3572024.12.11
100九典制药复方硫磺胺甲噁唑片磺胺甲噁唑片0.4g;甲氧苄啶80mg片剂国药准字H430213552024.12.11
101九典制药枸橼酸氢钾钠颗粒2.5g:2.4275g颗粒剂国药准字H202035032025.09.29
102九典制药洛索洛芬钠片60mg(按C15H17NaO3计)片剂国药准字H202035382025.10.26
103九典制药铝碳酸镁咀嚼片0.5g片剂国药准字H202037452025.12.28
104九典制药盐酸咪达普利片5mg片剂国药准字H202132832026.04.12
105九典制药利伐沙班片注10mg片剂国药准字H202133862026.05.18
106九典制药依巴斯汀片10mg片剂国药准字H202135552026.06.28
107九典制药瑞舒伐他汀钙片10mg(按C22H28FN3O6S计)片剂国药准字H202135882026.07.19
108九典制药盐酸普拉克索0.375mg(C10H17N3S·2HCL·H2O计)片剂国药准字H202236382027.08.29
109九典制药盐酸普拉克索0.75mg(C10H17N3S·2HCL·H2O计)片剂国药准字H202236392027.08.29
110九典制药乙酰半胱氨酸颗粒0.1g颗粒剂国药准字H202237272027.10.10

注:2021年3月5日,公司与太阳升(亳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将利伐沙班片(10mg)上市许可及所涉及的技术权属一次性全部转让给太阳升(亳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太阳升(亳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受让并支付相关的技术转让费。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药品注册证书在转让中。

(二)原料药

序号主体登记号品种名称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产品来源
1九典宏阳Y20190021566克拉霉素A国产
2九典宏阳Y20180001794美洛昔康A国产
3九典宏阳Y20180001793阿奇霉素A国产
4九典制药Y20190005777非那雄胺A国产

1-1-273

序号主体登记号品种名称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产品来源
5九典宏阳Y20170002344奥美拉唑A国产
6九典宏阳Y20170002339兰索拉唑A国产
7九典宏阳Y20170001342艾司奥美拉唑钠A国产
8九典宏阳Y20170001256琥珀酸亚铁A国产
9九典宏阳Y20170001151盐酸咪达普利A国产
10九典宏阳Y20190008134氯雷他定A国产
11九典宏阳Y20190006937利拉萘酯A国产
12九典宏阳Y20190006928西尼地平A国产
13九典宏阳Y20190006553盐酸小檗碱A国产
14九典宏阳Y20190006404马来酸桂哌齐特A国产
15九典宏阳Y20190006096甲磺酸帕珠沙星A国产
16九典宏阳Y20190005923琥珀酸舒马普坦A国产
17九典宏阳Y20190004644塞克硝唑A国产
18九典宏阳Y20190004643左羟丙哌嗪A国产
19九典宏阳Y20190004642磷酸二氢钠A国产
20九典宏阳Y20190004641磷酸氢二钠A国产
21九典宏阳Y20190004640盐酸左西替利嗪A国产
22九典宏阳Y20190002785盐酸吗啉胍A国产
23九典宏阳Y20190001463尿囊素A国产
24九典宏阳Y20190001377苹果酸氯波必利A国产
25九典宏阳Y20190001370盐酸班布特罗A国产
26九典宏阳Y20190001369奥硝唑A国产
27九典宏阳Y20190001368地红霉素A国产
28九典宏阳Y20190021360铝碳酸镁A国产
29九典宏阳Y20200000329西甲硅油A国产
30九典宏阳Y20190021369瑞舒伐他汀钙A国产
31九典宏阳Y20190001098依巴斯汀A国产
32九典宏阳Y20190021192利伐沙班A国产
33九典宏阳Y20200001472盐酸普拉克索A境内生产
34九典宏阳Y20200001193泮托拉唑钠A境内生产
35九典宏阳Y20200001238硫酸镁A境内生产
36九典宏阳Y20200001121氟比洛芬I境内生产

1-1-274

序号主体登记号品种名称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产品来源
37九典宏阳Y20190000967盐酸阿考替胺I国产
38九典制药Y20190000212铝镁加I国产
39九典制药Y20170001278雷贝拉唑钠I国产
40九典宏阳Y20210000881右酮洛芬氨丁三醇I境内生产
41九典宏阳Y20210000949维格列汀I境内生产
42九典宏阳Y20210000947塞来昔布I境内生产
43九典宏阳Y20210000696右雷佐生I境内生产
44九典宏阳Y20210000526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I境内生产
45九典宏阳Y20210000337氟比洛芬钠I境内生产
46九典宏阳Y20210000419磷酸奥司他韦I境内生产
47九典宏阳Y20210000375非洛地平A境内生产
48九典宏阳Y20210000127帕拉米韦I境内生产
49九典宏阳Y20210000081枸橼酸托法替布A境内生产
50九典宏阳Y20210000017他达拉非I境内生产
51九典宏阳Y20210001255熊去氧胆酸I境内生产
52九典宏阳Y20220000184硫酸钠I境内生产
53九典宏阳Y20220000182硫酸钾I境内生产
54九典宏阳Y20220000309托匹司他I境内生产
55九典宏阳Y20220000020磷酸西格列汀I境内生产
56九典宏阳Y20220000263水杨酸甲酯I境内生产
57九典宏阳Y20210000214泮托拉唑钠I境内生产
58九典宏阳Y20210001151尼可地尔I境内生产
59九典宏阳Y20210001300甲磺酸沙芬酰胺I境内生产
60九典宏阳Y20220000038培比洛芬I境内生产
61九典宏阳Y20210001086洛索洛芬钠I境内生产
62九典宏阳Y20220000371酮洛芬I境内生产
63九典宏阳Y20220000461盐酸达泊西汀I境内生产
64九典宏阳Y20220000468阿齐沙坦I境内生产
65九典宏阳Y20220000592利多卡因I境内生产
66九典宏阳Y20220000635富马酸依美斯汀I境内生产
67九典宏阳Y20220000735雷贝拉唑钠I境内生产
68九典宏阳Y20220000780盐酸鲁拉西酮I境内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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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主体登记号品种名称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产品来源
69九典宏阳Y20220000870丙胺卡因I境内生产

注:药品制剂注册申请与已登记原辅包进行关联,药品制剂获得批准时,即表明其关联的原辅包通过了技术审评,登记平台标识为“A”;未通过技术审评或尚未与制剂注册进行关联的标识为“I”。

(三)药用辅料

序号主体登记号品种名称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产品来源
1九典宏阳F20209990842混合脂肪酸甘油酯(硬脂)A国产
2九典宏阳F20209990841甘露醇A国产
3九典宏阳F20209990840羟丙甲纤维素A国产
4九典宏阳F20209990839木糖醇A国产
5九典宏阳F20209990838甘油A国产
6九典宏阳F20209990837二氧化硅A国产
7九典宏阳F20209990836枸橼酸A国产
8九典宏阳F20209990835低取代羟丙纤维素A国产
9九典宏阳F20209990834枸橼酸钠A国产
10九典宏阳F20209990833聚乙二醇4000A国产
11九典宏阳F20209990832聚乙二醇1500A国产
12九典宏阳F20209990831聚乙二醇1000A国产
13九典宏阳F20209990830交联羧甲纤维素钠A国产
14九典宏阳F20209990829交联聚维酮A国产
15九典宏阳F20209990828黄凡士林A国产
16九典宏阳F20209990827羧甲淀粉钠A国产
17九典宏阳F20209990826十六十八醇A国产
18九典宏阳F20209990825十六醇A国产
19九典宏阳F20209990824乳糖A国产
20九典宏阳F20209990823十八醇A国产
21九典宏阳F20209990822硬脂酸A国产
22九典宏阳F20209990821无水碳酸钠A国产
23九典宏阳F20209990820无水磷酸氢钙A国产
24九典宏阳F20209990819微晶纤维素A国产
25九典宏阳F20209990818碳酸氢钠A国产
26九典宏阳F20209990817羧甲纤维素钠A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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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主体登记号品种名称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产品来源
27九典宏阳F20209990816果糖A国产
28九典宏阳F20209990815硬脂酸钙A国产
29九典宏阳F20209990814麦芽糊精A国产
30九典宏阳F20209990813可溶性淀粉A国产
31九典宏阳F20209990812聚乙二醇6000A国产
32九典宏阳F20209990811预胶化淀粉A国产
33九典宏阳F20209990810硬脂酸镁A国产
34九典宏阳F20209990809倍他环糊精A国产
35九典宏阳F20209990808白凡士林A国产
36九典宏阳F20209990807玉米淀粉A国产
37九典宏阳F20209990806木薯淀粉A国产
38九典宏阳F20209990805辛酸钠A国产
39九典宏阳F20209990804硫酸铵A国产
40九典宏阳F20209990803硫代硫酸钠A国产
41九典宏阳F20209990802麦芽糖A国产
42九典宏阳F20209990801磷酸氢二钾三水合物A国产
43九典宏阳F20209990800无水乙醇A国产
44九典宏阳F20209990799磷酸二氢钾A国产
45九典宏阳F20209990798丙二醇A国产
46九典宏阳F20209990797十二烷基硫酸钠A国产
47九典宏阳F20209990796磷酸氢二钠十二水合物A国产
48九典宏阳F20209990795二甲基亚砜A国产
49九典宏阳F20209990794阿司帕坦A国产
50九典宏阳F20209990793聚维酮K30A国产
51九典宏阳F20209990792二氧化钛A国产
52九典宏阳F20209990791乙醇A国产
53九典宏阳F20209990790蔗糖A国产
54九典宏阳F20200000454肉豆蔻酸异丙酯I国产
55九典宏阳F20210000467无水磷酸二氢钠I国产
56九典宏阳F20210000468无水磷酸氢二钠I国产
57九典宏阳F20210000463磷酸二氢钠一水合物I国产
58九典宏阳F20210000407磷酸二氢钠二水合物I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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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主体登记号品种名称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产品来源
59九典宏阳F20210000321二水磷酸氢二钠I国产
60九典宏阳F20210000322七水磷酸氢二钠I国产
61九典宏阳F20210000208赤藓糖醇I国产
62九典宏阳F20220000201赤藓糖醇I国产
63九典宏阳F20220000172二甲基亚砜(供注射用)I国产
64九典宏阳F20220000142木糖醇(供注射用)I国产
65九典宏阳F20210000603硅藻土I国产
66九典宏阳F20210000600苯乙烯-异戊二烯-苯乙烯三嵌段共聚物(SIS)I国产
67九典宏阳F20220000217N-甲基吡咯烷酮I国产
68九典宏阳F20220000274麦芽糖醇I国产
69九典宏阳F20220000303高岭土I国产
70九典宏阳F20220000311硫酸镁I国产
71九典宏阳F20220000312硫酸钾I国产
72九典宏阳F20220000361山梨醇I国产
73九典宏阳F20220000313硫酸钠I国产
74九典宏阳F20220000397磷酸钠十二水合物I国产
75九典宏阳F20220000396磷酸氢钙二水合物I国产

注:药品制剂注册申请与已登记原辅包进行关联,药品制剂获得批准时,即表明其关联的原辅包通过了技术审评,登记平台标识为“A”;未通过技术审评或尚未与制剂注册进行关联的标识为“I”。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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