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信达证券合赢1号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纵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信达证券合赢1号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达证券持有公司股份53,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3、信达证券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信达证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101,990,04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9.5138%;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53,6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自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11月2日期间,信达证券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8,390,04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72,018,687股的比例为4.5139%;减持后持股数量为53,6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区间 | 减持股数(股) | 当期总股本(股) | 减持股数占当期总股本比例 | 减持后持股占当期总股本比例 |
信达证券-招商银行-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信达证券合赢1号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大宗交易 | 2021/12/3- 2021/12/28 | 16,000,000 | 1,077,127,567 | 1.4854% | 7.9833% |
集中竞价 | 2022/6/16- 2022/11/2 | 32,390,049 | 1,072,018,687 | 3.0071% | 4.9999% | |
合计 | - | - | 48,390,049 | - | 4.5139% | 4.9999%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当期总股本比例(%) |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
信达证券-招商银行-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信达证券合赢1号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信达证券-招商银行-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信达证券合赢1号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合计持有股份 | 101,990,049 | 9.4687 | 9.5138 | 53,600,000 | 4.99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1,990,049 | 9.4687 | 9.5138 | 53,600,000 | 4.99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1、“占当期总股本比例”指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对应的公司当期总股本1,077,127,567股的比例;“占目前总股本比例”指本次权益变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72,018,687股的比例。
2、信达证券所持101,990,049股股份通过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于2021年6月2日在深交所上市,并于2021年12月2日上市流通;截至2021年6月2日,公司总股本为1,082,668,207股,信达证券持股数为101,990,049股,持股比例为9.4202%;截至2021年12月2日,公司总股本为1,077,127,567股,信达证券持股数为101,990,049股,持股比例为9.4687%;截至2022年11月2日,公司总股本为1,072,018,687股,信达证券持股数为53,600,000股,持股比例为4.9999%。以上公司总股本减少是由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导致的。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信达证券履行了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并按规定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网咨询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3、信达证券在《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对限售期作出了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信达证券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达证券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5、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信达证券提供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