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春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5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5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2年11月)。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就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出具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投资有效期限为自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风险投资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