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93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 “三亚晶哲瑞”)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本公司股份
13,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1.18%。以上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
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2年10月14日起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自身资金需求,三亚晶哲瑞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减持数量不超过629,03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且连续 90 个
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
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发股利、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若计划减持期间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
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收到股东三亚晶哲瑞出具的《关于拟集中竞价减持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13,320,000 | 21.18% | IPO前取得:13,32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3,320,000 | 21.18% | 三亚晶哲瑞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黎强,互为一致行动人。 |
胡黎强 | 16,564,500 | 26.33% | ||
合计 | 29,884,500 | 47.51% | — |
注:本次仅三亚晶哲瑞作为员工持股平台计划进行减持,不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黎强直接持股部分。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不超过:629,037股 | 不超过:1%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629,037股 | 2022/11/25~2023/2/24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自身资金需求 |
注:以上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减持期间内的任意连续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公司股东三亚晶哲瑞此前就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作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机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违反上述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则本机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到公司账户。
2、如本机构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本机构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机构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本机构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如本机构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则本机构将在获得收益的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否则公司有权暂时扣留应支付给本机构现金分红中应该上交公司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三亚晶哲瑞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