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日以电话或其他口头通知方式发出,于2022年11月3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美兰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建优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推进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而进行的调整,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调整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