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日以电话或其他口头通知方式发出,于2022年11月3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公司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外担保额授权基础上调整2022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本次调整后,2022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
25.7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5.1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0.6亿元。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对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签署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签署的协议为准,超过上述额度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需根据情况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已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已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