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的签署不会对上海金桥
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信息”或“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影
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杭州文心致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文心致禾”)持有公司股份18,520,3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5.04%;公司股东拓牌兴丰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拓牌基
金”)持有公司股份16,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3%。
? 本次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事项不涉及各股东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变
化,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者减持。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出具的权益变动报告
书仅为阐述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亦不触及要约收购。
公司于近期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文心致禾发来的通知,获悉其已于近日与公司股东拓牌基金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关系确立的相关情况
2021年11月29日,文心致禾与拓牌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同时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1,833万股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5%的公司股份给拓牌基金,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3年,可提前终止或延长。双方约定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案,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相关决策机制上以文心致禾的意见为一致意见。
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2日,文心致禾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拓牌基金转让公司股份16,65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54%。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发生变动达到1%暨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的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二、一致行动关系解除的相关情况
近期文心致禾与拓牌基金协商决定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并签署《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
1.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前述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内的全部条款不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不再享有或承担《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权利及义务。
2.双方一致确认,《一致行动协议》系双方协商后自愿解除,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争议,双方均未发生《一致行动协议》项下的违约情形,不存在需要按照《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不存在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情形。
3.双方一致确认,无需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但拓牌基金需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行使其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遵守出具的各项承诺以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拓牌基金所持金桥信息股份的交易和信息披露事宜的相关约束。
三、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事项不涉及各股东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者减持。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出具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仅为阐述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亦不触及要约收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心致禾持有公司股份18,520,3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4%;拓牌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6,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53%。
四、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事项,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