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都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0年8月24日上市,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原指定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许捷先生和陈登攀先生。
现保荐代表人陈登攀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都证券委派蒲江先生接替陈登攀先生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蒲江先生简历附后)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许捷先生和蒲江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对陈登攀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4日
附件:
蒲江先生简历蒲江先生,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现就职于国都证券,先后主持或参与大西洋A、四川路桥、广安爱众、三泰电子、红日药业、柳药股份、达威股份、大宏立、壶化股份的A股发行工作,广安爱众、三泰电子、柳药股份的再融资工作,以及原川投控股、成都华联、成商集团的资产重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