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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业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数量超过1%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3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9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数量超过1%

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张汉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业股份”)于2022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张汉洪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公司于2022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张汉洪先生自2022年6月16日至6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汉洪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超过1%且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自预披露公告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汉洪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1.08%,减持比例已超过1%,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张汉洪先生减持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张汉洪集中竞价交易2022/6/16 至6/248.7717355,0000.17
2022/6/27 至6/298.8958310,0000.15
2022/6/309.0812500,0000.24
2022/7/1 至7/218.7478915,5000.44
2022/11/17.6693169,5000.08
合计2,250,0001.08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 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 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份比例(%)股数(股)占总股份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2,250,0001.0800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2,250,0001.0800

注: 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汉洪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11月1日
股票简称维业股份股票代码300621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2,250,0001.08
合 计2,250,0001.08
本次权益变动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33,976,26716.3331,726,26715.2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3,976,26716.3331,726,26715.25
有限售条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张汉洪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减持预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张汉洪先生的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张汉洪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2、张汉洪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张汉洪先生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四、备查文件

1、张汉洪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超过1%且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二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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