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人福医药”)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日(星期三)上午10:0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预案》
同意公司在现有股东大会授权担保额度的基础上,追加2022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
1、追加授权武汉人福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有限”)为公司申请人民币总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或其他形式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追加授权人福普克药业(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普克”)为公司申请人民币总额不超过8,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或其他形式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追加授权人福有限为湖北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人福”)申请人民币总额不超过5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或其他形式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 追加授权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人福”)为湖北人福申请人民币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或其他形式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追加的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追加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00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追加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向全体股东发布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