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CPAS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 |
中天运[2022]核字第90365号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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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CPAS
目录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3
、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13
、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14
、签字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复印件………………………15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CPAS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天运[2022]核字第90365号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止2022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截止2022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CPAS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天运[2022]核字第90365号)之签章页)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30号)核准,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总额人民币48,437,400.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562,600.00元。
2020年6月15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28,397,307.54元)后的余额370,602,692.46元分别汇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科技支行账户(账号:21910188000188129)216,001,692.46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账户(账号610902269810708)50,000,000.00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账户(账号78050122000221462)54,601,000.00元、交通银行宜兴东山支行账户(账号:
394000696013000084783)5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29号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4-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类型 | 初始存放金额 | 期末余额 | 备注 |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科技支行 | 21910188000188129 | 一般户 | 216,001,692.46 | 19,536,316.18 | 活期 |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 610902269810708 | 一般户 | 50,000,000.00 | - | 已销户 |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 78050122000221462 | 一般户 | 54,601,000.00 | 5,331,688.50 | 活期 |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宜兴东山支行 | 394000696013000084783 | 一般户 | 50,000,000.00 | - | 已销户 |
合计 | 370,602,692.46 | 24,868,004.68 |
注1:交通银行宜兴东山支行(394000696013000084783)募集资金账户的使用用途系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账户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于2020年12月17日进行了销户,募集资金利息2,730.01元已转入公司基本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610902269810708)募集资金账户的使用用途系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账户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于2021年11月26日进行了销户,募集资金利息0.45元已转入公司基本户。
注2: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2020年6月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350,562,600.00 |
减:2020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总额 | 125,127,483.06 |
减:2020年度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 21,074,900.60 |
减:2020年度注销募集资金账户节余募集资金利息 | 2,730.01 |
减: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 | 320,000,000.00 |
加:2020年度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到期赎回 | 120,000,000.00 |
加:2020年度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862,403.40 |
加:2020年度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 371,488.59 |
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余额 | 5,591,378.32 |
减:2021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总额 | 67,768,415.18 |
减:2021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 | 301,000,000.00 |
减:2021年度注销募集资金账户节余募集资金利息 | 0.45 |
-5-
项目
项目 | 金额 |
加:2021年度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到期赎回 | 391,000,000.00 |
加:2021年度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299,410.29 |
加:2021年度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 4,565,586.34 |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余额 | 32,687,959.32 |
减:2022年1-9月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总额 | 40,370,822.73 |
减:2022年1-9月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 | 196,000,000.00 |
加:2022年1-9月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到期赎回 | 226,000,000.00 |
加:2022年1-9月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26,535.92 |
加:2022年1-9月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 2,424,332.17 |
202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余额 | 24,868,004.68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公司2020年10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前 | 变更后 | ||||||
实施地点 | 实施主体 | 实施方式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实施地点 | 实施主体 | 实施方式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宜兴市屺亭街道杏里路 | 公司 | 自建 | 10,460.10 | 宜兴市屺亭街道杏里路 | 公司 | 自建 | 10,460.10 |
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188号11幢 | 上海分公司 | 购置房屋 |
2、公司2020年12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施主体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实施地点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实施地点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公司 | 宜兴市屺亭街道杏里路 | 10,460.10 | 宜兴市屺亭街道杏里路 | 10,460.10 |
-6-
上海分公司
上海分公司 | 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188号11幢 | 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188号12幢 |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的差异及原因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参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尚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0年8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8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2021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2022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
(七)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1、2020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2,546.06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0年7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天运【2020】核字第90378号《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鉴证报告》。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7-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 |
1 | 年产500吨正面银浆搬迁及扩能建设项目 | 19,596.16 | 1,303.01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460.10 | 804.48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000.00 | - |
合计 | 35,056.26 | 2,107.49 |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29号《验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843.74万元(不含税)。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38.57万元,本次拟置换
438.57万元,具体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 | 截止2020年7月31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1 | 保荐费 | 188.68 | 188.68 |
-8-
2 | 审计、验资费用 | 183.96 | 183.96 |
3 | 律师费用 | 55.00 | 55.00 |
4 | 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 | 10.93 | 10.93 |
合计 | 438.57 | 438.57 |
(八)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说明公司2020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56.26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25,434.16万元,注销募集资金账户节余募集资金利息转入基本户0.2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8,000.00万元,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余额为2,486.8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的净额864.97万元)。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系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进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1、2020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0吨正面银浆搬迁及扩能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9月30日编制单位: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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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35,056.26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37.0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434.1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500吨正面银浆搬迁及扩能建设项目 | 否 | 19,596.16 | 19,596.16 | 2,308.05 | 10,295.88 | 52.54% | 2022-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0,460.10 | 10,460.10 | 1,729.03 | 10,138.28 | 96.92% | 2022-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5,000.00 | 5,000.00 | - | 5,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35,056.26 | 35,056.26 | 4,037.08 | 25,434.16 |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10-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1、公司2020年10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宜兴市屺亭街道杏里路变更为江苏省宜兴市屺亭街道杏里路以及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188号11幢。2、公司2020年12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宜兴市屺亭街道杏里路以及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188号11幢变更为江苏省宜兴市屺亭街道杏里路以及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188号12幢。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2020年10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公司在宜兴购置土地自建研发中心变更为公司在宜兴购置土地自建研发中心以及在上海设立的分公司购买房产;同意公司投资不超过4,000.00万元购买建筑面积2,194.4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用于研发办公所需,由在上海设立的分公司购买房产、招聘部分技术及研发人才并开展研发活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46.0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2,107.49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438.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天运【2020】核字第90378号《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鉴证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承诺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根据2020年8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8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根据2021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根据2022年7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
-11-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其它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其它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9月30日
(1)2020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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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实际效益情况(净利润)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1-9月 | ||||
1 | 年产500吨正面银浆搬迁及扩能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不适用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注1:年产500吨正面银浆搬迁及扩能建设项目还在持续投入建设中,未达产。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还在持续投入建设中,未达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