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累计达到1%的公告
股东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信达证券合赢1号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纵科技”)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信达证券合赢1号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累计达1%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10月24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72.83万股,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达到1%。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达到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信达证券合赢1号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住所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
权益变动时间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10月24日 |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 合纵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477 |
变动类型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A股
A股 | 1,072.83 | 1.00% |
合 计
合 计 | 1,072.83 | 1.00%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 6,942.83 | 6.48% | 5,870 | 5.4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942.83 | 6.48% | 5,870 | 5.48% |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的实施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累计达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