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江中药业: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说明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2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二次修订稿)的说明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中药业”或“本公司”、“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江中药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实施过程中,根据国资委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激励计划进行了两次修订。2021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江中药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草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和2021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江中药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草案二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和2022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提升同行业企业业绩对标的合理性及可比性,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中药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1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拟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对“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中“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三)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条件”的“2、解除限售考核同行业公司的选取”的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一、解除限售考核同行业公司的选取

修订前:

江中药业属于A股WIND行业中“医疗保健-制药、生物科技和生命科学-制药”类企业,因此选取A股Wind三级行业为 “制药”的企业作为同行业公司。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调整本公司行业分类或调整同行业成分股的,公司各年考核时应当采用届时最近一次更新的行业分类数据。

修订后:

江中药业属于A股WIND行业中“医疗保健-制药、生物科技和生命科学-制药”类企业,因此选取A股Wind三级行业为“制药”的企业作为同行业公司。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调整本公司行业分类或调整同行业成分股的,公司各年考核时应当采用届时最近一次更新的行业分类数据;如因同行业企业退市、重大违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资产重组、破产重组等导致经营业绩不具备可比性的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确定,并在公告中予以披露及说明。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1月修订稿)》及其摘要已按照上述修订内容同步做出修订,上述文件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1月修订稿)》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