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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三盛: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31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交易能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发现存在以银行定期存单为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公司或指定公司提供合计9.1亿元的质押担保,但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4月29日发布《关于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2022-024),2022年5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9.4条第(五)项“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以及9.5条第(二)项“上市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未能在一个月内解决,2022年5月31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违规担保情形的消除

2022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违规担保事项整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告编号:2022-047),共计4亿元定期存单先后解除质押,与存单解除质押部分对应的担保义务随之解除。

2022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违规担保解除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2),共计10亿元定期存单先后解除质押,担保责任及风险全部解除。公司违规质押担保情形已解除,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

(二)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三盛教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且不存在《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综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综上,公司违规质押担保情形已解除,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规定,公司不存在9.4条第(五)项“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及其他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鉴于此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若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三盛”变更为“三盛教育”,股票代码及涨跌幅限制不变。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截至2022年10月24日公司违规担保情形已解除。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我们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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