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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31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2-178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于2022年10月31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亿纬锂能零号会议室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刘金成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名,实际参加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2年10月3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刘金成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应当设立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命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简历见附件):

战略委员会3人,成员为:刘金成(主任委员)、刘建华、艾新平

提名委员会3人,成员为:汤勇(主任委员)、詹启军、刘金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成员为:詹启军(主任委员)、李春歌、江敏审计委员会3人,成员为:李春歌(主任委员)、汤勇、刘建华以上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建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桑田先生、江敏女士、黄国民先生、陈卓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世峰先生、李沐芬女士在换届离任副总裁职务后,继续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世峰先生、李沐芬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408,557股、400,071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王世峰先生、李沐芬女士在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须继续遵守前述法律法规中有关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江敏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江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江敏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江敏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江敏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2-5751928

传真:0752-2606033

邮箱:ir@evebattery.com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慧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曲靖亿纬锂能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9,000万元向子公司曲靖亿纬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亿纬锂能”)增资。本次增资

完成后,曲靖亿纬锂能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变更为3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0月31日

附件:简历

刘金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先后在电子科技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武汉大学获得理学硕士学位、华南理工大学获得工学博士学位,并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习毕业,获得MBA学位。1985年7月起在长江电源厂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93年起,任职于“国家新型储能材料工程中心”,任技术部经理;1994年起,任武汉武大本原化学电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1999年起,任惠州德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副总经理;2001年起,任惠州亿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起,任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19年10月30日起,任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是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659,434股,与另一实际控制人骆锦红女士为夫妇关系,两人分别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50%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刘建华先生,中国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武汉大学本科毕业。2005年清华大学研究院MBA研修班结业,2007年获英国威尔士大学MBA学位,2013年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MBA学位,2019年北京大学后EMBA研修班结业。于2001年5月入职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19,575,893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江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武汉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于2016年3月入职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分管公司董秘办和财务中心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37,93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艾新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于武汉大学化学学院物理化学专业获得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现任湖北省化学电源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科技部新能源汽车重大专项指南专家与总体组动力电池责任专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期从事电化学能源材料与技术的研究,主要研究领域包括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安全性技术,以及高比能锂-硫电池二次电池,提出并发展了电压敏感隔膜、热敏感电极、热敏感材料等安全性新技术,主持国家“973”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国家“863”计划项目多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曾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2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152,764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汤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曾在安徽省利群机械厂、安徽省汽车工业公司合肥汽车配件厂任职,1994年7月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任教授,担任“半导体显示与光通信器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

心主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生产工程分会切削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委员,中国机械工业金属切削刀具技术协会切削先进技术研究分会副理事长。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李春歌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毕业,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士,澳大利亚纽卡索大学应用金融会计方向硕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河北省建材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石家庄商业银行财务科长、深圳市合丹医药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惠州学院经济管理系教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詹启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及工程本科毕业,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1月至2001年10月先后在北京先锋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先锋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TCL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九联科技实际控制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桑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学历,2020年清华大学研究院MBA研修班结业。于2007年8月入职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兼青海区域总裁,分管公司安环中心和青海区域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56,907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黄国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河南理工大学本科学历,2012年清华大学研究院MBA研修班结业,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在读。于2004年4月入职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陈卓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重庆大学法学学士,对外经贸大学法学硕士。于2021年8月入职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法务中心总监。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

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杨慧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本科学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专业。2016年7月入职,于2018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自2018年10月26日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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