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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地产: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1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2-077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88259、185567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21格地02、22格地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31日以专人递送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0月3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陈辉先生主持。董事陈辉先生在会议上对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等事项向与会董事做出了说明。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由陈辉先生担任,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作出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陈辉先生(主任委员)、林强先生、马志超先生、何美云女士、李良琛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路晓燕女士(主任委员)、李良琛先生、周优芬女士。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李良琛先生(主任委员)、何美云女士、黄一桓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何美云女士(主任委员)、路晓燕女士、齐雁兵先生。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且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其中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路晓燕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根据原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本次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成员改为由五名董事组成。因此,本次会议同意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作为本议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已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此本议案表决结果生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长陈辉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林强先生为公司总裁,聘期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裁林强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周优芬女士、马志超先生、黄一桓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苏锡雄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期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陈辉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黄一桓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欣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为了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参考市场上同类公司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将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定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税前)。

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路晓燕女士、何美云女士与李良琛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其他议案安排,择机召开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后续的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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