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海王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1

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过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个人简历的审查,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职务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被聘任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

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独立意见

参考目前国内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总体薪酬水平,并结合深圳地区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该薪酬标准符合法律规定、目前的市场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章卫东、张华、王焕军2022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