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港湾一号港9栋2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30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91,073,986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91,073,986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5.4938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5.493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洪伟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董事会秘书徐朋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42,992,057 | 99.5389 | 199,120 | 0.4611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42,992,057 | 99.5389 | 199,120 | 0.4611 | 0 | 0.0000 |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42,992,057 | 99.5389 | 199,120 | 0.4611 | 0 | 0.0000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4.01 | 《关于选举胡仑杰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 188,743,884 | 98.7805 | 是 |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164,123 | 91.5742 | 199,120 | 8.4258 | 0 | 0.0000 |
2 | 《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2,164,123 | 91.5742 | 199,120 | 8.4258 | 0 | 0.0000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2,164,123 | 91.5742 | 199,120 | 8.4258 | 0 | 0.0000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审议议案1、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敖静涛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议案1、2、3)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一帆律师、许国涛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