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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31

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5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东路99号福记逸高大酒店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永岗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150,255,1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18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134,246,1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54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6,009,0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4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人,代表股份89,569,5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37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2人,代表股份73,560,5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734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16,009,0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41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保荐代表人程刚、侯传科列席会议。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高山律师、何云霞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9,729,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01%;反对525,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043,8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30%;反对525,7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8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9,799,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66%;反对455,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113,7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11%;反对455,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9,799,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66%;反对455,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113,7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11%;反对455,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山律师、何云霞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简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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