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邓建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邓建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职后邓建康先生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邓建康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建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邓建康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